# 106032 已決標公告 未達公告

臺中市豐原區106年度區里建設服務經費小型工程(第一工區)

臺中市豐原區公所 決標日:106/09/07
🏆 本案已決標公告 已決標
得標廠商名冊與決標金額已更新,可查閱下方決標報告 | 截標:2017/09/07 09:00 | 開標:2017/09/07 14:00
採購特徵雷達 投標門檻與工項規格速覽 (Structure Feature Cards)
押標金要求
須繳押標金
NT$ 72,192
法定投標擔保金
履約保證金
常規條款
依契約範本辦理
通常為決標金額 5%~10%
廠商資格門檻
法定資格
常規基本資格
📐 須技師簽證
合法設立登記與納稅證明即可
工項物料與物調
契約規格
常規工料規範
常規規範
無特殊指定規格限制
⚠️ 本案曾於 無法決標(原因:未公開具體原因)
歷史無法決標累計 1 次
歷史流廢標詳細履歷
公告日期 結果 投標家數 詳細原因 原文
無法決標 0 家 未公開具體原因 檢視
採購全生命週期
WINNER 得標廠商
誠輝土木包工業
統編:未公開
決標金額
$ 860,000
原始預算
$ 902,400
底價金額
$ 880,000
決標折數
97.73 %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臺中市豐原區公所
機關代碼 3.87.59
標的分類 工程類 5139 - 其他土木工程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陳義東
聯絡電話 (04) 25222106 #331
註 ◎B區被點擊之撲克牌會出現紫色粗框,表示該撲克牌已被挑選,若欲取消挑選,請再點擊該撲克牌1次,紫色粗框會消失。
A區 重新整理
機關地址 420 臺中市 豐原區 市政路二號
傳真號碼 (04) 25291412
電子郵件信箱 [email protected]
本採購案是否屬於建築工程 否,本案非屬建築工程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未達公告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18條、第19條
是否適用條約或協定之採購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否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否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否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是
後續擴充 否
是否受機關補助 否
是否含特別預算 否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否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2
招標狀態 第二次及以後公開招標
公告日 106/08/30
是否複數決標 否
是否訂有底價 是
是否屬特殊採購 否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否
是否屬統包 否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否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否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否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是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否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否
截止投標 106/09/07 09:00
開標時間 106/09/07 14:00
開標地點 臺中市豐原區市政路二號(本所2樓第一會議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新臺幣45,000元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420臺中市豐原區市政路二號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否
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團體或庇護工場生產物品及服務 項目 :  分類 :
履約地點 臺中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開工之日起40工作天內竣工。
是否刊登公報 是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是
是否屬災區重建工程 否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資格:經政府合法登記(或許可設立),具下列任一資格之一者並具備得承攬本採購之合格文件,符合各目的事業主管機關規定且非屬採購法第一百零三條拒絕往來廠商者。 ■營業項目及代碼為「丙等以上綜合營造業,代碼:E101011;或土木包 工業,代碼E102011」之公司或行號。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否
附加說明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一、招標文件領取方式:電子領標(不另備書面招標文件),並依招標期限標準第8、9條規定辦理。二、投標文件收受之地點及截止期限:106年9月7日上午9時00分前以郵遞寄達本所收發室或專人送達(時間以收發室登記桌所登記為憑,逾期(時)者無效)。(一)、開標時間及地點:106年9月7日下午2時00分假本所二樓第一會議室審查証件後開標。(二)、押標金額度:為新臺幣45,000元整,不足額所投標單無效。(三)、履約期限:應於機關簽約日起7工作天內開工,並於開工之日起40工作天內竣工。(四)、得標廠商於訂約前應繳交契約金額之一定比率:10%作為履約保證金(押標金可轉為履約保證金)。三、餘詳如投標須知及附件。四、本採購開標:依據政府採購法第19條規定採公開招標方式辦理,其決標方式依據政府採購法第52條第1項第1款規定採最低標,且在底價以內之最低標為得標廠商。五、如遇不可抗力之情事(如天災、颱風)經宣布停止上班,依招標期限標準第11條第4項規定,標案截止投標或收件時間則順延於次一辦公日之同一截止投標或收件時間。開標日期及時間亦同。六、得標廠商須自行上網或至臺中市政府地方稅務局或其所屬分局,依契據性質開立印花稅大額憑證繳款書,並繳納之。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一、招標文件領取方式:電子領標(不另備書面招標文件),並依招標期限標準第8、9條規定辦理。二、投標文件收受之地點及截止期限:106年9月7日上午9時00分前以郵遞寄達本所收發室或專人送達(時間以收發室登記桌所登記為憑,逾期(時)者無效)。(一)、開標時間及地點:106年9月7日下午2時00分假本所二樓第一會議室審查証件後開標。(二)、押標金額度:為新臺幣45,000元整,不足額所投標單無效。(三)、履約期限:應於機關簽約日起7工作天內開工,並於開工之日起40工作天內竣工。(四)、得標廠商於訂約前應繳交契約金額之一定比率:10%作為履約保證金(押標金可轉為履約保證金)。三、餘詳如投標須知及附件。四、本採購開標:依據政府採購法第19條規定採公開招標方式辦理,其決標方式依據政府採購法第52條第1項第1款規定採最低標,且在底價以內之最低標為得標廠商。五、如遇不可抗力之情事(如天災、颱風)經宣布停止上班,依招標期限標準第11條第4項規定,標案截止投標或收件時間則順延於次一辦公日之同一截止投標或收件時間。開標日期及時間亦同。六、得標廠商須自行上網或至臺中市政府地方稅務局或其所屬分局,依契據性質開立印花稅大額憑證繳款書,並繳納之。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否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臺中市豐原區公所
申訴受理單位 尚未設定申訴受理單位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臺中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407臺中市西屯區臺灣大道三段99號(文心樓9樓)、電話:04-22177360、傳真:04-22202876、臺中市政府政風處檢舉信箱:臺中向上郵局第120號信箱) 臺中市調查處(地址:403臺中市西區英才路525號;臺中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4-2303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台北郵政14-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截標時間 106/09/07 09:00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機關代碼 3.87.59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陳義東
聯絡電話
(04) 25222106 #331
註
◎B區被點擊之撲克牌會出現紫色粗框,表示該撲克牌已被挑選,若欲取消挑選,請再點擊該撲克牌1次,紫色粗框會消失。
A區
重新整理
機關地址
420 臺中市 豐原區 市政路二號
傳真號碼
(04) 25291412
電子郵件信箱
本採購案是否屬於建築工程
否,本案非屬建築工程
財物採購性質
採購金額級距
辦理方式
是否適用條約或協定之採購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否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否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否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是
後續擴充
否
是否受機關補助
否
是否含特別預算
否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否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2
招標狀態
第二次及以後公開招標
公告日
106/08/30
是否複數決標
否
是否訂有底價
是
是否屬特殊採購
否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否
是否屬統包
否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否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否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否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是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否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否
截止投標
106/09/07 09:00
開標時間
106/09/07 14:00
開標地點
臺中市豐原區市政路二號(本所2樓第一會議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新臺幣45,000元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420臺中市豐原區市政路二號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否
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團體或庇護工場生產物品及服務
項目 :  分類 :
履約地點
臺中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開工之日起40工作天內竣工。
是否刊登公報
是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是
是否屬災區重建工程
否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資格:經政府合法登記(或許可設立),具下列任一資格之一者並具備得承攬本採購之合格文件,符合各目的事業主管機關規定且非屬採購法第一百零三條拒絕往來廠商者。 ■營業項目及代碼為「丙等以上綜合營造業,代碼:E101011;或土木包 工業,代碼E102011」之公司或行號。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否
附加說明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一、招標文件領取方式:電子領標(不另備書面招標文件),並依招標期限標準第8、9條規定辦理。二、投標文件收受之地點及截止期限:106年9月7日上午9時00分前以郵遞寄達本所收發室或專人送達(時間以收發室登記桌所登記為憑,逾期(時)者無效)。(一)、開標時間及地點:106年9月7日下午2時00分假本所二樓第一會議室審查証件後開標。(二)、押標金額度:為新臺幣45,000元整,不足額所投標單無效。(三)、履約期限:應於機關簽約日起7工作天內開工,並於開工之日起40工作天內竣工。(四)、得標廠商於訂約前應繳交契約金額之一定比率:10%作為履約保證金(押標金可轉為履約保證金)。三、餘詳如投標須知及附件。四、本採購開標:依據政府採購法第19條規定採公開招標方式辦理,其決標方式依據政府採購法第52條第1項第1款規定採最低標,且在底價以內之最低標為得標廠商。五、如遇不可抗力之情事(如天災、颱風)經宣布停止上班,依招標期限標準第11條第4項規定,標案截止投標或收件時間則順延於次一辦公日之同一截止投標或收件時間。開標日期及時間亦同。六、得標廠商須自行上網或至臺中市政府地方稅務局或其所屬分局,依契據性質開立印花稅大額憑證繳款書,並繳納之。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一、招標文件領取方式:電子領標(不另備書面招標文件),並依招標期限標準第8、9條規定辦理。二、投標文件收受之地點及截止期限:106年9月7日上午9時00分前以郵遞寄達本所收發室或專人送達(時間以收發室登記桌所登記為憑,逾期(時)者無效)。(一)、開標時間及地點:106年9月7日下午2時00分假本所二樓第一會議室審查証件後開標。(二)、押標金額度:為新臺幣45,000元整,不足額所投標單無效。(三)、履約期限:應於機關簽約日起7工作天內開工,並於開工之日起40工作天內竣工。(四)、得標廠商於訂約前應繳交契約金額之一定比率:10%作為履約保證金(押標金可轉為履約保證金)。三、餘詳如投標須知及附件。四、本採購開標:依據政府採購法第19條規定採公開招標方式辦理,其決標方式依據政府採購法第52條第1項第1款規定採最低標,且在底價以內之最低標為得標廠商。五、如遇不可抗力之情事(如天災、颱風)經宣布停止上班,依招標期限標準第11條第4項規定,標案截止投標或收件時間則順延於次一辦公日之同一截止投標或收件時間。開標日期及時間亦同。六、得標廠商須自行上網或至臺中市政府地方稅務局或其所屬分局,依契據性質開立印花稅大額憑證繳款書,並繳納之。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否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臺中市豐原區公所
申訴受理單位
尚未設定申訴受理單位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臺中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407臺中市西屯區臺灣大道三段99號(文心樓9樓)、電話:04-22177360、傳真:04-22202876、臺中市政府政風處檢舉信箱:臺中向上郵局第120號信箱) 臺中市調查處(地址:403臺中市西區英才路525號;臺中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4-2303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台北郵政14-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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