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 | 結果 | 投標家數 | 詳細原因 | 原文 |
|---|---|---|---|---|
| 2021/12/03 | 流標 | 0 家 | 流標(無廠商投標或未達法定開標家數) | 檢視 |
| 單位名稱 | 臺中市政府教育局 |
|---|---|
| 機關代碼 | 3.87.4 |
| 標的分類 | 工程類 5127 - 教育用建築工程 |
| 決標方式 | 最低標 |
| 聯絡人 | 張助壽、林嫚媞(55621) |
| 聯絡電話 | (04)22289111#55211 |
| 機關地址 | 420臺中市豐原區陽明街36號 |
| 傳真號碼 | (04)25268737 |
| 電子郵件信箱 | [email protected] |
| 本採購案是否屬於建築工程 | 是,本案水管、電氣與建築工程合併招標 |
| 水管、電氣工程之預估總金額 | 16,869,830元 |
| 財物採購性質 |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
| 採購金額級距 | 查核金額以上未達巨額 |
| 辦理方式 | 代辦 |
| 洽辦機關 | 3.87.5.80臺中市立清水國民中學 |
| 依據法條 | 採購法第18條、第19條 |
|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 否 |
|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 否 |
|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 否 |
|---|---|
| 臺星經濟夥伴協定排除理由 | 16.適用ASTEP之機關代理非適用ASTEP機關所辦理之採購。 |
|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 否 |
|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 否 |
|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 是 |
| 後續擴充 | 否 |
| 是否受機關補助 | 否 |
| 是否含特別預算 | 否 |
| 招標方式 | 公開招標 |
|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 否 |
|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 02 |
| 更正序號 | 01 |
| 招標狀態 | 第一次公開招標 |
| 公告日 | 110/12/06 |
| 原公告日 | 110/12/03 |
| 是否複數決標 | 否 |
| 是否訂有底價 | 是 |
| 是否屬特殊採購 | 否 |
|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 是 |
| 公開閱覽標案案號 | 1100729 |
| 是否屬統包 | 否 |
|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 否 |
|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 否 |
|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 否 |
|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 否 |
|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 否 |
|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 否 |
|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 是 |
|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 0元 |
| 系統使用費 | 20元 |
| 文件代收費 | 0元 |
| 總計 | 20元 |
|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 否 |
|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 否 |
| 是否異動招標文件 | 否 |
| 截止投標 | 110/12/15 17:00 |
| 開標時間 | 110/12/16 10:00 |
| 開標地點 | 420臺中市豐原區陽明街36號 |
|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 是,尚未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
| 押標金額度 | 5500000 |
| 投標文字 | 正體中文 |
|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 420臺中市豐原區陽明街36號 |
|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 否 |
| 履約地點 | 臺中市(非原住民地區) |
| 履約期限 | 600日曆天(其他詳附加說明) |
| 是否刊登公報 | 是 |
|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 是 |
| 是否屬災區重建工程 | 否 |
| 廠商資格摘要 | 經政府合法登記(或許可設立)之「甲等以上綜合營造業『E101011』」之公司或行號,並具備得承攬本採購之合格文件,符合各目的事業主管機關規定且非屬採購法第一百零三條拒絕往來廠商者。 |
|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或其受雇人、從業人員具有專門技能之證明。 2.廠商信用之證明。 |
| 附加說明 | 機關通知指定之日開工,並於開工之日起算 600 日曆天內竣工。 (1)本工程第一階段工期為530日曆天,其施作項目如下:: A.先移植重建校舍範圍(含景觀區)內既有喬木至移植指定位置。 B.重建校舍範圍內共用管線之拆遷安裝(依校方指定位置)。 C.既有行健樓西側(面向建物左側共計12間教室(含回收室、販賣部、雨遮等))校舍拆除完成後,整地完成並確認放樣之位置,興建本棟建築物及部份景觀工程。 D.本棟建築物完成後,申報第一階段竣工及負責申請使用執造含電力、自來水、電信、消防申報等 E.取的使用執照後,配合行健樓東側(面向建物右側共計12間教室)安置遷移,嗣後再由校方通知拆除開工。 F.第一階段竣工至機關通知拆除行健樓東側(面向建物右側共計12間教室(含梯間、雨遮等))開工前不計工期。 (2) 本工程第二階段工期為70日曆天,其施作項目如下: A.既有行健樓東側(面向建物右側共計12間教室(含梯間、雨遮等))校舍拆除。 B.拆除完成後,再施作部份景觀工程。 C.前項完成後,申報第二階段竣工。 D.施作周圍復原及其他設施破壞復原工程等。 (3)本工程總工期為600日曆天,第一階段竣工後剩餘工期可計入第二階段。惟竣工逾總工期時,逾期違約金計算依上列原訂期限分別計算。另不計工期期間由承商負責實施維護人員、財產或工程安全之工作,所需相關費用承商應自行估算反映於投標價中,機關不另給付。 本次招標係原案流標後經1次修正重新上網公告,本案較原案減做項目為防空避難室之環氧樹脂漆.複壁板、廁所之地磚及壁磚、一般教室之地磚.抿石子.牆面水泥漆.踢腳水泥漆、多功能教室之階梯地板.聚氯乙烯地磚.鋁止滑條.自平水泥.牆壁裝修板.天花板.座椅.空調工程、所有平頂水泥漆、部分門窗工程、部分指標工程.置物櫃.公佈欄.景觀氣器具設備工程.弱電設備工程.視聽設備工程,減做預算約2,335萬,已調整於本案其他工項單價。 110年12月6日更正招標公告,新增附件如下: 4-1工程採購契約範本封面 4工程採購契約範本1100701工程會版教育局工程科1100714修 5廠商參與公共工程可能涉及之法律責任(含切結書1) 6臺中市立清水國民中學老舊校舍行健樓拆除重建工程-發包圖說 7-1臺中市立清水國民中學老舊校舍行健樓拆除重建工程-土建施工規範 7-2臺中市立清水國民中學老舊校舍行健樓拆除重建工程-機電施工規範 8投標封套 9投標文件形式審查表 |
|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 否 |
|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 臺中市政府教育局 |
| 申訴受理單位 | 臺中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407臺中市西屯區臺灣大道3段99號文心樓10樓、電話:04-22289111分機23600、傳真:04-22542611、申訴專線電話:04-22177293) |
| 檢舉受理單位 | 地方政府-臺中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407臺中市西屯區臺灣大道三段99號(文心樓9樓)、電話:04-22177360、傳真:04-22202876、臺中市政府政風處檢舉信箱:臺中向上郵局第120號信箱)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中市調查處(地址:403臺中市西區英才路525號;臺中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4-23038888) 中部地區機動工作站(地址:407臺中市西屯區福順路500號;臺中市郵政76號信箱、電話:04-246155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
| 截標時間 | 110/12/15 17:00 |
| 原始連結 |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
|---|
根據 臺中市政府教育局 歷年「工程類」類別採購紀錄,預測以下活躍廠商最可能參與本案競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