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單位名稱 | 臺中市就業服務處 |
|---|---|
| 機關代碼 | 3.87.24.2 |
| 標的分類 | 財物類 452 - 計算機及其零件與配件 |
| 決標方式 | 最低標 |
| 聯絡人 | 蔡新洲 |
| 聯絡電話 | (04)22289111#36308 |
| 機關地址 | 408臺中市南屯區精科路26號2樓 |
| 傳真號碼 | (04)23553170 |
| 電子郵件信箱 | [email protected] |
| 財物採購性質 | 租賃 |
| 採購金額級距 | 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
| 辦理方式 | 自辦 |
| 依據法條 | 採購法第18條、第19條 |
|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 否 |
|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 否 |
|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 否 |
|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 是 |
|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 是 |
|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 是 |
|---|---|
| 後續擴充 | 是 |
|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 子案1:後續擴充無須更換新品,後續擴充項目及數量依原契約單價以換文方式續約,免辦理議價。後續擴充金額以每兩年新台幣287萬7,600元為上限,後續擴充時間最長可擴充兩年。 子案2:後續擴充無須更換新品,後續擴充項目及數量依原契約單價以換文方式續約,免辦理議價。後續擴充金額以每年新臺幣24萬8,400元為上限,擴充期間為112年及113年,共計兩年,合計擴充金額為新臺幣49萬6,800元。 詳如契約 |
| 是否受機關補助 | 是 |
| 補助機關 | A.17 勞動部 |
| 補助金額 | 2,985,400元 |
| 是否含特別預算 | 否 |
| 招標方式 | 公開招標 |
|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 否 |
|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 01 |
| 招標狀態 | 第一次公開招標 |
| 機關自定公告日 | 111/01/04 |
| 是否複數決標 | 是 |
| 是否訂有底價 | 是 |
| 是否屬特殊採購 | 否 |
|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 否 |
| 是否屬統包 | 否 |
|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 否 |
|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 否 |
|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 否 |
|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 否 |
|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 否 |
|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 否 |
|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 是 |
|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 100元 |
| 系統使用費 | 20元 |
| 文件代收費 | 5元 |
| 總計 | 125元 |
|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 臺中市就業服務處 |
|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 否 |
|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 否 |
| 截止投標 | 111/01/14 17:00 |
| 開標時間 | 111/01/17 10:00 |
| 開標地點 | 408臺中市南屯區精科路26號2樓 |
|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
| 押標金額度 | 100000;10000 |
|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 臺中市就業服務處 |
|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帳戶 | 臺中市就業服務處保管款專戶 |
| 投標文字 | 正體中文 |
|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 408臺中市南屯區精科路26號2樓 |
|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 否 |
| 履約地點 | 臺中市(非原住民地區) |
| 履約期限 | 子案1:112年12月31日、子案2:111年12月31日 |
| 是否刊登公報 | 是 |
|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 是 |
| 廠商資格摘要 | 經政府合法登記(或設立許可),具「E605010電腦設備安裝業或F113050電腦及事務性機器設備批發業或F218010資訊軟體零售業或JE01010租賃業或I301010資訊軟體服務業或I301030電子資訊供應服務業」之公司或行號,並具備得承攬本採購之合格文件,符合各目的事業主管機關規定且非屬採購法第103條拒絕往來廠商者。」 |
|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其他法令規定或經主管機關認定者: |
| 附加說明 | 1.依據臺中市政府地方稅務局100年1月27日中市稅消字第1002200042號函規定,得標廠商須至臺中市政府地方稅務局所屬分局,依契據性質開立印花稅大額憑證繳款書,並繳納之。 2.本案經費預算尚未審議通過與核定,倘預算遭刪減或刪除,契約執行範圍、項目及額度將依審議通過之預算調整或依政府採購法相關規定終止或變更契約。 3.本案如遭刪減部分預算後,致該預算小於保留決標金額,惟尚非無法執行時,得經機關與保留決標之廠商同意後,以刪減後之預算金額為決標金額,或刪減部分項目或數量,且無補償,由機關決定或不予決標。 4.保留決標期限為開標後60日內,如逾期限仍未能取得廠商書面同意,則以廢標處理。 5.得標廠商應於決標公告刊登次日起20日內,按照本機關所規定之格式及所需文件,與本機關簽訂契約。契約書之製作裝訂由得標廠商為之,其所需費用由得標廠商負擔。得標廠商須自行上網或至臺中市政府地方稅局或其所屬分局,依契據性質開立印花稅大額憑證繳款書,並繳納之。 6.本案依機關優先採購環境保護產品辦法第12條及第13條規定如下:若非環保產品廠商為最低標,且其標價符合政府採購法第52條第1項最低標之決標原則者,本機關得以該標價優先決標予環保產品廠商。前述環保產品廠商僅1家者,本機關得洽該廠商減價至最低標之標價決標;在2家以上者,本機關得自標價低者起,依序洽各該環保產品廠商減價1次,由最先減至最低標之標價者得標。本機關依前開規定依序洽各環保產品廠商減價時,將優先洽第1類及第2類產品廠商減價,無法決標時再洽第3類產品廠商減價。 7.依前款規定計算得優先決標予環保產品廠商之標價,其超底價決標或廢標,適用政府採購法第53條第2項及第54條之規定。 8.外國廠商不可參與投標。我國廠商所供應財物原產地得為外國者(含中國大陸)。 |
|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 否 |
|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 臺中市就業服務處 |
| 申訴受理單位 | 臺中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407臺中市西屯區臺灣大道3段99號文心樓10樓、電話:04-22289111分機23600、傳真:04-22542611、申訴專線電話:04-22177293) |
| 檢舉受理單位 | 地方政府-臺中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407臺中市西屯區臺灣大道三段99號(文心樓9樓)、電話:04-22177360、傳真:04-22202876、臺中市政府政風處檢舉信箱:臺中向上郵局第120號信箱)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中市調查處(地址:403臺中市西區英才路525號;臺中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4-2303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
| 品項編號 | 1 |
| 品項名稱 | 臺中市政府111-112年豐原、沙鹿就業服務站電腦設備租賃(含維護)案 |
| 預估數量 | 1 |
| 單位 | 式 |
| 預算金額_2 | 2,757,700元 |
| 品項編號_2 | 2 |
| 品項名稱_2 | 臺中市政府111年就業服務據點電腦設備租賃含維護案 |
| 截標時間 | 111/01/14 17:00 |
| 原始連結 |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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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 臺中市就業服務處 歷年「財物類」類別採購紀錄,預測以下活躍廠商最可能參與本案競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