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WU1090805 已決標公告

109年度民防、義警人員秋節慰問品採購案

臺中市政府警察局 決標日:109/09/08
工程全生命週期
WINNER 得標廠商
台灣楓康超市股份有限公司
統編:未公開
決標金額
$ 5,790,278
原始預算
$ 6,253,000
底價金額
$ 5,815,295
決標折數
99.57 %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臺中市政府警察局
機關代碼 3.87.13
標的分類 財物類 32 - 紙漿,紙及紙產品;印刷品及相關的商品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巫立淳
聯絡電話 (04)23276153
機關代碼 3.87.13
單位名稱 臺中市政府警察局
機關地址 427臺中市潭子區豐興路1段500號
聯絡人 巫立淳
聯絡電話 (04)23276153
傳真號碼 (04)23275963
電子郵件信箱 [email protected]
財物採購性質 買受,定製
採購金額級距 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18條、第19條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2
招標狀態 第二次及以後公開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09/09/02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09/09/07 17:00
開標時間 109/09/08 09:00
開標地點 427臺中市潭子區豐興路1段500號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尚未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312650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427臺中市潭子區豐興路1段500號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臺中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決標日後接獲本局確認通知翌日起14天內交貨(以日曆天計算)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一、採購標的: (一)本案所稱之禮券(提貨券)僅包含統一發票使用辦法第14條所稱之商品禮券,不接受現金禮券。 (二)本事項適用之行業別:超級市場業(場內應有販售食品飲料、生鮮、蔬果、美妝健保、服飾、生活百貨等項目)。 (三)禮券(提貨券)須在國內共設有30個據點(內含臺中市10個以上據點)且可在臺中市及國內其他縣市使用,並應有現場實際販售據點可供參觀選購。 (四)禮券(提貨券)之使用不得設有期限及購買商品總類之限制。 (五)廠商供應之禮券(提貨券)應與契約規定相符,並在持券人提示時,獲得廠商所提供相對價之商品或服務,若有不符之處,以致造成機關損失,廠商應負賠償責任。 (六)對持有禮券(提貨券)之人員負責兌換,同時不得對持有禮券(提貨券)之人員有任何與一般消費者差別待遇或惡意情事。 (七)本契約有效期內,對一般大眾之促銷或減讓活動,其價格優於本契約時,應一併適用於本提貨券。 (八)面額: 本案採購超市(大賣場)類禮券(提貨券)新臺幣(以下同)1,000元秋節禮券,每份面額設計以500元*2張款式,預計採購民防人員3,058人份、義警人員3,195人份,合計6,253人份。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附加說明 (九)紅包袋或廠商禮券袋(附贈提供): 得標廠商應依前述數量免費提供紅包袋或廠商禮券袋,封面需印製如下資料: (1)民防人員:印製3,058份,於紅包袋或廠商禮券袋之適當位置,用標楷體、字型大小16-20,印有「○○愉快」、「市長盧秀燕、警察局局長楊源明敬賀」字樣。(決標後由本局通知確定) (2)義警人員:印製3,195份,於紅包袋或廠商禮券袋之適當位置,用標楷體、字型大小16-20,印有「○○愉快」、「市長盧秀燕、警察局局長楊源明敬賀」字樣。(決標後由本局通知確定)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臺中市政府警察局
申訴受理單位 臺中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407臺中市西屯區臺灣大道3段99號文心樓10樓、電話:04-22289111分機23600、傳真:04-22542611、申訴專線電話:04-22177293)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臺中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407臺中市西屯區臺灣大道三段99號(文心樓9樓)、電話:04-22177360、傳真:04-22202876、臺中市政府政風處檢舉信箱:臺中向上郵局第120號信箱)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中市調查處(地址:403臺中市西區英才路525號;臺中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4-2303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09/09/07 17:00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機關代碼 3.87.13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巫立淳
聯絡電話
(04)23276153
機關代碼
3.87.13
單位名稱
臺中市政府警察局
機關地址
427臺中市潭子區豐興路1段500號
聯絡人
巫立淳
聯絡電話
(04)23276153
傳真號碼
(04)23275963
電子郵件信箱
財物採購性質
辦理方式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2
招標狀態
第二次及以後公開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09/09/02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09/09/07 17:00
開標時間
109/09/08 09:00
開標地點
427臺中市潭子區豐興路1段500號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尚未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312650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427臺中市潭子區豐興路1段500號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臺中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決標日後接獲本局確認通知翌日起14天內交貨(以日曆天計算)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一、採購標的: (一)本案所稱之禮券(提貨券)僅包含統一發票使用辦法第14條所稱之商品禮券,不接受現金禮券。 (二)本事項適用之行業別:超級市場業(場內應有販售食品飲料、生鮮、蔬果、美妝健保、服飾、生活百貨等項目)。 (三)禮券(提貨券)須在國內共設有30個據點(內含臺中市10個以上據點)且可在臺中市及國內其他縣市使用,並應有現場實際販售據點可供參觀選購。 (四)禮券(提貨券)之使用不得設有期限及購買商品總類之限制。 (五)廠商供應之禮券(提貨券)應與契約規定相符,並在持券人提示時,獲得廠商所提供相對價之商品或服務,若有不符之處,以致造成機關損失,廠商應負賠償責任。 (六)對持有禮券(提貨券)之人員負責兌換,同時不得對持有禮券(提貨券)之人員有任何與一般消費者差別待遇或惡意情事。 (七)本契約有效期內,對一般大眾之促銷或減讓活動,其價格優於本契約時,應一併適用於本提貨券。 (八)面額: 本案採購超市(大賣場)類禮券(提貨券)新臺幣(以下同)1,000元秋節禮券,每份面額設計以500元*2張款式,預計採購民防人員3,058人份、義警人員3,195人份,合計6,253人份。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附加說明
(九)紅包袋或廠商禮券袋(附贈提供): 得標廠商應依前述數量免費提供紅包袋或廠商禮券袋,封面需印製如下資料: (1)民防人員:印製3,058份,於紅包袋或廠商禮券袋之適當位置,用標楷體、字型大小16-20,印有「○○愉快」、「市長盧秀燕、警察局局長楊源明敬賀」字樣。(決標後由本局通知確定) (2)義警人員:印製3,195份,於紅包袋或廠商禮券袋之適當位置,用標楷體、字型大小16-20,印有「○○愉快」、「市長盧秀燕、警察局局長楊源明敬賀」字樣。(決標後由本局通知確定)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臺中市政府警察局
申訴受理單位
臺中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407臺中市西屯區臺灣大道3段99號文心樓10樓、電話:04-22289111分機23600、傳真:04-22542611、申訴專線電話:04-22177293)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臺中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407臺中市西屯區臺灣大道三段99號(文心樓9樓)、電話:04-22177360、傳真:04-22202876、臺中市政府政風處檢舉信箱:臺中向上郵局第120號信箱)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中市調查處(地址:403臺中市西區英才路525號;臺中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4-2303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09/09/07 17:00
機關採購慣性 免費開放
決標折數分佈 (v7 LIVE) 共 14 案
決標方式分佈
決標折數分佈 (v7 LIVE) 共 324 案
決標方式分佈
- 廣告版位 (Google AdSense) -
延伸閱讀
暫無相關標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