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TCGPD-CID1130002 已決標公告

113年度警用汽車保養維修採購案

工程全生命週期
WINNER 得標廠商
宏亮汽車有限公司、千立汽車有限公司
統編:未公開
決標金額
$ 1,190,000
原始預算
$ 1,734,000
底價金額
$ 1,280,000
決標折數
92.97 %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臺中市政府警察局刑事警察大隊
機關代碼 3.87.13.2
標的分類 財物類 491 - 機動車, 拖車, 半拖車; 車輛機件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周玉華
聯絡電話 (04)23275031
機關代碼 3.87.13.2
單位名稱 臺中市政府警察局刑事警察大隊
機關地址 407臺中市西屯區文心路2段588號(臺中市政府警察局刑事警察大隊)
聯絡人 周玉華
聯絡電話 (04)23275031
傳真號碼 (04)23288234
電子郵件信箱 [email protected]
財物採購性質 買受,定製
採購金額級距 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18條、第19條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於契約有效期間內,未列載於標案內之警用汽車零件規格,得依中央機關未達公告金額採購招標辦法第5條規定辦理,倘單項零件或物品於新臺幣(下同)15萬元以下者,得逕洽廠商辦理維修、購置事宜,單價零件或物品逾15萬元,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4款規定採限制性招標,由雙方議價辦理。後續向得標廠商增購之項目及內容,以本案預算金額與決標金額,扣除後之結餘款為擴充需要之上限,依原契約條件及單價辦理續約核算付款。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為政策及業務宣導業務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公開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12/10/26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12/11/08 17:00
開標時間 112/11/09 14:30
開標地點 407臺中市西屯區文心路2段588號(臺中市政府警察局刑事警察大隊)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30000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臺中市政府警察局刑事警察大隊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帳戶 臺中市政府警察局刑事警察大隊保管款專戶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或英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407臺中市西屯區文心路2段588號(臺中市政府警察局刑事警察大隊)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臺中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自113年1月1日起至113年12月31日止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請詳閱並依招標須知規定,具備得承攬本採購之證明文件,其營業項目及代碼為「JA01010汽車修理業」等之公司或行號。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資格項目:廠商具有製造、供應或承做能力之證明 附加說明: 曾承攬汽車保養維修等證明文件(如結算證明書或決標公告或承做實績等證明文件) 資格項目:廠商具有如期履約能力之證明 附加說明: 得標廠商應於簽約前須提供公司3名(含)員工之在職證明書,並應加蓋負責人及公司章。 資格項目:廠商具有維修、維護或售後服務能力之證明 附加說明: 曾承攬汽車保養維修等證明文件(如結算證明書或決標公告或承做實績等證明文件)。
附加說明 本案採複數決標,決標家數不限家數,保留採購項目或數量選擇之組合權利: 1.廠商維修車輛之汰換零件,均交由廠商處理,標單內所列各項零件物品之單價包括各種管理、保險、合理利潤、稅捐、材料、維修工資、運(雜)費及本市拖吊等費用,廠商於開製收據或發票時,不得另外加計;廠商投標時應一併估算成本、利潤後,反映於標價。 2.廠商所提出之資格文件影本,本機關於必要時得通知廠商限期提出正本供查驗,查驗結果如與正本不符,係偽造或變造者,依政府採購法第50條規定辦理,取消其得標資格,並不予發還投標時所繳之押標金。 3.對本案上網招標之招標文件如有疑義或問題,請洽詢本大隊行政組周偵查佐(04-23275031);需求說明書如有疑義或問題,請洽詢行政組承辦人張偵查佐(電話04-23275031)。 4.機關對招標文件內容有所更正、不予開標決標、延期開標、取消採購之情形者,將登載於政府電子採購網,廠商應於原訂投標截止期限前自行至該網址詳閱公告附加說明。 5.得標廠商須自行上網或至臺中市政府地方稅務局或其所屬分局,依契據性質開立印花稅大額憑證繳款書,並繳納之。該局免費服務電話為0800-086969。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臺中市政府警察局刑事警察大隊
申訴受理單位 臺中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407臺中市西屯區臺灣大道3段99號文心樓10樓、電話:04-22289111分機23600、傳真:04-22542611)
檢舉受理單位 臺中市調查處-(地址:403臺中市西區英才路525號;臺中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4-23038888) 中部地區機動工作站-(地址:407臺中市西屯區福順路500號;臺中市郵政76號信箱、電話:04-24615588)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地方政府-臺中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407臺中市西屯區臺灣大道三段99號(文心樓9樓)、電話:04-22177360、傳真:04-22202876)
品項編號 1
品項名稱 113年度警用汽車保養維修採購案
預估數量 1
單位
截標時間 112/11/08 17:00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機關代碼 3.87.13.2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周玉華
聯絡電話
(04)23275031
機關代碼
3.87.13.2
單位名稱
臺中市政府警察局刑事警察大隊
機關地址
407臺中市西屯區文心路2段588號(臺中市政府警察局刑事警察大隊)
聯絡人
周玉華
聯絡電話
(04)23275031
傳真號碼
(04)23288234
電子郵件信箱
財物採購性質
辦理方式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於契約有效期間內,未列載於標案內之警用汽車零件規格,得依中央機關未達公告金額採購招標辦法第5條規定辦理,倘單項零件或物品於新臺幣(下同)15萬元以下者,得逕洽廠商辦理維修、購置事宜,單價零件或物品逾15萬元,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4款規定採限制性招標,由雙方議價辦理。後續向得標廠商增購之項目及內容,以本案預算金額與決標金額,扣除後之結餘款為擴充需要之上限,依原契約條件及單價辦理續約核算付款。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為政策及業務宣導業務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公開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12/10/26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12/11/08 17:00
開標時間
112/11/09 14:30
開標地點
407臺中市西屯區文心路2段588號(臺中市政府警察局刑事警察大隊)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30000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臺中市政府警察局刑事警察大隊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帳戶
臺中市政府警察局刑事警察大隊保管款專戶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或英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407臺中市西屯區文心路2段588號(臺中市政府警察局刑事警察大隊)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臺中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自113年1月1日起至113年12月31日止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請詳閱並依招標須知規定,具備得承攬本採購之證明文件,其營業項目及代碼為「JA01010汽車修理業」等之公司或行號。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資格項目:廠商具有製造、供應或承做能力之證明 附加說明: 曾承攬汽車保養維修等證明文件(如結算證明書或決標公告或承做實績等證明文件) 資格項目:廠商具有如期履約能力之證明 附加說明: 得標廠商應於簽約前須提供公司3名(含)員工之在職證明書,並應加蓋負責人及公司章。 資格項目:廠商具有維修、維護或售後服務能力之證明 附加說明: 曾承攬汽車保養維修等證明文件(如結算證明書或決標公告或承做實績等證明文件)。
附加說明
本案採複數決標,決標家數不限家數,保留採購項目或數量選擇之組合權利: 1.廠商維修車輛之汰換零件,均交由廠商處理,標單內所列各項零件物品之單價包括各種管理、保險、合理利潤、稅捐、材料、維修工資、運(雜)費及本市拖吊等費用,廠商於開製收據或發票時,不得另外加計;廠商投標時應一併估算成本、利潤後,反映於標價。 2.廠商所提出之資格文件影本,本機關於必要時得通知廠商限期提出正本供查驗,查驗結果如與正本不符,係偽造或變造者,依政府採購法第50條規定辦理,取消其得標資格,並不予發還投標時所繳之押標金。 3.對本案上網招標之招標文件如有疑義或問題,請洽詢本大隊行政組周偵查佐(04-23275031);需求說明書如有疑義或問題,請洽詢行政組承辦人張偵查佐(電話04-23275031)。 4.機關對招標文件內容有所更正、不予開標決標、延期開標、取消採購之情形者,將登載於政府電子採購網,廠商應於原訂投標截止期限前自行至該網址詳閱公告附加說明。 5.得標廠商須自行上網或至臺中市政府地方稅務局或其所屬分局,依契據性質開立印花稅大額憑證繳款書,並繳納之。該局免費服務電話為0800-086969。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臺中市政府警察局刑事警察大隊
申訴受理單位
臺中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407臺中市西屯區臺灣大道3段99號文心樓10樓、電話:04-22289111分機23600、傳真:04-22542611)
檢舉受理單位
臺中市調查處-(地址:403臺中市西區英才路525號;臺中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4-23038888) 中部地區機動工作站-(地址:407臺中市西屯區福順路500號;臺中市郵政76號信箱、電話:04-24615588)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地方政府-臺中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407臺中市西屯區臺灣大道三段99號(文心樓9樓)、電話:04-22177360、傳真:04-22202876)
品項編號
1
品項名稱
113年度警用汽車保養維修採購案
預估數量
1
單位
截標時間
112/11/08 17:00
機關採購慣性 免費開放
決標折數分佈 (v7 LIVE) 共 7 案
決標方式分佈
決標折數分佈 (v7 LIVE) 共 111 案
決標方式分佈
決標折數分佈 (v7 LIVE) 共 44 案
決標方式分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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