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單位名稱 | 臺中市政府社會局 |
|---|---|
| 機關代碼 | 3.87.12 |
| 標的分類 | 勞務類 911 - 政府行政服務 |
| 決標方式 | 準用最有利標 |
| 聯絡人 | 社會局身心障礙福利科 張晉嘉 |
| 聯絡電話 | (04)22289111#37322 |
| 機關地址 | 407臺中市西屯區臺灣大道3段99號惠中樓2、3樓 |
| 傳真號碼 | (04)22291810 |
| 電子郵件信箱 | [email protected] |
| 財物採購性質 |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
| 採購金額級距 | 巨額 |
| 辦理方式 | 自辦 |
| 依據法條 | 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9款 |
|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 否 |
|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 否 |
|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 否 |
| 臺星經濟夥伴協定排除理由 | 38.我國ASTEP開放清單未開放之服務項目。 |
|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 是 |
| 後續擴充 | 否 |
|---|---|
| 是否受機關補助 | 否 |
| 是否含特別預算 | 否 |
| 招標方式 | 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之限制性招標 |
|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 01 |
| 招標狀態 | 第一次限制性招標 |
| 機關自定公告日 | 106/10/20 |
| 是否複數決標 | 是 |
| 是否訂有底價 | 否 |
|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 是 |
| 所占配分或權重是否為20%以上 | 否 |
|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固定費用或費率,而僅評選組成該費用或費率之內容(最有利標評選辦法第9條第2項) | 是 |
| 是否依最有利標評選辦法第12條第2款、第13條或第15條第1項第2款規定,決定最有利標 | 否 |
| 是否屬特殊採購 | 否 |
|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 否 |
| 是否屬統包 | 否 |
|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 否 |
|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 否 |
|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 否 |
|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 否 |
|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 否 |
|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 否 |
|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 是 |
|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 100元 |
| 系統使用費 | 20元 |
| 文件代收費 | 5元 |
| 總計 | 125元 |
|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 臺中市政府社會局 |
|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 否 |
|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 否 |
| 截止投標 | 106/11/13 17:00 |
| 開標時間 | 106/11/14 09:30 |
| 開標地點 | 本局局務會議室(臺中市西屯區台灣大道3段99號惠中樓3樓) |
|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 否 |
| 投標文字 | 正體中文 |
|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 本局總收文處(臺中市西屯區台灣大道3段99號惠中樓2樓) |
|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 否 |
| 履約地點 | 臺中市(非原住民地區) |
| 履約期限 | 自107年1月1日起至107年12月31日止 |
| 是否刊登公報 | 是 |
|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 是 |
| 廠商資格摘要 | 經政府合法登記(或許可設立)之下列機構團體之一,並具備得承攬本採購之合格文件,符合各目的事業主管機關規定且非屬採購法第103條拒絕往來廠商者。 一、醫療或護理機構、精神照護機構。 二、身心障礙福利機構、老人福利機構。 三、財團法人、社會福利團體、照顧服務勞動合作社、社區發展協會。 四、臺中市長期照顧服務特約之餐館業或其他餐飲業。 |
|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 否 |
|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特定資格 | 否 |
| 附加說明 | 壹、標價方式:第一區 (東區、北區、北屯區)總價決標,標價預算為3,178,580元整;第二區 (中區、西區、南區、西屯區、南屯區、烏日區)總價決標,標價預算為3,714,120元整;山線一區 (新社區、石岡區、東勢區、 和平區)總價決標,標價預算為2,074,890元整;山線二區 (豐原區、后里區、神岡區、 大雅區、潭子區)總價決標,標價預算為3,682,520元整;海線一區 (龍井區、沙鹿區、梧棲區、 大肚區)總價決標,標價預算為3,104,040元整;海線二區 (外埔區、大甲區、清水區、 大安區)總價決標,標價預算為3,307,400元整;屯區 (大里區、太平區、霧峰區)總價決標,標價預算為3,537,900元整。押標金:第一區 (東區、北區、北屯區)0元整,第二區 (中區、西區、南區、西屯區、南屯區、烏日區)0元整,山線一區 (新社區、石岡區、東勢區、 和平區)0元整,山線二區 (豐原區、后里區、神岡區、 大雅區、潭子區)0元整,海線一區 (龍井區、沙鹿區、梧棲區、 大肚區)0元整,海線二區 (外埔區、大甲區、清水區、 大安區)0元整,屯區 (大里區、太平區、霧峰區)0元整。 貳、補充說明:一、107年度經費預算俟本府預算完成法定程序始得於法定預算額度內依比例調整支應,倘法定程序未 通過則該契約於其年度不生效或本局得終止委託契約或倘經費經市議會審議刪減或刪除時,可依政 府採購法相關規定終止契約或可調降為議會審議通過之金額,受託單位不得異議,並不得請求損害 賠償。 二、本案各區各項費用單價請參考經費概算表。 三、得標廠商須自行上網或至臺中市政府地方稅務局或其所屬分局,依契約性質開立印花稅大額憑證繳 款書,並繳納之。 四、投標廠商應依規定填妥(不得使用鉛筆)本招標文件所附招標投標及契約文件,連同資格文件、規 格文件及招標文件所規定之其他文件,密封後投標。違反規定者,視為無效標,前次招標經流標或 廢標後重新招標,廠商應重新領標。廠商所提供之投標、契約及履約文件,建議採雙面列印,以節 省紙張,愛惜資源。 五、本採購採分區投標、分區開標、分區評選與分區決標方式辦理。廠商相關文件應裝入外標封,外標 封應書寫廠商名稱、地址及採購案名稱,並註明第__區臺中市身心障礙者營養餐食服務計畫。每一 外標封內應含資格文件與服務建議書8份,應於密封後寄(送)達。同一廠商以得標3區為上限。開 標順序依序為第一區、第二區、山線一區、山線二區、海線一區、海線二區、屯區之臺中市身心障 礙者營養餐食服務計畫。 |
|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 否 |
|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 臺中市政府社會局 |
| 申訴受理單位 | 臺中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407臺中市西屯區臺灣大道3段99號文心樓10樓、電話:04-22289111分機23600、傳真:04-22542611、申訴專線電話:04-22177293) |
| 檢舉受理單位 | 部會署-內政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徐州路5號3樓、電話:02-23565307、傳真:02-23976874) 地方政府-臺中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407臺中市西屯區臺灣大道三段99號(文心樓9樓)、電話:04-22177360、傳真:04-22202876、臺中市政府政風處檢舉信箱:臺中向上郵局第120號信箱)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中市調查處(地址:403臺中市西區英才路525號;臺中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4-2303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
| 品項編號 | 1 |
| 品項名稱 | 第二區(中區、西區、南區、西屯區、南屯區、烏日區) |
| 預估數量 | 1 |
| 單位 | 家 |
| 預算金額_2 | 3,178,580元 |
| 品項編號_2 | 2 |
| 預算金額_3 | 3,714,120元 |
| 品項編號_3 | 3 |
| 品項名稱_2 | 山線一區(新社區、石岡區、東勢區、和平區) |
| 預算金額_4 | 2,074,890元 |
| 品項編號_4 | 4 |
| 品項名稱_3 | 山線二區(豐原區、后里區、神岡區、大雅區、潭子區) |
| 預算金額_5 | 3,682,520元 |
| 品項編號_5 | 5 |
| 品項名稱_4 | 海線一區(龍井區、沙鹿區、梧棲區、大肚區) |
| 預算金額_6 | 3,104,040元 |
| 品項編號_6 | 6 |
| 品項名稱_5 | 海線二區(外埔區、大甲區、清水區、大安區) |
| 預算金額_7 | 3,307,400元 |
| 品項編號_7 | 7 |
| 品項名稱_6 | 屯區(大里區、太平區、霧峰區) |
| 截標時間 | 106/11/13 17:00 |
| 原始連結 |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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