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單位名稱 | 新北市樹林區公所 |
|---|---|
| 機關代碼 | 3.82.79 |
| 標的分類 | 未分類 |
| 決標方式 | 未記載 |
| 聯絡人 | 蔡先生 |
| 聯絡電話 | (02)86844928 |
| 機關地址 | 238新北市樹林區鎮前街93號 |
| 傳真號碼 | (02)26834288 |
| 電子郵件信箱 | [email protected] |
| 財物採購性質 | 買受,定製 |
| 採購金額級距 | 未達公告金額 |
| 辦理方式 | 自辦 |
| 依據法條 | 採購法第49條 |
|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 否 |
|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 否 |
|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 是 |
| 後續擴充 | 是 |
|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 本案辦理後續擴充,其選購或擴充採購之項目及內容為牌位或與牌位相關之物品(如牌位木片等),所需金額為新臺幣40萬元整及本案之標餘款。 |
| 是否受機關補助 | 是 |
|---|---|
| 補助機關 | 3.82.2.2 新北市政府殯葬管理處 |
| 補助金額 | 500,000元 |
| 是否含特別預算 | 否 |
| 招標方式 | 公開取得報價單或企劃書 |
| 是否電子報價 | 否 |
|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 01 |
| 招標狀態 | 第一次公開取得 |
| 機關自定公告日 | 108/08/05 |
| 是否複數決標 | 否 |
| 是否訂有底價 | 是 |
|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 是 |
| 所占配分或權重是否為20%以上 | 是 |
| 是否屬特殊採購 | 否 |
|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 否 |
| 是否屬統包 | 否 |
|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 否 |
|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 否 |
|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 否 |
|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 否 |
|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 否 |
|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 否 |
|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 是 |
|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 50元 |
| 系統使用費 | 20元 |
| 文件代收費 | 3元 |
| 總計 | 73元 |
|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 新北市樹林區公所 |
|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 是 |
|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 238新北市樹林區鎮前街93號(1樓服務台) |
|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 文件售價新台幣200元 |
|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 是 |
| 截止投標 | 108/08/13 09:00 |
| 開標時間 | 108/08/13 10:30 |
| 開標地點 | 238新北市樹林區鎮前街93號2樓會議室 |
|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 否 |
| 投標文字 | 正體中文或英文 |
|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 238新北市樹林區鎮前街93號(1樓服務台) |
|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 否 |
|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優先決標予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團體或庇護工場 | 否 |
| 履約地點 | 新北市(非原住民地區) |
| 履約期限 | 決標後45日曆天 |
| 是否刊登公報 | 是 |
|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 是 |
| 廠商資格摘要 | 1公司或行號,或; 2前項外已立案之法人、機構或團體,依相關證明文件得提供機關與本採購案相關業務者。 |
|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 否 |
| 附加說明 |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
| 應繳交文件 | 1.(1)公司登記證明文件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2)由政府機關或其授權機構核發予投標廠商係合法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文件。2.投標廠商應屬曾完成 |
| 納骨塔神主牌位 | 之製造、供應或承做者。投標廠商之經歷證明文件應為:(1)依法令規定核給之結算驗收證明書,或;(2)原始定作人、總承攬廠商或機關(構)出具之完成證明,或;(3) 契約連同驗收紀錄,或;(4) 其他經本機關或招標機認可之證明文件。3.廠商信用之證明(投標廠商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無退票紀錄)。4.繳納營業稅證明文件。4.投標廠商聲明書5.投標廠商如係以電子領標方式,領得招標文件者,請另附領標電子憑據書面明細 6.企劃書 |
| 評選時間 | 108年8月13日下午13時 本採購案本機關辦理評審時廠商「需辦理簡報」。 |
| 其它 | 1.本採購案併提供電子招標文件於政府採購領投標系統,餘詳招標文件。 2.電子領標廠商之投標封須附上該標案之「領標電子憑據書面明細」,該明細廠商可利用電子領投標系統中「檢驗電子憑據」之功能列印。 3.未載明之部分,餘詳招標文件。 4.參加廠商一經投遞標單,非經開標結束,不得要求退回標件。 5.請投標廠商於等標期限內隨時注意本公告是否有「更正事項」。 6.現場領標時間為上班日8時至17時。 7.本採購案係採單價決標,本機關就本採購案預計給付予廠商之採購預算單價金額為新臺幣1,250元整。 |
|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 否 |
|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 新北市樹林區公所 |
| 檢舉受理單位 | 地方政府-新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220新北市板橋區中山路一段161號13樓、電話:0800039688、傳真:02-29682824)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新北市調查處(地址:220新北市板橋區漢生東路193巷2號;板橋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6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
| 截標時間 | 108/08/13 09:00 |
| 原始連結 |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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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 新北市樹林區公所 歷年「其他」類別採購紀錄,預測以下活躍廠商最可能參與本案競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