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單位名稱 | 新北市石門區老梅國民小學 |
|---|---|
| 機關代碼 | 3.82.7.45 |
| 標的分類 | 工程類 5177 - 室內裝潢工程 |
| 決標方式 | 參考最有利標精神 |
| 聯絡人 | 陳中陵 |
| 聯絡電話 | (02)26381258#13 |
| 機關地址 | 253新北市石門區老梅村老梅路10號 |
| 傳真號碼 | (02)26383181 |
| 電子郵件信箱 | [email protected] |
| 本採購案是否屬於建築工程 | 否,本案非屬建築工程 |
| 財物採購性質 |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
| 採購金額級距 | 未達公告金額 |
| 辦理方式 | 自辦 |
| 依據法條 | 採購法第49條 |
|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 是 |
| 預計金額 | 534,680元 |
| 預計金額是否公開 | 是 |
| 後續擴充 | 否 |
| 是否受機關補助 | 是 |
|---|---|
| 補助機關 | 3.82.4 新北市政府教育局 |
| 補助金額 | 534,680元 |
| 是否含特別預算 | 否 |
| 招標方式 | 公開取得報價單或企劃書 |
| 是否電子報價 | 否 |
|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 01 |
| 更正序號 | 01 |
| 招標狀態 | 第一次公開取得 |
| 公告日 | 106/12/05 |
| 原公告日 | 106/12/04 |
| 是否複數決標 | 否 |
| 是否訂有底價 | 否 |
|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 是 |
| 所占配分或權重是否為20%以上 | 是 |
| 是否屬特殊採購 | 否 |
|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 否 |
| 是否屬統包 | 是 |
| 本案完成後所應達到之功能、效益、標準、品質或特性 | (一) 功能:避免規畫設計單獨招標後之細部設計內容限制競爭的情形,並減少履約管理時不同廠商界面問題。 (二) 效益:將設計與施工合併招標辦理統包,廠商之技術能力、設計與計畫之完整性及可行性可提升採購效率,縮短完工期程。 (三) 標準:走廊環境改善以設計及裝潢施工為主,屬負責細部設計及施工之廠商,技術屬性不同,對異業結合有其必要。 (四) 品質:得標廠商負責細部設計,並將設計成果履行,實現貫徹設計與施工能力的優點,提升採購品質。 |
|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 否 |
|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 否 |
|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 否 |
|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 是 |
|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 否 |
|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 否 |
|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 是 |
|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 0元 |
| 系統使用費 | 20元 |
| 文件代收費 | 0元 |
| 總計 | 20元 |
|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 是 |
|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 253新北市石門區老梅村老梅路10號 |
|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 免費索取 |
|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 否 |
| 是否異動招標文件 | 是 |
| 截止投標 | 106/12/11 10:00 |
| 開標時間 | 106/12/11 10:30 |
| 開標地點 | 一心樓愛梅小站 |
|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 否 |
| 投標文字 | 正體中文 |
|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 253新北市石門區老梅村老梅路10號 |
|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 否 |
| 履約地點 | 新北市(非原住民地區) |
| 履約期限 | 機關指定日起30日曆天內完成 |
| 是否刊登公報 | 是 |
|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 是 |
| 是否屬災區重建工程 | 否 |
| 廠商資格摘要 | 第1資格 1.廠商屬已立案之法人、機構或團體時,其項目列有「室內設計業」或得以承辦關於室內裝潢設計及施工之業務者,或; 2.公司或行號。 3.建築師事務所 第2資格 1.室內裝修業(得從事室內裝修施工之業務);或 2.設立於新北市或毗鄰縣市之土木包工業;或 3.丙等(含)以上綜合營造業 |
|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具有製造、供應或承做能力之證明。 |
| 附加說明 |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壹、現況:本校緊鄰北海岸海邊,終年潮濕多雨,並滋生白蟻蟻群,以致教室走廊天花板板材遭蛀蝕嚴重,並於今年9月突然傾塌掉落。 貳、計畫目標: 1.拆除既有走廊立柱板材,施工期間架設安全圍籬。 2.整修走廊立柱板材設備,確保校園安全品質。 參、施工地點:本校一心樓幼兒園教室旁走廊。 肆、設計目標: (一)整合走廊空間功能及設備,充分發揮最佳效益。 (二)安全、實用、經濟、美觀原則的整體設計。 (三)提供省能、環保、人性化的無障礙空間及設施。 (四)設計具有耐久實用的走廊戶外空間設施。 伍、設計內容: (一)包括細部設計、數量計算、施工詳圖、施工及材料規範、設計與施工時程規劃、施工品質管理等,並送本校審查核准後,始得據以施工或供應安裝。 (二)設計有變更之必要者,應經本校同意或依本校之通知辦理。其變更係不可歸責於廠商者,廠商得向本校請求償付履約所增加之必要費用。 (三)設計結果不符合契約規定或無法依本院之通知變更者,本校得終止或解除契約。 陸、保固維修:自驗收合格日起,保固2年。 |
|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 否 |
|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 新北市石門區老梅國民小學 |
| 檢舉受理單位 | 地方政府-新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220新北市板橋區中山路一段161號13樓、電話:0800039688、傳真:02-29682824) 新北市調查處(地址:220新北市板橋區漢生東路193巷2號;板橋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6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
| 截標時間 | 106/12/11 10:00 |
| 原始連結 |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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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 新北市石門區老梅國民小學 歷年「工程類」類別採購紀錄,預測以下活躍廠商最可能參與本案競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