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單位名稱 | 新北市新店區公所 |
|---|---|
| 機關代碼 | 3.82.56 |
| 標的分類 | <工程類> 5164 電力工程 |
| 決標方式 | 最低標 |
| 聯絡人 | -- |
| 聯絡電話 | -- |
| 機關代碼 | 3.82.56 |
| 單位名稱 | 新北市新店區公所 |
| 機關地址 | 231新北市 新店區 北新路1段86號8樓 |
| 聯絡人 | 經建課廖新玉 |
| 聯絡電話 | (02) 29112281 #2221 |
| 傳真號碼 | (02) 29107970 |
| 招標方式 | 限制性招標(未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 |
|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 否 |
| 決標資料類別 | 決標公告 |
|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 否 |
|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 否 |
| 是否複數決標 | 否 |
| 是否共同投標 | 否 |
| 是否屬統包 | 否 |
|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 否 |
| 採購金額級距 | 未達公告金額 |
| 辦理方式 | 自辦 |
| 限制性招標依據之法條 | 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6款 |
| 原公告案號 | 11292 |
|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 否 |
|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 否 |
|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 否 |
|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 否 |
|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 否 |
|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 是 |
| 是否受機關補助 | 否 |
| 履約地點 | 新北市(非原住民地區) |
| 履約地點(含地區) | 新北市-新店區 |
| 是否屬優先採購身心障礙福利機構產品或勞務 | 否 |
|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 否 |
|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 本案為原採購案「115年度新店區公園路燈工程(開口合約)(採購案號:11292)」新增工項之契約變更,原採購案招標時使用當時最新版工程採購契約範本,本次變更除變更事項外,餘依原契約內容辦理。 |
| 是否屬災區重建工程 | 否 |
| 是否為政策及業務宣導業務 | 否 |
| 本採購是否屬中央政府計畫型案件 | 否 |
| 投標廠商家數 | 1 |
| 廠商代碼 | 15880989 |
| 廠商名稱 | 尹正電氣工程有限公司 |
| 是否得標 | 是 |
| 組織型態 | 公司登記 |
| 廠商業別 | 其他 |
| 廠商地址 | 100 臺北市 中正區 和平西路1段12號1樓 |
| 廠商電話 | (02) 89659534 |
| 決標金額 | 36,000元 |
| 得標廠商國別 | 中華民國(Republic of China (Taiwan)) |
| 是否為中小企業 | 是 |
| 履約起迄日期 | 115/09/01 - 115/12/31 (預估) |
| 雇用員工總人數是否超過100人 | 否 |
| 決標品項數 | 1 |
| 品項名稱 | 115年度新店區公園路燈工程(開口合約)第一次變更設計 |
| 是否以單價及預估需求數量之乘積決定最低標 | 否 |
| 得標廠商 | 尹正電氣工程有限公司 |
| 預估需求數量 | 1 |
| 得標廠商原始投標金額 | 45,000元 |
| 底價金額 | 36,000元 |
| 原產地國別1 | 中華民國(Republic of China (Taiwan)) |
| 原產地國別得標金額1 | 36,000元 |
| 決標公告序號 | 001 |
| 決標日期 | 115/09/01 |
| 決標公告日期 | 115/09/07 |
| 契約編號 | 11292-1 |
| 是否刊登公報 | 是 |
| 底價金額是否公開 | 是 |
| 總決標金額 | 36,000元 |
| 決標金額是否係依預估條件估算之預估金額 | 是 |
| 估算方式 | 本次新增工項契約變更案之原案為開口契約,本次變更亦比照辦理,與原訂約廠商就新增工項完成議價後,將新增工項及其單價內入原契約,與原契約同採實作實算,由採購機關依需通知廠商履約,並以原契約之預算金額作為契約金額上限,不另行增加契約金額上限。 |
| 總決標金額是否公開 | 是 |
|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工期很短 |
| 履約執行機關代碼 | 3.82.56 |
| 履約執行機關名稱 | 新北市新店區公所 |
| 附加說明 | 本案為「115年度新店區公園路燈工程(開口合約)」(採購案號:11292)之新增工項契約變更,僅就新增項目與原訂約廠商議定單價並將其納入原契約,因原契約為開口契約,採實作實算,由採購機關依需通知廠商履約,本次變更不增加原契約金額上限。 |
| 原始連結 |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