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0934 已決標公告 公告金額

新北市新店區106年度災害緊急搶修及復建工程

新北市新店區公所 決標日:106/01/19
🏆 本案已決標公告 已決標
得標廠商名冊與決標金額已更新,可查閱下方決標報告 | 截標:2017/01/19 09:00 | 開標:2017/01/19 09:30
採購特徵雷達 投標門檻與工項規格速覽 (Structure Feature Cards)
押標金要求
須繳押標金
新臺幣980,000元
投標前須完成擔保繳納
履約保證金
常規條款
依契約範本辦理
通常為決標金額 5%~10%
廠商資格門檻
法定資格
常規基本資格
📐 須技師簽證
合法設立登記與納稅證明即可
工項物料與物調
契約規格
常規工料規範
常規規範
無特殊指定規格限制
採購全生命週期
決標金額
$ 45,340,000
原始預算
$ 19,678,624
底價金額
$ 51,957,839
決標折數
87.26 %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新北市新店區公所
機關代碼 3.82.56
標的分類 工程類 5139 - 其他土木工程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工務課張易祥/秘書室冼家彥
聯絡電話 (02)29112281#2105/1126
機關地址 231新北市新店區北新路2段128號5樓
傳真號碼 (02)29145935
電子郵件信箱 [email protected]/[email protected]
本採購案是否屬於建築工程 否,本案非屬建築工程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18條、第19條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否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否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否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是
後續擴充 是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本案保留未來後續擴充之權利,預計擴充之項目為原契約既有項目之增加數量;且該擴充之期間至107年3月31日止;金額為: 1第1區(大坪林區及山區):金額為新臺幣282萬1,376元。 2第2區(安坑區):金額為新臺幣282萬1,376元。 3第3區(水源區):金額為新臺幣282萬1,376元。
是否受機關補助 否
是否含特別預算 否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否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更正序號 02
招標狀態 第一次公開招標
公告日 106/01/13
原公告日 106/01/10
是否複數決標 是
是否訂有底價 是
是否屬特殊採購 否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否
是否屬統包 否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否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否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否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是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15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8元
總計 178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新北市新店區公所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231新北市新店區北新路2段128號5樓秘書室(總務)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每份新臺幣300元整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是
是否異動招標文件 是
截止投標 106/01/19 09:00
開標時間 106/01/19 09:30
開標地點 231新北市新店區北新路2段128號5樓開標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新臺幣980,000元
不可撤銷擔保信用狀電子押標金有效期 106/04/20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231新北市新店區北新路2段128號5樓總收發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否
履約地點 新北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詳附加說明
是否刊登公報 是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是
是否屬災區重建工程 否
廠商資格摘要 投標廠商應屬丙等(含)以上綜合營造業:1.廠商登記或設立證明。2.最近一期或前一期納稅證明。3.投標廠商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無退票紀錄(前述文件須屬在投標截止日前半年所出具之證明)。4.廠商承攬造價限額及承攬總額應符合營造業承攬工程造價限額工程規模範圍申報淨值及一定期間承攬總額認定辦法及營造業法第23條規定者(僅限營造業者提出)。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本次更正內容為重新上傳更正後空白標單檔案(含PCCES) ※本次更正公告內容為更正投標須知截止投標時間為民國106年1月19日上午9時、開標時間為民國106年1月19日上午9時30分及廠商請求釋疑之期限至106年1月16日止。 ※本案預算金額中新臺幣59,035,872元正尚未經立法程序,預算案尚未經立法程序審議通過之(部分)標的為:新北市政府106年度災害準備金。本採購案非屬「新興資本支出及新增科目」,如預算未能於會計年度前一個月審議完成,尚可依已獲授權之原訂計畫或上年度執行數覈實動支,爰先行招標、決標。倘以後年度所需經費未能完成立法程序或經部分刪減,本機關得依政府採購法第64條規定辦理。 ※履約期限:廠商應於本機關通知日起開工,每一分案依甲方每次所訂之工期開、完工,最後分案通知期限為106年12月31日止或本案採購預算上限金額用罄止,兩者以先屆者為準,由甲方通知依規定時間進場辦理搶災及復建工作,惟新北市新店區107年度災害緊急搶修及復建工程若未能於上開日期完成決標者,順延至該標案決標日止。 ※請廠商依本案「基本文件審查表」之規定於投標時檢附已核章之「工程施工廠商投標切結書」,以免被判定為不合格標。 ※機關通知廠商提出低價理由書說明時,廠商應於15分鐘(包含廠商未到場,聯絡廠商之時間)內提出,未於規定時間內提出低價理由書,不決標予該廠商。故建請廠商預先填寫低價理由說明書,俾於規定期限內提出。
招標文件領取方式及地點 招標文件費用:標單圖說費新台幣300元整 1.自購:上班時間內領標。地點:新北市新店區北新路2段128號5樓秘書室 2.郵購:請以掛號方式郵寄,並附回郵信封及郵資。(本地郵資:150元;外埠郵資:190元)(回郵信封請註明購買標單案名及郵遞區號,並請自行注意截標期限) 3.以電子領標方式:於「電子領標及電子投標系統」(http://web.pcc.gov.tw/)之廠商端下載「廠商使用手冊」,並依該內容辦理。本電子領標招標文件費用為150元。但不包括廠商系統使用費、中華電信稅捐及代收服務費(約電子領標招標文件費用20%)。
若以通訊方式投標 請以掛號或快捷方式投遞(請自行注意截標期限) 請投標廠商於等標期限內隨時注意本公告是否有「更正事項」。 其他注意事項請詳閱投標須知及補充施工說明書 未盡事宜請依政府採購法相關規定辦理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否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新北市新店區公所
申訴受理單位 新北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220新北市板橋區中山路1段161號27樓、電話:02-29603456分機4246、傳真:02-89536837)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新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220新北市板橋區中山路一段161號13樓、電話:0800039688、傳真:02-29682824)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新北市調查處(地址:220新北市板橋區漢生東路193巷2號;板橋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6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台北郵政14-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品項編號 1
品項名稱 新北市新店區106年度災害緊急搶修及復建工程(大坪林區及山區)
預估數量 1
單位 區
預算金額_2 19,678,624元
品項編號_2 2
品項名稱_2 新北市新店區106年度災害緊急搶修及復建工程(安坑區)
品項編號_3 3
品項名稱_3 新北市新店區106年度災害緊急搶修及復建工程(水源區)
截標時間 106/01/19 09:00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機關代碼 3.82.56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工務課張易祥/秘書室冼家彥
聯絡電話
(02)29112281#2105/1126
機關地址
231新北市新店區北新路2段128號5樓
傳真號碼
(02)29145935
本採購案是否屬於建築工程
否,本案非屬建築工程
財物採購性質
辦理方式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否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否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否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是
後續擴充
是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本案保留未來後續擴充之權利,預計擴充之項目為原契約既有項目之增加數量;且該擴充之期間至107年3月31日止;金額為: 1第1區(大坪林區及山區):金額為新臺幣282萬1,376元。 2第2區(安坑區):金額為新臺幣282萬1,376元。 3第3區(水源區):金額為新臺幣282萬1,376元。
是否受機關補助
否
是否含特別預算
否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否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更正序號
02
招標狀態
第一次公開招標
公告日
106/01/13
原公告日
106/01/10
是否複數決標
是
是否訂有底價
是
是否屬特殊採購
否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否
是否屬統包
否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否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否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否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是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15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8元
總計
178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新北市新店區公所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231新北市新店區北新路2段128號5樓秘書室(總務)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每份新臺幣300元整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是
是否異動招標文件
是
截止投標
106/01/19 09:00
開標時間
106/01/19 09:30
開標地點
231新北市新店區北新路2段128號5樓開標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新臺幣980,000元
不可撤銷擔保信用狀電子押標金有效期
106/04/20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231新北市新店區北新路2段128號5樓總收發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否
履約地點
新北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詳附加說明
是否刊登公報
是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是
是否屬災區重建工程
否
廠商資格摘要
投標廠商應屬丙等(含)以上綜合營造業:1.廠商登記或設立證明。2.最近一期或前一期納稅證明。3.投標廠商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無退票紀錄(前述文件須屬在投標截止日前半年所出具之證明)。4.廠商承攬造價限額及承攬總額應符合營造業承攬工程造價限額工程規模範圍申報淨值及一定期間承攬總額認定辦法及營造業法第23條規定者(僅限營造業者提出)。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本次更正內容為重新上傳更正後空白標單檔案(含PCCES) ※本次更正公告內容為更正投標須知截止投標時間為民國106年1月19日上午9時、開標時間為民國106年1月19日上午9時30分及廠商請求釋疑之期限至106年1月16日止。 ※本案預算金額中新臺幣59,035,872元正尚未經立法程序,預算案尚未經立法程序審議通過之(部分)標的為:新北市政府106年度災害準備金。本採購案非屬「新興資本支出及新增科目」,如預算未能於會計年度前一個月審議完成,尚可依已獲授權之原訂計畫或上年度執行數覈實動支,爰先行招標、決標。倘以後年度所需經費未能完成立法程序或經部分刪減,本機關得依政府採購法第64條規定辦理。 ※履約期限:廠商應於本機關通知日起開工,每一分案依甲方每次所訂之工期開、完工,最後分案通知期限為106年12月31日止或本案採購預算上限金額用罄止,兩者以先屆者為準,由甲方通知依規定時間進場辦理搶災及復建工作,惟新北市新店區107年度災害緊急搶修及復建工程若未能於上開日期完成決標者,順延至該標案決標日止。 ※請廠商依本案「基本文件審查表」之規定於投標時檢附已核章之「工程施工廠商投標切結書」,以免被判定為不合格標。 ※機關通知廠商提出低價理由書說明時,廠商應於15分鐘(包含廠商未到場,聯絡廠商之時間)內提出,未於規定時間內提出低價理由書,不決標予該廠商。故建請廠商預先填寫低價理由說明書,俾於規定期限內提出。
招標文件領取方式及地點
招標文件費用:標單圖說費新台幣300元整 1.自購:上班時間內領標。地點:新北市新店區北新路2段128號5樓秘書室 2.郵購:請以掛號方式郵寄,並附回郵信封及郵資。(本地郵資:150元;外埠郵資:190元)(回郵信封請註明購買標單案名及郵遞區號,並請自行注意截標期限) 3.以電子領標方式:於「電子領標及電子投標系統」(http://web.pcc.gov.tw/)之廠商端下載「廠商使用手冊」,並依該內容辦理。本電子領標招標文件費用為150元。但不包括廠商系統使用費、中華電信稅捐及代收服務費(約電子領標招標文件費用20%)。
若以通訊方式投標
請以掛號或快捷方式投遞(請自行注意截標期限) 請投標廠商於等標期限內隨時注意本公告是否有「更正事項」。 其他注意事項請詳閱投標須知及補充施工說明書 未盡事宜請依政府採購法相關規定辦理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否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新北市新店區公所
申訴受理單位
新北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220新北市板橋區中山路1段161號27樓、電話:02-29603456分機4246、傳真:02-89536837)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新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220新北市板橋區中山路一段161號13樓、電話:0800039688、傳真:02-29682824)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新北市調查處(地址:220新北市板橋區漢生東路193巷2號;板橋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6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台北郵政14-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品項編號
1
品項名稱
新北市新店區106年度災害緊急搶修及復建工程(大坪林區及山區)
預估數量
1
單位
區
預算金額_2
19,678,624元
品項編號_2
2
品項名稱_2
新北市新店區106年度災害緊急搶修及復建工程(安坑區)
品項編號_3
3
品項名稱_3
新北市新店區106年度災害緊急搶修及復建工程(水源區)
截標時間
106/01/19 0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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