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L110-13 已決標公告 公告金額

111年度三重區(A區、B區)雨水下水道清淤及設施維護工程(開口契約)

新北市三重區公所 決標日:110/12/02
🏆 本案已決標公告 已決標
得標廠商名冊與決標金額已更新,可查閱下方決標報告 | 截標:2021/12/02 09:30 | 開標:2021/12/02 10:00
採購特徵雷達 投標門檻與工項規格速覽 (Structure Feature Cards)
押標金要求
須繳押標金
額度為新臺幣17萬元(不論參與幾個區之投標,僅須繳交新臺幣17萬元押標金)
投標前須完成擔保繳納
履約保證金
常規條款
依契約範本辦理
通常為決標金額 5%~10%
廠商資格門檻
法定資格
常規基本資格
📐 須技師簽證
合法設立登記與納稅證明即可
工項物料與物調
契約規格
常規工料規範
常規規範
無特殊指定規格限制
採購全生命週期
WINNER 得標廠商
金沙環保有限公司、睿騏營造有限公司
統編:未公開
決標金額
$ 3,820,000
原始預算
$ 3,526,668
底價金額
$ 4,232,000
決標折數
90.26 %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新北市三重區公所
機關代碼 3.82.52
標的分類 工程類 5139 - 其他土木工程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黃先生
聯絡電話 (02)29862345#229
機關地址 241新北市三重區新北大道一段11號
傳真號碼 (02)29860156
電子郵件信箱 [email protected]
工程計畫編號 111-007-011
本採購案是否屬於建築工程 否,本案非屬建築工程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18條、第19條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否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否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否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否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是
後續擴充 是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詳如附加說明
是否受機關補助 否
是否含特別預算 否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否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公開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10/11/23
是否複數決標 是
是否訂有底價 是
是否屬特殊採購 否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否
是否屬統包 否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否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否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否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是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15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8元
總計 178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新北市三重區公所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新北市三重區新北大道一段11號3樓(開標室)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新臺幣參佰元整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是
截止投標 110/12/02 09:30
開標時間 110/12/02 10:00
開標地點 新北市三重區新北大道一段11號5樓會議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尚未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額度為新臺幣17萬元(不論參與幾個區之投標,僅須繳交新臺幣17萬元押標金)
不可撤銷擔保信用狀電子押標金有效期 111/02/19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本所1樓總收文處 2.招標專用三重郵政53號信箱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否
履約地點 新北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詳如公告附加說明
是否刊登公報 是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否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係因採用本府採購處訂定之最新契約書範本,內容應屬嚴謹。
是否屬災區重建工程 否
廠商資格摘要 一、1.廠商屬已立案之法人、機構或團體,其項目列有「疏濬業」或得以承作關於疏濬業務者,或2.公司或行號。 二、廠商承攬造價限額及承攬總額應符合營造業承攬工程造價限額工程規模範圍申報淨值及一定期間承攬總額認定辦法及營造業法第23條及第44條規定者(僅限營造業及土木包工業提出) 三、廠商信用之證明(投標廠商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無退票紀錄) 四、廠商納稅之證明(投標廠商係為公司或行號者,已繳納營業稅證明文件)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招標文件領取方式及地點]:1.現購2.郵購〈招標專用三重郵政53號信箱或郵資洽三樓開標室〉回郵信封〔請寫郵遞區號並於封面加註購買標單字樣〕快捷郵件同縣市110元,不同縣市130元、限掛72元。3.電子領標(http://web.pcc.gov.tw/)。
其他 1.有關印花稅部分:廠商請洽新北市政府稅捐稽徵處(電話:02-8952-8200分機637、639)或所屬分處或自行上網開立印花稅大額憑證繳款書繳納之。 2.履約保證金:額度為押標金額度之2倍。 3.履約期限:本工程工期自機關通知開工日起,每一分案依機關所訂之工期完工,最後分案通知施作期限為民國111年12月31日或本契約總價用罄止,兩者以先屆者為準。 4.後續擴充: (一)本案保留未來後續擴充之權利,預計擴充之項目為原契約所列之項目;擴充之期間為至112年2月28日止,且各區之後續擴充之金額: 第A區之後續擴充金額新臺幣352萬6,668元正、 第B區之後續擴充金額新臺幣352萬6,668元正。 (二)本採購案之後續擴充項目: 1倘屬新增項目者,將依政府採購法第18條第4項規定辦理議價。 2倘屬原契約既有項目者,係以原契約條件及價金續約核算付款,因後續擴充致原契約所列項目之數量有所增加者,其單價不予調整,倘原契約列有數量增加時之價金調整規定者,亦不適用。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否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新北市三重區公所
申訴受理單位 新北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220新北市板橋區中山路1段161號27樓、電話:02-29603456分機4246、傳真:02-89536837)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新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220新北市板橋區中山路一段161號13樓、電話:0800039688、傳真:02-29682824)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新北市調查處(地址:220新北市板橋區漢生東路193巷2號;板橋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6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品項編號 1
品項名稱 111年度三重區(A區、B區)雨水下水道清淤及設施維護工程(開口契約)(A區)
預估數量 1
單位 區
預算金額_2 3,526,668元
品項編號_2 2
品項名稱_2 111年度三重區(A區、B區)雨水下水道清淤及設施維護工程(開口契約)(B區)
截標時間 110/12/02 09:30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機關代碼 3.82.52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黃先生
聯絡電話
(02)29862345#229
機關地址
241新北市三重區新北大道一段11號
傳真號碼
(02)29860156
電子郵件信箱
工程計畫編號
111-007-011
本採購案是否屬於建築工程
否,本案非屬建築工程
財物採購性質
辦理方式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否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否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否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否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是
後續擴充
是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詳如附加說明
是否受機關補助
否
是否含特別預算
否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否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公開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10/11/23
是否複數決標
是
是否訂有底價
是
是否屬特殊採購
否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否
是否屬統包
否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否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否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否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是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15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8元
總計
178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新北市三重區公所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新北市三重區新北大道一段11號3樓(開標室)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新臺幣參佰元整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是
截止投標
110/12/02 09:30
開標時間
110/12/02 10:00
開標地點
新北市三重區新北大道一段11號5樓會議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尚未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額度為新臺幣17萬元(不論參與幾個區之投標,僅須繳交新臺幣17萬元押標金)
不可撤銷擔保信用狀電子押標金有效期
111/02/19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本所1樓總收文處 2.招標專用三重郵政53號信箱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否
履約地點
新北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詳如公告附加說明
是否刊登公報
是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否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係因採用本府採購處訂定之最新契約書範本,內容應屬嚴謹。
是否屬災區重建工程
否
廠商資格摘要
一、1.廠商屬已立案之法人、機構或團體,其項目列有「疏濬業」或得以承作關於疏濬業務者,或2.公司或行號。 二、廠商承攬造價限額及承攬總額應符合營造業承攬工程造價限額工程規模範圍申報淨值及一定期間承攬總額認定辦法及營造業法第23條及第44條規定者(僅限營造業及土木包工業提出) 三、廠商信用之證明(投標廠商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無退票紀錄) 四、廠商納稅之證明(投標廠商係為公司或行號者,已繳納營業稅證明文件)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招標文件領取方式及地點]:1.現購2.郵購〈招標專用三重郵政53號信箱或郵資洽三樓開標室〉回郵信封〔請寫郵遞區號並於封面加註購買標單字樣〕快捷郵件同縣市110元,不同縣市130元、限掛72元。3.電子領標(http://web.pcc.gov.tw/)。
其他
1.有關印花稅部分:廠商請洽新北市政府稅捐稽徵處(電話:02-8952-8200分機637、639)或所屬分處或自行上網開立印花稅大額憑證繳款書繳納之。 2.履約保證金:額度為押標金額度之2倍。 3.履約期限:本工程工期自機關通知開工日起,每一分案依機關所訂之工期完工,最後分案通知施作期限為民國111年12月31日或本契約總價用罄止,兩者以先屆者為準。 4.後續擴充: (一)本案保留未來後續擴充之權利,預計擴充之項目為原契約所列之項目;擴充之期間為至112年2月28日止,且各區之後續擴充之金額: 第A區之後續擴充金額新臺幣352萬6,668元正、 第B區之後續擴充金額新臺幣352萬6,668元正。 (二)本採購案之後續擴充項目: 1倘屬新增項目者,將依政府採購法第18條第4項規定辦理議價。 2倘屬原契約既有項目者,係以原契約條件及價金續約核算付款,因後續擴充致原契約所列項目之數量有所增加者,其單價不予調整,倘原契約列有數量增加時之價金調整規定者,亦不適用。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否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新北市三重區公所
申訴受理單位
新北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220新北市板橋區中山路1段161號27樓、電話:02-29603456分機4246、傳真:02-89536837)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新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220新北市板橋區中山路一段161號13樓、電話:0800039688、傳真:02-29682824)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新北市調查處(地址:220新北市板橋區漢生東路193巷2號;板橋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6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品項編號
1
品項名稱
111年度三重區(A區、B區)雨水下水道清淤及設施維護工程(開口契約)(A區)
預估數量
1
單位
區
預算金額_2
3,526,668元
品項編號_2
2
品項名稱_2
111年度三重區(A區、B區)雨水下水道清淤及設施維護工程(開口契約)(B區)
截標時間
110/12/02 09: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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