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本案完成後所應達到之功能、效益、標準、品質或特性
藉此次打造社區共讀站,保留原圖書館功能外,依據與適用標準須符合建築法規與消防法等相關法規規範,重新規劃圖書館空間與動線,使原三樓之閱讀空間整體空間規劃更為完整,期望新的設計能適度導入美學元素營造社區共讀站之閱讀氛圍,期使本校圖書館能擴大服務,為社區提供專業與多元化之圖書館服務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221新北市汐止區忠孝東路201號
廠商資格摘要
壹、投標廠商資格:開放共同投標及單獨投標,
一、單獨投標者:如廠商符合施工廠商及細部設計廠商資格者,得單獨投標,或投標廠商須同時符合施工廠商(任一項)及細部設計廠商資格(任一項),並由施工廠商為投標廠商,就其他應符合資格之一部分,得以分包廠商就其分包部分代之並出具符合設計廠商資格文件及合作同意書:
1.如符合甲乙兩項資格者得單獨投標(此處指室內裝修業),或應以甲(施工廠商如:土木包工業、丙等以上綜合營造業、室內裝修業、室內裝潢業)單獨投標,屬細部設計廠商部分,得以載明其分包代之,應檢附分包之細部設計廠商「合作同意書」及分包之細部設計廠商廠商之資格文件。 乙(細部設計廠商)資格應符合下列任一項資格:建築師事務所、技師事務所(土木或結構工程科)、工程技術顧問公司(執業技師為土木或結構工程科)、室內裝修業
二、共同投標者: 施工廠商:土木包工業、丙等以上綜合營造業、室內裝修業、室內裝潢業。 細部設計廠商:建築師事務所、技師事務所(土木或結構工程科)、工程技術顧問公司(執業技師為土木或結構工程科)、室內裝修業。
貳、資格文件:詳如投標須知之資格文件審查表(第1投標資格)及資格文件審查表(第2投標資格)所列,如屬共同投標者需檢附共同投標協議書。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申訴受理單位
新北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220新北市板橋區中山路1段161號27樓、電話:02-29603456分機4246、傳真:02-89536837)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新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220新北市板橋區中山路一段161號13樓、電話:0800039688、傳真:02-29682824)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新北市調查處(地址:220新北市板橋區漢生東路193巷2號;板橋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6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否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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