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單位名稱 | 新北市立鶯歌陶瓷博物館 |
|---|---|
| 機關代碼 | 3.82.33.1 |
| 標的分類 | <財物類> 386 遊樂場迴轉臺、鞦韆臺、射擊場及其他遊樂場之娛樂設備 |
| 決標方式 | 最低標 |
| 聯絡人 | -- |
| 聯絡電話 | -- |
| 機關地址 | 239新北市 鶯歌區 文化路200號 |
| 傳真號碼 | (02) 86774104 |
| 招標方式 | 限制性招標(未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 |
|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 否 |
| 決標資料類別 | 定期彙送 |
|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 否 |
|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 否 |
| 是否複數決標 | 否 |
| 是否共同投標 | 否 |
| 是否屬統包 | 否 |
|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 否 |
| 開標時間 | 107/08/01 14:00 |
| 採購金額級距 | 未達公告金額 |
|---|---|
| 辦理方式 | 自辦 |
| 限制性招標依據之法條 | 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4款 |
| 原公告案號 | YCM1070607-1 |
|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 否 |
|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 否 |
|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 否 |
|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 是 |
| 是否受機關補助 | 否 |
| 履約地點 | 新北市(非原住民地區) |
| 履約地點(含地區) | 新北市-板橋區,新北市-鶯歌區 |
|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優先決標予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團體或庇護工場 | 否 |
| 是否含特別預算 | 否 |
|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 是 |
| 投標廠商家數 | 1 |
| 廠商代碼 | 12977449 |
| 廠商名稱 | 維芳派股份有限公司 |
| 是否得標 | 是 |
| 組織型態 | 公司登記 |
| 廠商業別 | 其他 |
| 廠商地址 | 106 臺北市 大安區 通化街101巷2號 |
| 廠商電話 | (02) 26365538 |
| 決標金額 | 320,000元 |
| 得標廠商國別 | 中華民國(Republic of China (Taiwan)) |
| 是否為中小企業 | 是 |
| 履約起迄日期 | 107/06/26 - 107/08/24 |
| 雇用員工總人數是否超過100人 | 否 |
| 決標品項數 | 1 |
| 品項名稱 | 『107年兒童藝術節光雕隧道』第一次契約變更 |
| 是否以單價及預估需求數量之乘積決定最低標 | 否 |
| 得標廠商 | 維芳派股份有限公司 |
| 預估需求數量 | 1 |
| 得標廠商原始投標金額 | 335,164元 |
| 底價金額 | 320,000元 |
| 原產地國別1 | 中華民國(Republic of China (Taiwan)) |
| 原產地國別得標金額1 | 320,000元 |
| 決標公告序號 | 001 |
| 決標日期 | 107/08/01 |
| 決標公告日期 | 107/08/02 |
| 契約編號 | YCM1070801 |
| 是否刊登公報 | 是 |
| 底價金額是否公開 | 是 |
| 總決標金額 | 320,000元 |
| 總決標金額是否公開 | 是 |
|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 否 ,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
| 未列物價調整規定說明 | 財物案 |
| 履約執行機關代碼 | 3.82.33.1 |
| 履約執行機關名稱 | 新北市立鶯歌陶瓷博物館 |
| 附加說明 | 一、本次契約變更為契約所約定範圍內,因: (一)新增活動看板:呈現活動主標題字「HELLO! MONSTERS」; (二)裝置提前運作:由原訂107年8月3日提前至107年7月26日,新增期間之用電、巡場人員、裝置損壞備料、物料暫放貨車所需車位等經費; (三)新增需求施工期間縮時攝影,完整紀錄隧道成形過程; 爰辦理第一次契約變更。 二、本案係原有採購之後續擴充,因: (一)運作時程提前,須由原廠商加速辦理,此部分增加之服務無法委由其他廠商提供; (二)因新增之活動看板緊鄰原光雕隧道,兩者施工必須互相配合; (三)為節省發電機經費,兩設施宜共用一組發電機具,爰刪除原本光雕隧道之發電機(10千伏安),新增一座輸出功率較大之發電機(25千伏安)供2設施同時使用; (四)另新增施工期程縮時攝影部分,由原承作廠商執行可確實與施工時程搭配; 基於上述理由,必須向原供應廠商維芳派股份有限公司採購,符合「中央機關未達公告金額採購招標辦法」第2條第1項第1款及「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4款規定。 三、原契約項目加帳金額新臺幣0元正;新增項目加帳金額新臺幣33萬5,164元正;原契約項目減帳金額新臺幣4萬500元正;本次契約變更累計金額為:新臺幣37萬5,644元正,符合「採購契約變更或加減價核准監辦備查規定一覽表」項次一規定,依該項次核准規定,適用「中央機關未達公告金額採購招標辦法」第2條第1項第1款之核准規定。屬原契約項目部份依原契約單價辦理;屬新增契約項目部份已逾公告金十分之一,辦理限制性招標及議價。 四、於107年8月1日(星期三)下午2時辦理議價,「維芳派股份有限公司」第1次減價書明「願依底價承標」,符合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72條第2項規定情形,經主持人當場宣布本案決標(底價為新臺幣32萬元正)。 五、本案原契約(案號:YCM1070607-1 )金額為95萬元正,第一次契約變更(案號:YCM1070801)後金額為新臺幣122萬9,500元正。 |
| 原始連結 |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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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 新北市立鶯歌陶瓷博物館 歷年「財物類」類別採購紀錄,預測以下活躍廠商最可能參與本案競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