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單位名稱 | 新北市政府消防局 |
|---|---|
| 機關代碼 | 3.82.32 |
| 標的分類 | 財物類 481 - 醫療, 外科及矯形設備 |
| 決標方式 | 最低標 |
| 聯絡人 | 戴先生 |
| 聯絡電話 | (02)89519119#6531 |
| 機關地址 | 220新北市板橋區南雅南路二段15號 |
| 傳真號碼 | (02)89536026 |
| 電子郵件信箱 | [email protected] |
| 財物採購性質 | 買受,定製 |
| 採購金額級距 | 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
| 辦理方式 | 自辦 |
| 依據法條 | 採購法第18條、第19條 |
|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 否 |
|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 否 |
|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 否 |
|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 否 |
|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 否 |
|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 是 |
|---|---|
| 後續擴充 | 否 |
| 是否受機關補助 | 否 |
| 是否含特別預算 | 否 |
| 招標方式 | 公開招標 |
|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 否 |
|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 01 |
| 招標狀態 | 第一次公開招標 |
| 機關自定公告日 | 108/12/12 |
| 是否複數決標 | 是 |
| 是否訂有底價 | 是 |
| 是否屬特殊採購 | 否 |
|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 否 |
| 是否屬統包 | 否 |
|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 否 |
|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 否 |
|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 否 |
|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 否 |
|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 否 |
|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 否 |
|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 是 |
|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 0元 |
| 系統使用費 | 20元 |
| 文件代收費 | 0元 |
| 總計 | 20元 |
|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 否 |
|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 是 |
| 截止投標 | 108/12/20 17:00 |
| 開標時間 | 108/12/20 17:10 |
| 開標地點 | 220新北市板橋區南雅南路二段15號6樓(收發室) |
|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 是,尚未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
| 押標金額度 | 第1項目新臺幣7,000元正;第2項目:新臺幣23萬元正 |
| 不可撤銷擔保信用狀電子押標金有效期 | 109/03/09 |
| 投標文字 | 正體中文 |
|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 220新北市板橋區南雅南路二段15號1樓(收發室) |
|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 否 |
| 履約地點 | 新北市(非原住民地區) |
| 履約期限 | 第1批通知次日起60日曆天內;餘詳如本採購案契約書第七條 |
| 是否刊登公報 | 是 |
|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 是 |
| 廠商資格摘要 | 須具備販賣業藥商許可執照影本,許可執照營業項目:醫療器材 |
|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 否 |
| 附加說明 | 1. 投標文件應使用原子筆或鋼筆填寫清楚。 2. 投標(驗收)證明文件應另附中文之翻譯本。 3. 廠商開啟招標文件後應先行核對文件,如有類別、頁數、件數不足,內容不一致或損壞等情事,廠商應立即反應,且不得逾投標截止期限前,要求招標機關更換、補充,或自行尋求其他解決方式。廠商若未即時反應者,視同放棄更換、補充或解決之權益。 4. 履約保證金額度為押標金額度之2倍。 5. 餘詳如招標各文件。 6. 各項審查表無須放入外標封內。 7. 本契約書開口契約之期限:本案自動心臟電擊去顫器貼片開口契約採購案契約執行之上限為第1項PHILIPS Heart Start機型用自動心臟電擊去顫器貼片:新臺幣14萬元整、第2項ZOLL自動心臟電擊去顫器貼片:新臺幣472萬1,200元整;或至109年10月31日止,兩者無論何者先屆至,即表示契約完成。 8. 109年度預算尚未經立法程序審議通過,惟本案非屬「新興資本及新增科目」,擬依地方制度法第40條第3項第2款第2目,依上年度執行數覈實動支,爰先行招標、決標。倘以後年度所需經費未能完成立法程序或經部分刪減,得依政府採購法第64條規定辦理。 9. 本採購案簽訂契約時,其詳細價目表、單價分析表或其他相關書表所列各項目單價之計列原則,係以本機關原列「預算書單價」為基準,再乘以決標總價與預算總價之相對比例後得之;倘有特殊情形或得標廠商認為某項目單價不合理時,得檢具佐證資料,於訂約時由本機關與得標廠商協議調整之。前項佐證資料應於投標時檢附之,未檢附者視同放棄。 |
|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 否 新北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220新北市板橋區中山路1段161號27樓、電話:02-29603456分機4246、傳真:02-89536837) 地方政府-新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220新北市板橋區中山路一段161號13樓、電話:0800039688、傳真:02-29682824)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新北市調查處(地址:220新北市板橋區漢生東路193巷2號;板橋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6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
| 受理單位:品項編號 | 2 |
| 受理單位:品項名稱 | ZOLL自動心臟電擊去顫器貼片 |
| 受理單位:預估數量 | 1 |
| 受理單位:單位 | 式 |
| 受理單位:預算金額 | 4,721,200元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
| 原始連結 |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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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 新北市政府消防局 歷年「財物類」類別採購紀錄,預測以下活躍廠商最可能參與本案競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