限制性招標依據之法條
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4款
原公告案號:1110426-1
原有採購案招標機關與現招標機關不同之原因:原招標機關為代辦機關
是否適用條約或協定之採購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否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否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否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預算金額
1,256,171元
壹佰貳拾伍萬陸仟壹佰柒拾壹元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優先決標予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團體或庇護工場
否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否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本案為契約變更,主契約前已訂定
廠商地址
110 臺北市 信義區 基隆路1段141號3樓之1
決標金額
1,256,171元
壹佰貳拾伍萬陸仟壹佰柒拾壹元
得標廠商國別
中華民國(Republic of China (Taiwan))
履約起迄日期
111/07/28 - 115/03/23
品項名稱
五股環保藝術公園跨河景觀橋新建工程規劃設計及監造技術服務
得標廠商原始投標金額
1,256,171元
壹佰貳拾伍萬陸仟壹佰柒拾壹元
原產地國別
中華民國(Republic of China (Taiwan))
原產地國別
得標金額
1,256,171元
壹佰貳拾伍萬陸仟壹佰柒拾壹元
總決標金額
1,256,171元
壹佰貳拾伍萬陸仟壹佰柒拾壹元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其他:勞務案
履約執行機關
機關代碼:3.82.25
機關名稱:新北市政府水利局
是否屬「公共工程生態檢核注意事項」規定應辦理生態檢核
否
1. 非受中央政府補助比率逾工程建造經費百分之五十之新建公共工程
1.
非受中央政府補助比率逾工程建造經費百分之五十之新建公共工程
是否屬「公共工程節能減碳檢核注意事項」規定應辦理節能減碳檢核
否,依「公共工程節能減碳檢核注意事項」第2點除外條款無須辦理
非受中央政府補助比率逾工程建造經費百分之五十且補助經費達新臺幣一億元以上之個案公共工程
附加說明
本次契約變更均因工程於履約期間有契約變更,屬未能預見之情形須行追加建造費用,而需就服務費用作協議增減,依據設計契約第4條第2項第5款所示,按原契約之折扣率辦理契約變更,擬以給付因工程變更設計而增加之服務費用。
RESCUE_AGENT
v9.30.ClusterRescue.AtomicClaim:Node-160.191.224.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