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 | 結果 | 投標家數 | 詳細原因 | 原文 |
|---|---|---|---|---|
| 2022/06/16 | 流標 | 0 家 | 流標(無廠商投標或未達法定開標家數) | 檢視 |
| 單位名稱 | 新北市政府衛生局 |
|---|---|
| 機關代碼 | 3.82.14 |
| 標的分類 | 財物類 34 - 基本化學產品 |
| 決標方式 | 最低標 |
| 聯絡人 | 檢驗科李小姐/秘書室林小姐 |
| 聯絡電話 | (02)22577155#2955/3165 |
| 機關地址 | 220新北市板橋區英士路192之1號 |
| 傳真號碼 | (02)22570524 |
| 電子郵件信箱 | [email protected] |
| 財物採購性質 | 買受,定製 |
| 採購金額級距 | 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
| 辦理方式 | 自辦 |
| 依據法條 | 採購法第18條、第19條 |
|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 否 |
|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 否 |
|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 是 |
| 是否採用電子競價 | 否 |
| 是否為商業財物或服務 | 否 |
|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 否 |
|---|---|
|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 否 |
|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 是 |
| 後續擴充 | 否 |
| 是否受機關補助 | 否 |
| 招標方式 | 公開招標 |
|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 否 |
|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 02 |
| 招標狀態 | 第二次及以後公開招標 |
| 機關自定公告日 | 111/06/22 |
| 是否複數決標 | 是 |
| 是否訂有底價 | 是 |
| 是否屬特殊採購 | 否 |
|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 否 |
| 是否屬統包 | 否 |
|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 否 |
|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 否 |
|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 否 |
|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 否 |
|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 否 |
|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 否 |
|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 是 |
|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 0元 |
| 系統使用費 | 20元 |
| 文件代收費 | 0元 |
| 總計 | 20元 |
|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 是 |
|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 220新北市板橋區英士路192之1號5樓(秘書室) |
|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 新臺幣100元整/現金支付 |
|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 是 |
| 截止投標 | 111/06/28 09:00 |
| 開標時間 | 111/06/28 14:00 |
| 開標地點 | 220新北市板橋區英士路192之1號5樓(開標室) |
|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
| 押標金額度 | 第一項為90,000元/第二至四項均為100,000元 |
|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 新北市政府衛生局 |
|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帳戶 | 新北市政府衛生局保管款專戶 |
| 不可撤銷擔保信用狀電子押標金有效期 | 111/09/16 |
| 投標文字 | 正體中文 |
|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 220新北市板橋區英士路192之1號5樓(秘書室) |
|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 否 |
| 履約地點 | 新北市(非原住民地區) |
| 履約期限 | 詳如附加說明 |
| 是否刊登公報 | 是 |
|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 是 |
| 廠商資格摘要 |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一、廠商屬已立案之公司或行號。 二、廠商資格: 1.第一項(化學品類):需列有得販賣「基礎化學藥品」等相關者,始得投標。且廠商需協助清除一般事業廢棄物,因此: (1)投標商需出具乙級以上之廢棄物清除許可證及乙級以上廢棄物處理許可證 (2)若投標商不具相關資格,得委託具有相關資格廠商協助清除及處理一般事業廢棄物 2.第二項(標準品類):需列有得販賣「基礎化學藥品」等相關者,始得投標;且廠商須檢附動物用藥品販賣業許可證。 3.第三項(層析類):需列有得販賣「理化器材、實驗耗材、科學儀器」等相關者,始得投標。 4.第四項(一般物品類):需列有得販賣「理化器材、實驗耗材、科學儀器」等相關者,始得投標。 三、廠商納稅之證明(投標廠商係為公司或行號者,其營業稅繳稅證明)或組織結算申報書。 |
|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 是 |
|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 資格項目: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前半年內所出具,且可證明該投標廠商「非屬拒絕往來戶」及「自查詢日往前推算三年內無退票紀錄」之『第一類票據信用資料查覆單』或『第二類票據信用資料查覆單』(如有退票但已辦妥清償註記者,視同無退票紀錄)。該查覆單應加蓋查覆單位圖章。 |
| 附加說明 | 一、請釋之截止期限為111年6月24日。 二、招標文件之取得: (一)請盡量採電子領標,以符開標前投標廠商保密之立意。 (二)現場領標者請提前來電預約並自備零錢,以免影響權益。 三、投標文件相關注意事項: (一)建議按審查表內容檢視投標文件,避免投標文件錯誤或遺漏。 (二)投標文件敬請按照審查表之順序排列。 (三)投標文件內免附各式空白審查表。 (四)標單標價是否已填妥,且未超過預算金額。 四、得標廠商請於決標後依契約規定於契約書內頁貼足印花稅票,或請 洽新北市政府稅捐稽徵處(電話:02-8952-8200分機637、639)或所屬分處 或自行上網開立印花稅大額憑證繳款書繳納之。 五、履約期限 (一)第一項(化學品類)、第三項(層析類)、第四項(一般物品類)自決標次日起至112年12月31日止或達各項採購金額上限(化學品類採購金額1,887,355元、層析類採購金額2,032,592元、一般物品類採購金額2,086,714元),兩者以先屆者為準,依機關通知實際需求分批交貨,應交貨數量依機關每批以電子郵件等書面通知交貨日次日起14日曆天內交清。 (二)第二項(標準品類)自決標次日起至111年12月31日止或達採購金額上限(採購金額2,630,512元),兩者以先屆者為準,依機關通知實際需求分批交貨,應交貨數量依機關每批以電子郵件等書面通知交貨日次日起60日曆天內交清。 六、項目複數共分為4項,凡合於招標文件規定之廠商,皆得就各項目中自行選擇擬投標之項目參加投標,得投標1個項目,亦得參與所有項目之投標,單一廠商依各項順序以得標3項為限(如已得標第1項、第2項及第3項,則放棄其他得標項目)。 |
|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 是 |
|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 新北市政府衛生局 |
| 申訴受理單位 | 新北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220新北市板橋區中山路1段161號27樓、電話:02-29603456、傳真:02-89536837) |
| 檢舉受理單位 |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傳真:02-23811234) 地方政府-新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220新北市板橋區中山路一段161號13樓、傳真:02-29682824) 新北市調查處-(地址:220新北市板橋區漢生東路193巷2號;板橋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628888)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
| 品項編號 | 1 |
| 品項名稱 | 第四項(一般物品類) |
| 預估數量 | 1 |
| 單位 | 批 |
| 預算金額_2 | 1,887,355元 |
| 品項編號_2 | 2 |
| 品項名稱_2 | 第二項(標準品類) |
| 預算金額_3 | 2,630,512元 |
| 品項編號_3 | 3 |
| 品項名稱_3 | 第三項(層析類) |
| 預算金額_4 | 2,032,592元 |
| 品項編號_4 | 4 |
| 截標時間 | 111/06/28 09:00 |
| 原始連結 |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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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 新北市政府衛生局 歷年「財物類」類別採購紀錄,預測以下活躍廠商最可能參與本案競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