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336桃園市復興區華陵里9鄰75號
開標地點
336桃園市復興區華陵里9鄰75號(校長室)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336桃園市復興區華陵里9鄰75號(總務處)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優先決標予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團體或庇護工場
否
廠商資格摘要
1.年齡需20~65歲之間,男需役畢。
2.具備職業大客車駕駛執照。
3.最近六個月內無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違規記點達四點以上,且最近二年內無肇事紀
錄。但肇事原因事實,非可歸責於駕駛人者,不在此限。
4.具有原住民身分者,需檢附相關證明。(以依原住民身分法第十一條第一項規定,於戶籍資
料記載為原住民身分)
5.警察刑事紀錄證明書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具有如期履約能力之證明。
2.廠商或其受雇人、從業人員具有專門技能之證明。
附加說明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本採購優先決標予原住民,如無原住民個人投標、無原住民個人及廠商為合格標,或原住民之說明及服務建議書經評審,仍無法優先決標予原住民之情形(即總評分平均分數未達七十分者),則作成紀錄後改就全部投標廠商辦理說明及服務建議書評審,評審得分最高及次高者得標。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桃園市復興區巴崚國民小學總務處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桃園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330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號4樓、電話:03-3322101分機6634-6636、傳真:03-3324575、檢舉專線(03)3391466)
桃園市調查處(地址:330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9號;33099桃園郵局第60000號信箱、電話:03-3328888、傳真:03-3345155)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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