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 | 結果 | 投標家數 | 詳細原因 | 原文 |
|---|---|---|---|---|
| 無法決標 | 0 家 | 未公開具體原因 | 檢視 |
| 單位名稱 | 桃園市楊梅區高榮國民小學 |
|---|---|
| 機關代碼 | 3.80.7.79 |
| 標的分類 | 工程類 5127 - 教育用建築工程 |
| 決標方式 | 最低標 |
| 聯絡人 | 黃智德 |
| 聯絡電話 | (03)4782314#510 |
| 機關地址 | 326桃園市楊梅區高上里11鄰高上路一段一號 |
| 傳真號碼 | (03)4854590 |
| 電子郵件信箱 | [email protected] |
| 本採購案是否屬於建築工程 | 是,本案不含水管、電氣工程,或係已與水管、電氣工程分開招標之建築工程(建築標) |
| 財物採購性質 |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
| 採購金額級距 | 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
| 辦理方式 | 自辦 |
| 依據法條 | 採購法第18條、第19條 |
|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 否 |
|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 否 |
|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 否 |
|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 否 |
|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 否 |
|---|---|
|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 是 |
| 後續擴充 | 否 |
| 是否受機關補助 | 是 |
| 補助機關 | A.9.3 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 |
| 補助金額 | 4,252,138元 |
| 是否含特別預算 | 否 |
| 招標方式 | 公開招標 |
|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 否 |
|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 01 |
| 招標狀態 | 第一次公開招標 |
| 機關自定公告日 | 109/06/18 |
| 是否複數決標 | 否 |
| 是否訂有底價 | 是 |
| 是否屬特殊採購 | 否 |
|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 否 |
| 是否屬統包 | 否 |
|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 否 |
|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 否 |
|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 否 |
|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 否 |
|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 否 |
|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 否 |
|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 是 |
|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 0元 |
| 系統使用費 | 20元 |
| 文件代收費 | 0元 |
| 總計 | 20元 |
|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 否 |
|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 否 |
| 截止投標 | 109/07/03 17:00 |
| 開標時間 | 109/07/06 13:30 |
| 開標地點 | 326桃園市楊梅區高上里11鄰高上路一段一號 |
|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 是,尚未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
| 押標金額度 | 100000 |
| 投標文字 | 正體中文 |
|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 326桃園市楊梅區高上里11鄰高上路一段一號 |
|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 否 |
| 履約地點 | 桃園市(非原住民地區) |
| 履約期限 | 機關通知日起7日內開工。並於開工之日起60日內竣工 |
| 是否刊登公報 | 是 |
|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 是 |
| 是否屬災區重建工程 | 否 |
| 廠商資格摘要 | 土木包工業以上。(經政府核准登記有案,且在未受停業處分期間) 2.應附具之證明文件: (1)投標廠商聲明書 (2)押標金繳納憑證 (3)公司登記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檢附向公司或商業登記主管機關申請發給之「公司登記證明文件」、「商業登記證明文件」或列印公開於該主管機關網站之登記資料。) (4)納稅證明資料(其屬營業稅繳稅證明者,為營業稅繳款書收據聯或主管稽徵機關核章之最近一期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收執聯。廠商不及提出最近一期證明者,得以前一期之納稅證明代之。新設立且未屆第一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及申領統一發票購票證相關文件代之。) (5)廠商信用之證明(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會計師簽證之財務報表或金融機構或徵信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等) (6)工業團體或商業團體之證明(依工業團體法或商業團體法加入工業或商業團體之證明,如會員證。) (7)本招標須知後附件(切結書) |
|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具有製造、供應或承做能力之證明。 2.廠商具有如期履約能力之證明。 3.廠商或其受雇人、從業人員具有專門技能之證明。 4.廠商信用之證明。 |
| 附加說明 | 其它補充規定 一、廠商未依環保法規(含空氣污染防制法、水污染防治法、噪音管制法、廢棄物清理等)辦理防治設施或有違規事實,致機關遭受環保主管機關之處罰,該處罰(金額)由廠商負責,機關得由廠商之履約保證金扣抵。 二、於施工前應考量施工步驟及相關防護設施等條件,加強施工架倒塌預防、規劃學生動線及相關物體墜落、飛落防護設施,並請加強督導、查核,以落實工地安全防護工作。 三、請遵守菸害防制法及校內禁菸規範,如有違反規定,致機關被訴遭索賠或受罰,應負擔賠償責任。另廠商或分包廠商之工作人員於校園內吸菸、嚼檳榔、飲酒或含酒精飲料及未戴工地帽者,每次各計罰新台幣1,000元之懲罰性違約金,未改善者,得採連續處罰。 四、廠商之施工計畫書、品質計畫書及勞工安全衛生管理計畫書,應於開工日前提送監造廠商審查,倘經監造廠商或機關退請修正時,應於3工作天內修正後重新提送,逾前述規定期限者,每日依各項計畫分別計罰逾期違約金新台幣300元。 五、施工品質、施工材料或設備經監造廠商、機關或其上級機關之查核、檢驗或抽驗認有缺失時,廠商未於規定期限內完成改善者,每日計罰逾期違約金新台幣1,000元。 六、保險單及繳費收據,廠商最遲應於開工日前送監造廠商審核,逾期提送者,每日計罰逾期違約金新台幣300元整。 七、廠商於施工場所發生工安事件,經查可歸責於廠商者,除依相關法令檢討並提出改善計畫外,其勞工安衛缺失懲罰性違約金金額,應另加計本工程勞工安全衛生管理費用之5%。 八、工程開工前,廠商向機關報備工作場所人員名單(含分包廠商員工),並提報該等人員之勞工保險資料(其依法屬免投勞工保險者,得以其他商業保險代之)及依職業安全衛生法規應完成之安全衛生教育訓練紀錄送機關備查,方可使勞工進場施工;人員異動時,亦同。廠商未於開工前辦理者,逾期時每日計罰逾期違約金新台幣1,000元整;人員異動時,未於異動日當日以前規定辦理者,逾期時每日計罰逾期違約金新台幣1,000元整 九、辦理工程督導時,若有缺失需改善者,逾期改善時每日計罰逾期違約金新台幣1,000元整。 十、未配合校方需求而停工者,每日計罰違約金新台幣2,000元整。 十一、參與投標廠商請於投標前自行派員至工程標的施作現場勘查,工程基地、周邊 環境設施及未來施工場地配置及施工動線。 十二、倘對工程圖說有疑義,請洽桃園市楊梅區高榮國小總務處黃主任(03-4782314轉510)或永創土木技師事務所(02-2931-8268) |
|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 否 |
|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 桃園市楊梅區高榮國民小學 |
| 申訴受理單位 |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
| 檢舉受理單位 | 地方政府-桃園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330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號15樓、電話:03-3322101分機6634-6636、傳真:03-3324575、檢舉專線(03)3391466)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桃園市調查處(地址:330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9號;33099桃園郵局第60000號信箱、電話:03-3328888、傳真:03-3347847)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
| 截標時間 | 109/07/03 17:00 |
| 原始連結 |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
|---|
根據 桃園市楊梅區高榮國民小學 歷年「工程類」類別採購紀錄,預測以下活躍廠商最可能參與本案競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