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單位名稱 | 桃園市龜山區公所 |
|---|---|
| 機關代碼 | 3.80.59 |
| 標的分類 | 財物類 47 - 收音機、電視, 通訊器材及儀器 |
| 決標方式 | 最低標 |
| 聯絡人 | 楊晴茹 |
| 聯絡電話 | (03)3203711#311 |
| 機關地址 | 333桃園市龜山區中山街26號 |
| 傳真號碼 | (03)3508296 |
| 電子郵件信箱 | [email protected] |
| 財物採購性質 | 買受,定製 |
| 採購金額級距 | 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
| 辦理方式 | 自辦 |
| 依據法條 | 採購法第18條、第19條 |
|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 否 |
|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 否 |
|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 否 |
|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 否 |
|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 否 |
|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 是 |
|---|---|
| 預計金額 | 1,600,000元 |
| 預計金額是否公開 | 是 |
| 後續擴充 | 否 |
| 是否受機關補助 | 是 |
| 補助機關 | 3.80.2 桃園市政府民政局 |
| 補助金額 | 1,600,000元 |
| 招標方式 | 公開招標 |
|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 否 |
|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 01 |
| 招標狀態 | 第一次公開招標 |
| 機關自定公告日 | 111/07/12 |
| 是否複數決標 | 否 |
| 是否訂有底價 | 是 |
| 是否屬特殊採購 | 否 |
|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 否 |
| 是否屬統包 | 否 |
|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 否 |
|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 否 |
|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 否 |
|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 否 |
|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 否 |
|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 否 |
|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 是 |
|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 100元 |
| 系統使用費 | 20元 |
| 文件代收費 | 5元 |
| 總計 | 125元 |
|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 桃園市龜山區公所 |
|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 否 |
|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 否 |
| 截止投標 | 111/07/25 17:00 |
| 開標時間 | 111/07/26 15:00 |
| 開標地點 | 桃園市龜山區公所2樓採購中心(桃園市龜山區中山街26號) |
|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 是,尚未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
| 押標金額度 | 新臺幣:80,000元 |
| 投標文字 | 正體中文 |
|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 333022桃園市龜山區公所2樓秘書室(桃園市龜山區中山街26號) |
|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 否 |
| 履約地點 | 桃園市(非原住民地區) |
| 履約期限 | 廠商應於■機關通知日起 45 天內將採購標的於本機關(指定之場所),安裝完畢。 |
| 是否刊登公報 | 是 |
|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 是 |
| 廠商資格摘要 |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經營項目與本案標的物相關之公司法人、機構或團體,且無暫停營業及政府採購法第一百零三條各項情形之合法廠商。** 投標廠商聲明書(正本)。 押標金繳納憑據。 電子領標憑據。 |
|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 是 |
|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 資格項目: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如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會計師簽證之財務報表或金融機構或徵信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等 |
| 附加說明 | 1.請務必依據招標文件中 |
| 建議規格明細表 | 中補充說明所臚列辦理。 (1)投標廠商應依據貴公司所提供之型錄與本表中所列規格明細核對並將該型錄頁碼於本表中填寫清楚,並將型錄等相關文件一併裝入外標封中,以利機關審查。 (2)型錄如為影本請加註「與正本相符」,並標註合於規格審查表中編號,若為外文須附中文說明,補充說明由廠商蓋章切結,相關文件資料如有假造,依法追究相關責任,型錄不為拼湊偽造,如自製造廠商或代理商等資訊網站下載者,其原文內容應維持原貌(下載當時網頁所呈現之樣態), 並載明其網址,不得修改內容,並加蓋投標廠商及負責人印章,以利審查。 **(3)未依規定填寫本表、型錄不依規定標示、缺件或內容不符規格要求,均視為資格不符。** ***3.並將 |
| 規格審查表 | (請務必完成填寫本審查表並依規定標示清楚,蓋妥廠商及負責人大小印及填寫相關基本資料)一併裝入 |
| 建議規格明細表_2 | 中規定的型錄等相關文件備妥,一併與 |
| 外標封 | 內,以利公所辦理資格審查時,一併審查規格等文件。*** 4.電子領標憑據說明詳投標須知第63條。 5.廠商於投標截止日前需自行上網注意有無更正公告,並以最新更正資料為準。 |
|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 否 |
|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 桃園市龜山區公所 |
| 申訴受理單位 |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
| 檢舉受理單位 |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桃園市調查處-(地址:330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9號;桃園南門郵局第7-19號信箱、電話:03-3328888、傳真:03-3347847) 地方政府-桃園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330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號15樓、電話:03-3322101、傳真:03-3324575)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傳真:02-2381123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
| 截標時間 | 111/07/25 17:00 |
| 原始連結 |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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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 桃園市龜山區公所 歷年「財物類」類別採購紀錄,預測以下活躍廠商最可能參與本案競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