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BB1041127 已決標公告 未達公告

「105年度為民服務報紙」財物採購案

💰 預算金額: NT$ 40萬
⚖️ 決標方式: 最低標
政府採購網原文/領標
桃園市八德區公所 決標日:104/12/24
🏆 本案已決標公告 已決標
得標廠商名冊與決標金額已更新,可查閱下方決標報告 | 截標:2015/12/24 09:00 | 開標:2015/12/24 09:30
採購特徵雷達 投標門檻與工項規格速覽 (Structure Feature Cards)
押標金要求
須繳押標金
新台幣20,000元整
投標前須完成擔保繳納
履約保證金
常規條款
依契約範本辦理
通常為決標金額 5%~10%
廠商資格門檻
法定資格
常規基本資格
合法設立登記與納稅證明即可
工項物料與物調
契約規格
常規工料規範
常規規範
無特殊指定規格限制
⚠️ 本案曾於 2015/12/21 廢標(原因:廢標)
歷史無法決標累計 2 次
歷史流廢標詳細履歷
公告日期 結果 投標家數 詳細原因 原文
2015/12/21 廢標 0 家 廢標 檢視
2015/12/14 廢標 0 家 廢標 檢視
採購全生命週期
WINNER 得標廠商
聯合書報社
統編:未公開
決標金額
$ 358,848
原始預算
$ 403,200
底價金額
$ 362,275
底價標比
99.05 %
預算折數: 89.0%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桃園市八德區公所
機關代碼 3.80.54
標的分類 財物類 32 - 紙漿,紙及紙產品;印刷品及相關的商品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簡哲賢
聯絡電話 (03)3683155#209
機關地址 334桃園市八德區中山路47號
傳真號碼 (03)3682436
電子郵件信箱 [email protected]
財物採購性質 買受,定製
採購金額級距 未達公告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49條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是
後續擴充 是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本案保留後續擴充權利,擴充期間自106年1月1日至106年12月31日止,擴充金額為新台幣40萬3,200元整,機關得於105年12月31日前提出,擴充部分履約條件同原契約,支付以原契約決標單價乘以實際供應數量,得以換文方式辦理,免召開議價會議。
是否受機關補助 否
是否含特別預算 否
招標方式 公開取得報價單或企劃書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否
是否電子報價 否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3
招標狀態 第二次及以後公開取得
機關自定公告日 104/12/21
是否複數決標 否
是否訂有底價 是
是否屬特殊採購 否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否
是否屬統包 否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否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否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否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是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10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5元
總計 125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桃園市八德區公所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否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否
截止投標 104/12/24 09:00
開標時間 104/12/24 09:30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新台幣20,000元整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334桃園市八德區中山路47號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否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優先決標予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團體或庇護工場 否
履約地點 桃園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自105年1月1日起至105年12月31日止
是否刊登公報 是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是
廠商資格摘要 (一)投標廠商資格: 1.須經政府核准設立,具有本案標的履約能力者。 2.且無政府採購法第一百零三條各項情形之合法廠商。 (二)投標相關文件: 1.有效之設立證明文件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廠商得以列印公開於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網站之資料代之)。 廠商可透過經濟部網站http://gcis.nat.gov.tw/index.jsp或直轄市、縣市政府資訊網站查詢,但不包括營利事業登記證(因行政院於98年4月11日以院臺經字第0980084531號令廢止營利事業統一發證辦法,營利事業登記證自98年4月13日起停止使用,不再作為證明文件,勿再提供)。 2.最近一期納稅證明:營業稅繳款證明,為營業稅繳款書收據聯或主管稽徵機關核章之最近一期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收執聯;倘不及提出最近一期證明者,得以前一期之納稅證明代之,新設立且未屆第一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及申領統一發票購票證相關文件代之。 3.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1.本採購招標公告領標及投標截止日因颱風等災變停止辦公,致未達原定截止領標及投標時間者,則以其次一辦公日之同一領標及投標截止時間代之,原訂開標時間亦一併順延至次一辦公日之同一開標時間辦理開標。如開標當日因颱風等災變停止辦公者,則以次一辦公日之同一開標時間代之。 2.請廠商於投標前查看是否有更正事項,餘請詳閱招標公告。 3.廠商標價超過預算金額者為不合格標,不予減(加)價機會,廠商減(加)價時未到場或未帶公司大小章視同放棄減(加)價機會。 4.採購標單標價空白未填寫為無效標。 5.招標文件領取方式及地點: ◎電子領標:廠商可至政府採購領投標系統下載招標文件檔案。 6.廠商得標後,合約書請持本府地方稅務局開立之印花稅大額憑證繳款書完納印花稅。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否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桃園市八德區公所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桃園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330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號4樓、電話:03-3322101分機6634-6636、傳真:03-3324575、檢舉專線(03)3391466)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桃園市調查處(地址:330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9號;33099桃園郵局第60000號信箱、電話:03-3328888、傳真:03-3345155)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4臺北市中山區松江路318號7樓;台北郵政14-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5621156)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04/12/24 09:00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機關代碼 3.80.54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簡哲賢
聯絡電話
(03)3683155#209
機關地址
334桃園市八德區中山路47號
傳真號碼
(03)3682436
電子郵件信箱
財物採購性質
採購金額級距
辦理方式
依據法條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是
後續擴充
是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本案保留後續擴充權利,擴充期間自106年1月1日至106年12月31日止,擴充金額為新台幣40萬3,200元整,機關得於105年12月31日前提出,擴充部分履約條件同原契約,支付以原契約決標單價乘以實際供應數量,得以換文方式辦理,免召開議價會議。
是否受機關補助
否
是否含特別預算
否
招標方式
公開取得報價單或企劃書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否
是否電子報價
否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3
招標狀態
第二次及以後公開取得
機關自定公告日
104/12/21
是否複數決標
否
是否訂有底價
是
是否屬特殊採購
否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否
是否屬統包
否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否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否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否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是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10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5元
總計
125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桃園市八德區公所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否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否
截止投標
104/12/24 09:00
開標時間
104/12/24 09:30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新台幣20,000元整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334桃園市八德區中山路47號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否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優先決標予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團體或庇護工場
否
履約地點
桃園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自105年1月1日起至105年12月31日止
是否刊登公報
是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是
廠商資格摘要
(一)投標廠商資格: 1.須經政府核准設立,具有本案標的履約能力者。 2.且無政府採購法第一百零三條各項情形之合法廠商。 (二)投標相關文件: 1.有效之設立證明文件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廠商得以列印公開於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網站之資料代之)。 廠商可透過經濟部網站http://gcis.nat.gov.tw/index.jsp或直轄市、縣市政府資訊網站查詢,但不包括營利事業登記證(因行政院於98年4月11日以院臺經字第0980084531號令廢止營利事業統一發證辦法,營利事業登記證自98年4月13日起停止使用,不再作為證明文件,勿再提供)。 2.最近一期納稅證明:營業稅繳款證明,為營業稅繳款書收據聯或主管稽徵機關核章之最近一期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收執聯;倘不及提出最近一期證明者,得以前一期之納稅證明代之,新設立且未屆第一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及申領統一發票購票證相關文件代之。 3.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1.本採購招標公告領標及投標截止日因颱風等災變停止辦公,致未達原定截止領標及投標時間者,則以其次一辦公日之同一領標及投標截止時間代之,原訂開標時間亦一併順延至次一辦公日之同一開標時間辦理開標。如開標當日因颱風等災變停止辦公者,則以次一辦公日之同一開標時間代之。 2.請廠商於投標前查看是否有更正事項,餘請詳閱招標公告。 3.廠商標價超過預算金額者為不合格標,不予減(加)價機會,廠商減(加)價時未到場或未帶公司大小章視同放棄減(加)價機會。 4.採購標單標價空白未填寫為無效標。 5.招標文件領取方式及地點: ◎電子領標:廠商可至政府採購領投標系統下載招標文件檔案。 6.廠商得標後,合約書請持本府地方稅務局開立之印花稅大額憑證繳款書完納印花稅。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否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桃園市八德區公所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桃園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330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號4樓、電話:03-3322101分機6634-6636、傳真:03-3324575、檢舉專線(03)3391466)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桃園市調查處(地址:330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9號;33099桃園郵局第60000號信箱、電話:03-3328888、傳真:03-3345155)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4臺北市中山區松江路318號7樓;台北郵政14-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5621156)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04/12/24 0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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