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 | 結果 | 投標家數 | 詳細原因 | 原文 |
|---|---|---|---|---|
| 2017/04/07 | 流標 | 0 家 | 流標(無廠商投標或未達法定開標家數) | 檢視 |
| 單位名稱 | 桃園市立凌雲國民中學 |
|---|---|
| 機關代碼 | 3.80.5.98 |
| 標的分類 | 財物類 282 - 成衣, 毛皮服裝除外 |
| 決標方式 | 最低標 |
| 聯絡人 | 葉愛珍 |
| 聯絡電話 | (03)4792604#510 |
| 機關地址 | 325桃園市龍潭區中豐路上林段418號 |
| 傳真號碼 | (03)4796720 |
| 電子郵件信箱 | [email protected] |
| 財物採購性質 | 買受,定製 |
| 採購金額級距 | 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
| 辦理方式 | 自辦 |
| 依據法條 | 採購法第18條、第19條 |
|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 否 |
|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 否 |
|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 否 |
|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 是 |
| 後續擴充 | 是 |
|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 得標廠商履約績效優良,無違約事項,經校方會議評定為優良廠商,得依原契約價金續約一年,後續擴充金額為621,000元整,預估數量270人,以實際學生購買數量結算。 |
|---|---|
| 是否受機關補助 | 否 |
| 是否含特別預算 | 否 |
| 招標方式 | 公開招標 |
|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 否 |
|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 02 |
| 招標狀態 | 第二次及以後公開招標 |
| 機關自定公告日 | 106/04/10 |
| 是否複數決標 | 否 |
| 是否訂有底價 | 是 |
| 是否屬特殊採購 | 否 |
|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 否 |
| 是否屬統包 | 否 |
|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 否 |
|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 否 |
|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 否 |
|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 否 |
|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 否 |
|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 否 |
|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 是 |
|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 0元 |
| 系統使用費 | 20元 |
| 文件代收費 | 0元 |
| 總計 | 20元 |
|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 否 |
|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 否 |
| 截止投標 | 106/04/17 09:00 |
| 開標時間 | 106/04/17 10:10 |
| 開標地點 | 325桃園市龍潭區中豐路上林段418號 |
|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
| 押標金額度 | 50000 |
| 投標文字 | 正體中文或英文 |
|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 325桃園市龍潭區中豐路上林段418號 |
|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 否 |
| 履約地點 | 桃園市(非原住民地區) |
| 履約期限 | 106年7月20日止 |
| 是否刊登公報 | 是 |
|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 是 |
| 廠商資格摘要 | 1.基本資格:製造業營業項目:需有經營團體服裝、成衣或服飾。 2.應附具之證明文件: (1)廠商設立證明文件:投標廠商得以列印公開於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網站之資料代之(經濟部網址:http//gcis.nat.gov.tw/index.jsp商工登記資料 )或直轄市、縣(市)政府資訊網站查詢登記資料)(營利事業登記證自98年4月13日起停止使用,不可檢附提供作為證明文件)。 (2)納稅證明,其屬營業稅繳稅證明者,為營業稅繳款書收據聯或主管稽徵機關核章之最近一期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收執聯。廠商不及提出最近一期證明者,得以前一期之納稅證明代之。新設立且未屆第一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代之;經核定使用統一發票者,應一併檢附統一發票購票證相關文件代之。 (3)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會計師簽證之財務報表或金融機構或徵信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等。 (4)投標廠商聲明書。 (5)廠商依工業團體法、商業團體法加入工業或商業團體之證明(如有效限期之會員證明)。 (6)其他:詳廠商證件審查表。 |
|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 否 |
| 附加說明 | 1、保固期限:廠商交貨時,經反應標的物規格(學生服裝不合身)與量 身不符時,廠商應於7日內無條件修改或換貨。於交貨後三十日內 有縮水、褪色等非外力因素造成之不良情形,廠商須無條件更換, 直至上述情況改善為止。 2、學校按照標單及合約規格負責驗收,數量以新生丈量人數為依據。 3、得標廠商應於決標日起30個日曆天內完成布匹染整後,依契約規 定打樣製作本案標的物之樣品服裝各2套送交機關,樣式經機關確 認無誤後方可生產製作,樣衣由機關及廠商雙方各留1套,作為日 後驗收依據。若樣服有不符規格處,廠商須無條件修改,再送審至 通過為止。如因此延誤機關指定交貨期限,依契約規定辦理。 4、廠商依機關訂購數量、種類完成服裝製作後,由機關自每式標的 物各抽樣1件,會同廠商送財團法人紡織綜合研究所或財團法人 全國認證基金會(TAF)認證合格之實驗室/檢驗機構辦理檢驗(檢 驗項目):【1】依「服裝規格表」內所列「材質」內容試驗;【2】 耐洗牢度【3】碼重【4】CNS 15290「紡織品安全規範(一般要求) 中-游離甲醛(Formaldehyde)之檢驗)。檢驗結果如與契約約定不 符時,則請廠商限期改善或換貨,俟完成改善或換貨並經查(檢) 驗合格,再依程序辦理驗收,自檢驗機構收件至檢驗報告送達機 關之期間,不計入履約期限,以避免造成履約爭議。 5、廠商交貨之一切內容需與前述樣品相符,如有一項與樣品或規格 標準不符情事,依合約規定辦理。 6、得標廠商應特別注意染色處理過程,避免有褪色情形發生;另車 縫線部分(加強外套內裡及袖口腋下等接縫處),不得有撕裂、脫 線等情形。 7、後續擴充一年仍需抽樣每式標的物各1件送驗。 8、廠商須根據校方所指定的時間內,辦理新生服裝套量(新生報到)、 製作、分發、換發等事宜 9、廠商交貨時應將每位學生之服裝分裝成袋,袋上應標示該學生的姓名、 班別、數量、尺寸大小。 10、廠商須於106年7月至109年6月繼續提供制服便於該期間該屆學生需 要增購,並必須於接受訂單14日內完成送貨。 11、加買及特殊尺寸訂購部分,本校員生消費合作社以書面或傳真通知 得標廠商次日起14日內(末日為例假日順延一日)承製完成交貨, 得標廠商應置放本校員生消費合作社男、女生運動服至少各20套(S 號2套、M號5套、L號10套、XL號3套),以利學生購買。得標 廠商於交貨後,需預備合約中各品項足夠數量,由本校員生消費合 作社視營業需求通知得標廠商送貨寄存零售,零售貨款依每月銷售 數量結帳支付。 12、本校員生消費合作社學生增購訂單廠商如無法依期限交貨,每逾期1日 按當次增購總價的5%罰款(廠商提供庫存不足時,學生至合作社訂貨 數量*單價謂之增購總價;非補合作社庫存量)。 |
|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 否 |
|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 桃園市立凌雲國民中學 |
| 申訴受理單位 | 桃園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330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號、電話:03-3322101分機5717、傳真:03-3391726) |
| 檢舉受理單位 | 地方政府-桃園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330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號4樓、電話:03-3322101分機6634-6636、傳真:03-3324575、檢舉專線(03)3391466)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桃園市調查處(地址:330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9號;33099桃園郵局第60000號信箱、電話:03-3328888、傳真:03-3345155)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台北郵政14-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
| 截標時間 | 106/04/17 09:00 |
| 原始連結 |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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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 桃園市立凌雲國民中學 歷年「財物類」類別採購紀錄,預測以下活躍廠商最可能參與本案競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