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1.後續擴充項目及內容:107學年度午餐食材採購案,其項目及內容同本採購標的物。
2.後續擴充金額及數量:擴充金額為新台幣玖佰零伍萬壹仟元整,且以原契約條件及價金核算付款。
3.後續擴充期間上限:本案得標廠商於學年度結束前,經機關評定為優良廠商者,得依原契約條件續約1年,至其數量依107學年度實際參加午餐師生數量為原則。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326桃園市楊梅區梅獅路539巷1號
廠商資格摘要
一、廠商資格:
廠商營業項目具有─F101040家畜家禽批發、F101050水產品批發、F101130水果批發、F101990其他農、畜、水產批發、F102170食品什貨批發、F501990其他餐飲業者或與本案相關者可參與投標。
二、應附具之證明文件:
(一)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二)廠商納稅之證明。
(三)廠商信用之證明。
(四)押標金繳納證明。
(五)投標廠商聲明書。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桃園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330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號4樓、電話:03-3322101分機6634-6636、傳真:03-3324575、檢舉專線(03)3391466)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桃園市調查處(地址:330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9號;33099桃園郵局第60000號信箱、電話:03-3328888、傳真:03-3345155)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台北郵政14-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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