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 | 結果 | 投標家數 | 詳細原因 | 原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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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6/08/22 | 流標 | 0 家 | 流標(無廠商投標或未達法定開標家數) | 檢視 |
| 單位名稱 | 桃園市立南崁高級中學 |
|---|---|
| 機關代碼 | 3.80.4.93 |
| 標的分類 | 工程類 5137 - 運動及娛樂工程 |
| 決標方式 | 最低標 |
| 聯絡人 | 賴秋湄 |
| 聯絡電話 | (03)3525580#502 |
| 機關地址 | 338桃園市蘆竹區五福村仁愛路二段1號 |
| 傳真號碼 | (03)3220035 |
| 電子郵件信箱 | [email protected] |
| 本採購案是否屬於建築工程 | 否,本案非屬建築工程 |
| 財物採購性質 |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
| 採購金額級距 | 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
| 辦理方式 | 自辦 |
| 依據法條 | 採購法第18條、第19條 |
|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 否 |
|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 否 |
|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 否 |
|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 是 |
| 後續擴充 | 否 |
|---|---|
| 是否受機關補助 | 否 |
| 是否含特別預算 | 否 |
| 招標方式 | 公開招標 |
|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 否 |
|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 02 |
| 招標狀態 | 第二次及以後公開招標 |
| 機關自定公告日 | 105/08/22 |
| 是否複數決標 | 否 |
| 是否訂有底價 | 是 |
| 是否屬特殊採購 | 否 |
|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 否 |
| 是否屬統包 | 否 |
|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 否 |
|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 否 |
|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 否 |
|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 否 |
|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 否 |
|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 否 |
|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 是 |
|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 0元 |
| 系統使用費 | 20元 |
| 文件代收費 | 0元 |
| 總計 | 20元 |
|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 是 |
|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 338桃園市蘆竹區五福村仁愛路二段1號 |
|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 免費 |
|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 否 |
| 截止投標 | 105/08/30 13:30 |
| 開標時間 | 105/08/30 14:00 |
| 開標地點 | 338桃園市蘆竹區五福村仁愛路二段1號 |
|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
| 押標金額度 | 40000 |
| 投標文字 | 正體中文 |
|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 338桃園市蘆竹區五福村仁愛路二段1號 |
|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 否 |
| 履約地點 | 桃園市(非原住民地區) |
| 履約期限 | 應於機關簽約日起7日內開工,並於開工之日起90日內竣工。 |
| 是否刊登公報 | 是 |
|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 是 |
| 是否屬災區重建工程 | 否 |
| 廠商資格摘要 | ◆投標廠商資格:限E102011土木包業者、E101011丙等(含)以上綜合營造業。 ◆應附具之證明文件: 一、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二、投標廠商聲明書 三、押標金繳納證明(40,000元) 四、廠商納稅之證明 五、廠商信用之證明。 ◆營造造業者應加驗─1.營造業登記證。2.承攬工程手冊(登記證書、負責人照片、負責人印鑑、公司(廠)印鑑、專任工程人員照片、專任工程人員印鑑、專任工程人員簽名、異動事項、獎懲紀錄、主管機關複查及抽查紀錄之全部頁數,包含空白頁)。 ◆土木包業者應加驗─1.土木包工業登記證。2.承攬工程手冊(登記證書、負責人照片、負責人印鑑、公司(廠)印鑑、獎懲紀錄之全部頁數,包含空白頁)。 |
|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
| 附加說明 | (一)投標廠商須自行前往現場勘察,俾有深切瞭解。所提出之投標書,將視為業已詳細瞭解工地現況及對施工之工程與所用材料之性質、品質及數量均已認清,且對可能影響施工之有關天然災害及意外情況已有所認知及準備。 (二)投標廠商若草率勘察工地,或未能或拒絕勘察工地,以致不能瞭解投標文件之內容及上述各注意事項時,不得藉詞推卸其應適當估計工程費用之責任。亦不得因未瞭解投標文件之內容,或未熟悉工地之特性,而請求補償。工地勘察費用由投標廠商自行負擔。 (三)除投標文件已列明者外,投標廠商不得提出任何附有條件之投標書,附有條件之投標書,視同無效,但其標價仍屬有效。 (四)辦理開標時,如當場有需辦理政府採購法第五十一條、第五十三條、第五十四條或第五十七條規定,通知廠商說明、減價、比減價格、協商、更改原報價內容或重新報價事項時,廠商未到場者,視同放棄。 (五)爲了配合學生教學使用,機關得要求部分工程先行施工,完成部分驗收後使用,廠商無條件配合。 (六)本案包含所有必須之管材、線材、人工、清除、復原..等費用,廠商履約,不得以未進行現勘、漏估或其他任何理由,據以要求增加任何費用。(請機關自行訂定。例如:採共同投標、統包、替代方案、國內廠商標價優惠、適用或準用最有利標評選作業或優先採購環保產品等方式辦理者,應注意依相關法規,將應於招標文件載明事項納入。) |
|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 否 |
|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 桃園市立南崁高級中學 |
| 申訴受理單位 |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
| 檢舉受理單位 | 地方政府-桃園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330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號4樓、電話:03-3322101分機6634-6636、傳真:03-3324575、檢舉專線(03)3391466)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桃園市調查處(地址:330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9號;33099桃園郵局第60000號信箱、電話:03-3328888、傳真:03-3345155)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4臺北市中山區松江路318號7樓;台北郵政14-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5621156)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
| 截標時間 | 105/08/30 13:30 |
| 原始連結 |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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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 桃園市立南崁高級中學 歷年「工程類」類別採購紀錄,預測以下活躍廠商最可能參與本案競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