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本案增購擴充金額為新臺幣100萬元整,增購期限為本案驗收合格日止(預計辦理本案興辦事業之水保設施監造作業),若依原契約條件及價金續約核算付款得以換文方式辦理,免召開議價會議。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投標文字
中文(正體字),但特殊技術或材料之圖文資料得使用英文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是
物價指數調整規定說明:薪資指數調整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依工業團體法或商業團體法加入工業或商業團體之證明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建築師事務所」、「技師事務所」、「工程技術顧問公司」 1.共同文件: (1)投標廠商聲明書正本。 (2)服務建議書。 (3)切結書。 (4)電子領標憑據 2.一般證件: (1) 建築師事務所: ■中華民國建築師開業證書影本 ■有效期限內建築師公會會員證影本 (2) 專業技師事務所: ■有效期限內技師執業執照影本 ■有效期限內技師公會會員證影本 (3) 工程技術顧問公司: ■工程技術顧問公司登記證影本。 ■有效期限內技師執業執照影本。 ■有效期限內中華民國工程技術顧問商業同業公會或地方同業公會之會員證影本。 ■有效期限內技師公會會員證
申訴受理單位
桃園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330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號、電話:03-3322101分機5717、傳真:03-3391726)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桃園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330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號11樓、電話:03-3322101分機6634-6636、傳真:03-3324575、檢舉專線(03)3391466)
桃園市調查處-(地址:330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9號;桃園南門郵局第7-19號信箱、電話:03-3328888、傳真:03-3347847)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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