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100706 已決標公告

110年度桃園市犬貓屍體清運焚化工作

桃園市政府動物保護處 決標日:110/07/21
工程全生命週期
WINNER 得標廠商
玖隆寵物生活有限公司
統編:未公開
決標金額
$ 335,925
原始預算
$ 373,250
底價金額
$ 350,855
決標折數
95.74 %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桃園市政府動物保護處
機關代碼 3.80.27.2
標的分類 勞務類 97 - 其他服務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吳旻臻
聯絡電話 (03)3310045
機關代碼 3.80.27.2
單位名稱 動物管制課
機關地址 330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57號
聯絡人 吳旻臻
聯絡電話 (03)3310045
傳真號碼 (03)3314946
電子郵件信箱 [email protected]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未達公告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49條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公開取得報價單或企劃書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是否電子報價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更正序號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公開取得
公告日 110/07/13
原公告日 110/07/07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是否異動招標文件
截止投標 110/07/21 08:00
開標時間 110/07/21 09:00
開標地點 本處2樓會議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或英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330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57號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優先決標予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團體或庇護工場
履約地點 桃園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機關通知日至110年12月31日止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一)廠商基本資格 1.廠商營業項目應包括廢棄物清除業J101030、廢棄物處理業J101040或廢棄物清理業J101090。 2.允許分包廠商就其分包部分代之符合資格的證明文件。 (二)應附具之文件 1.廠商設立或登記證明 2.投標廠商聲明書(正本) 3.廠商納稅證明 4.檢具經事業主管機關核發許可證明文件之一,清除與處理代碼須具備D-01且D-0103不得除外(1)縣市政府核發之廢棄物清除及廢棄物處理或清理(焚化)許可證明。(2)中央主管機關核發之清理營運項目證明文件。(3)具備廢棄物清除及固定污染源操作許可證。 5.採購標單(兼切結書)(正本)。 6.廠商信用證明。 7. 電子領標憑據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具有製造、供應或承做能力之證明。 2.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一 電子領標憑據:(註:電子領標憑據相關說明) (1)投標廠商如係以電子領標方式,領得招標文件者,請併同投標文件檢附電子領標憑據書面明細。 (2)廠商可利用電子領投標系統中「檢驗電子憑據」之功能列印領標電子憑據書面明細」。 (3)機關之電子招標文件,廠商不得任意重製、轉載或篡改。廠商應自行付費領標並取得電子領標繳費憑據,不得借用其他廠商之電子領標繳費憑據。 (4)廠商未檢附本項憑據或所檢附憑據有疑義之情形者,招標機關得允許廠商於規定期限(以15分鐘為原則)內提出說明,以確定其是否有取得「電子領標繳費憑據」。 (5)廠商未於上開期限提出說明及提出本標案領標憑據者,為不合格標。惟廠商如未派員到場者,招標機關得以電話通知該廠商聯絡人於上開期限內,到場辦理該等事宜。 (6)本案如係因流標、廢標後重行招標且未變更招標文件者,廠商得採用前已領標之領標憑據。 二 餘詳如本案投標須知 三 更正公告原因為投標須知第6點因誤繕為373,250萬元整,更正為373,250元整(第251100004553號)。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桃園市政府動物保護處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桃園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330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號15樓、電話:03-3322101分機6634-6636、傳真:03-3324575、檢舉專線(03)3391466)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桃園市調查處(地址:330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9號;桃園南門郵局第7-19號信箱、電話:03-3328888、傳真:03-3347847)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10/07/21 08:00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機關代碼 3.80.27.2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吳旻臻
聯絡電話
(03)3310045
機關代碼
3.80.27.2
單位名稱
動物管制課
機關地址
330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57號
聯絡人
吳旻臻
聯絡電話
(03)3310045
傳真號碼
(03)3314946
電子郵件信箱
財物採購性質
採購金額級距
辦理方式
依據法條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公開取得報價單或企劃書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是否電子報價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更正序號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公開取得
公告日
110/07/13
原公告日
110/07/07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是否異動招標文件
截止投標
110/07/21 08:00
開標時間
110/07/21 09:00
開標地點
本處2樓會議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或英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330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57號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優先決標予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團體或庇護工場
履約地點
桃園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機關通知日至110年12月31日止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一)廠商基本資格 1.廠商營業項目應包括廢棄物清除業J101030、廢棄物處理業J101040或廢棄物清理業J101090。 2.允許分包廠商就其分包部分代之符合資格的證明文件。 (二)應附具之文件 1.廠商設立或登記證明 2.投標廠商聲明書(正本) 3.廠商納稅證明 4.檢具經事業主管機關核發許可證明文件之一,清除與處理代碼須具備D-01且D-0103不得除外(1)縣市政府核發之廢棄物清除及廢棄物處理或清理(焚化)許可證明。(2)中央主管機關核發之清理營運項目證明文件。(3)具備廢棄物清除及固定污染源操作許可證。 5.採購標單(兼切結書)(正本)。 6.廠商信用證明。 7. 電子領標憑據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具有製造、供應或承做能力之證明。 2.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一 電子領標憑據:(註:電子領標憑據相關說明) (1)投標廠商如係以電子領標方式,領得招標文件者,請併同投標文件檢附電子領標憑據書面明細。 (2)廠商可利用電子領投標系統中「檢驗電子憑據」之功能列印領標電子憑據書面明細」。 (3)機關之電子招標文件,廠商不得任意重製、轉載或篡改。廠商應自行付費領標並取得電子領標繳費憑據,不得借用其他廠商之電子領標繳費憑據。 (4)廠商未檢附本項憑據或所檢附憑據有疑義之情形者,招標機關得允許廠商於規定期限(以15分鐘為原則)內提出說明,以確定其是否有取得「電子領標繳費憑據」。 (5)廠商未於上開期限提出說明及提出本標案領標憑據者,為不合格標。惟廠商如未派員到場者,招標機關得以電話通知該廠商聯絡人於上開期限內,到場辦理該等事宜。 (6)本案如係因流標、廢標後重行招標且未變更招標文件者,廠商得採用前已領標之領標憑據。 二 餘詳如本案投標須知 三 更正公告原因為投標須知第6點因誤繕為373,250萬元整,更正為373,250元整(第251100004553號)。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桃園市政府動物保護處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桃園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330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號15樓、電話:03-3322101分機6634-6636、傳真:03-3324575、檢舉專線(03)3391466)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桃園市調查處(地址:330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9號;桃園南門郵局第7-19號信箱、電話:03-3328888、傳真:03-3347847)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10/07/21 08:00
機關採購慣性 免費開放
決標折數分佈 (v7 LIVE) 共 10 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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決標折數分佈 (v7 LIVE) 共 127 案
決標方式分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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