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單位名稱 | 桃園市政府民政局 |
|---|---|
| 機關代碼 | 3.80.2 |
| 標的分類 | 財物類 481 - 醫療, 外科及矯形設備 |
| 決標方式 | 最低標 |
| 聯絡人 | 陳燕惠 |
| 聯絡電話 | (03)3322101#5638 |
| 機關地址 | 330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號6樓 |
| 傳真號碼 | (03)3364817 |
| 電子郵件信箱 | [email protected] |
| 財物採購性質 | 買受,定製 |
| 採購金額級距 | 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
| 辦理方式 | 自辦 |
| 依據法條 | 採購法第18條、第19條 |
|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 否 |
|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 否 |
|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 否 |
|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 否 |
|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 否 |
|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 是 |
|---|---|
| 後續擴充 | 是 |
|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 依原契約條件、決標單價,以換文方式免召開議價會議,辦理後續擴充,後續擴充期間至111年8月31日止,擴充金額上限新臺幣 1,950,000 元整。 |
| 是否受機關補助 | 是 |
| 補助機關 | A.21 衛生福利部 |
| 補助金額 | 1,940,000元 |
| 是否含特別預算 | 否 |
| 招標方式 | 公開招標 |
|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 否 |
|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 01 |
| 招標狀態 | 第一次公開招標 |
| 機關自定公告日 | 110/11/03 |
| 是否複數決標 | 否 |
| 是否訂有底價 | 是 |
| 是否屬特殊採購 | 否 |
|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 否 |
| 是否屬統包 | 否 |
|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 否 |
|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 否 |
|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 否 |
|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 否 |
|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 否 |
|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 否 |
|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 是 |
|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 0元 |
| 系統使用費 | 20元 |
| 文件代收費 | 0元 |
| 總計 | 20元 |
|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 否 |
|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 否 |
| 截止投標 | 110/11/15 17:00 |
| 開標時間 | 110/11/16 14:00 |
| 開標地點 | 330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號6樓(民政局會議室) |
|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 是,尚未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
| 押標金額度 | 130000 |
| 投標文字 | 正體中文或英文 |
|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 330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號6樓(民政局秘書室) |
|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 否 |
| 履約地點 | 桃園市(非原住民地區) |
| 履約期限 | 111年3月31日 |
| 是否刊登公報 | 是 |
|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 是 |
| 廠商資格摘要 | 一、基本資格:投標廠商營業項目須具F108031醫療器材批發業或F208031醫療器材零售業或CF01011醫療器材製造業或與本採購案履約標的相符者(登記合格之廠商且無受停業處分者)。 二、應附文件:詳附加說明。 |
|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 否 |
| 附加說明 | 一、投標廠商應附具之證明文件如下: (一)公司登記證明文件(登記機關核准公司登記之核准函、公司登記表、公司登記證明書、或列印「全國商工行政服務入口網」(網址:http://gcis.nat.gov.tw/main/indexC.jsp) 商工登記資料之公司登記資 料查詢網站之「公司基本資料」均屬之。)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登記機關核准商業登記之核准函、商業登記抄本、商業登記證明書、或 列印「全國商工行政服務入口網」(網址:http://gcis.nat.gov.tw/main/indexC.jsp)商工登記資料之商業登記資料查詢網站之「商業登記基本資料」均屬之。) (註:營利事業登記證自98年4月13日起不再作為證明文件)。 (二)販賣業藥商許可執照影本或製造業藥商許可執照影本。 (三)醫療器材許可證明影本。 (四)廠商投標聲明書(正本)。 (五)採購標單兼切結書(正本)。 (六)投標標價清單(正本)。 (七)押標金繳納憑據(正本) (票據抬頭:桃園市政府民政局) (八)領標電子憑據書面明細。 (九)樣品1份。 (十)查詢押標金保證金資料同意書(正本)。 二、履約期限:自110年12月1日起至111年3月31日或本案契約金額上限新臺幣2,600,000元整用罄為止,兩者以先屆者為準。 三、招標文件領取方式:廠商請以電子領標方式下載所有招標文件,本局不提供紙本領標作業。 四、其他: (一)請各領標廠商於領標日起至截止投標日前一天,每日再次查看本案是否有補充或變更等相關公告以確保自身權益。 (二)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應書面向招標機關請求釋疑之期限:自公告日或邀標日起等標期之四分之一,其尾數不足1日者,以1日計。 |
|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 否 |
|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 桃園市政府民政局 |
| 申訴受理單位 |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
| 檢舉受理單位 | 地方政府-桃園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330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號15樓、電話:03-3322101分機6634-6636、傳真:03-3324575、檢舉專線(03)3391466)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桃園市調查處(地址:330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9號;桃園南門郵局第7-19號信箱、電話:03-3328888、傳真:03-3347847)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
| 截標時間 | 110/11/15 17:00 |
| 原始連結 |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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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 桃園市政府民政局 歷年「財物類」類別採購紀錄,預測以下活躍廠商最可能參與本案競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