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130416-B047 已決標公告

113年「微生物檢驗及抗血清、鑑定試驗材料」財物採購開口契約案

桃園市政府衛生局 決標日:113/05/16
工程全生命週期
WINNER 得標廠商
啟新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統編:未公開
決標金額
$ 1,064,937
原始預算
$ 1,440,000
底價金額
$ 1,300,000
決標折數
81.92 %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桃園市政府衛生局
機關代碼 3.80.14
標的分類 財物類 34 - 基本化學產品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甘敏郎、楊怡玟
聯絡電話 (03)4331025
機關代碼 3.80.14
單位名稱 桃園市政府衛生局
機關地址 330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55號
聯絡人 甘敏郎、楊怡玟
聯絡電話 (03)4331025
傳真號碼 (03)4511663
電子郵件信箱 [email protected]
財物採購性質 買受,定製
採購金額級距 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18條、第19條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第1組、第2組後續擴充均各為新臺幣72萬元整(依原契約條件及價金辦理)至114年11月15日。
是否受機關補助
補助機關 A.21.2 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
補助金額 720,000元
是否為政策及業務宣導業務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2
招標狀態 第二次及以後公開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13/04/19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桃園市政府衛生局秘書室(330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55號4樓後棟)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0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13/04/26 17:00
開標時間 113/04/29 10:00
開標地點 桃園市政府衛生局402會議室前(330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55號4樓後棟)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第1組新臺幣3萬6,000元整、第2組新臺幣3萬6,000元整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桃園市政府衛生局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帳戶 3.80.14(衛生局保管金專戶)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或英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桃園市政府衛生局收發室(330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55號1樓)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桃園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廠商應於決標日起至113年11月15日或契約上限金額(第1組:新臺幣72萬元整;第2組:新臺幣72萬元整) 用罄止,二者以先屆者為準。(詳契約第7條)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一、詳見投標須知第64點: (一)投標廠商聲明書:第1項至第10項應逐項填寫,投標人欄位應加蓋廠商及負責人印章或簽署。 (二)廠商登記或設立證明-營業項目代碼、營業項目:C、F大類廠商公司或商業登記設立之證明文件。 (三)納稅證明資料(最近一期或前一期)。 二、價格審查: (一)投標廠商報價未高於公告預算。 (二)投標廠商總標價撰寫形式符合規定。 (三)檢附招標投標及契約文件、投標標價清單。 三、廠商違法或違約行為,經機關依政府採購法第101條第1項規定通知後,於程序進行中,尚未依第102條第3項規定刊登政府採購公報者,不具備履約能力之基本資格,不得參與本機關之採購。
其他:確認無資格限制競爭情形
其他: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其他:附加說明 一、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請於113年4月20日(等標期四分之一)前,以書面向招標機關請求釋疑(採購法41條及施行細則43條)。 二、電子領標廠商請依投標須知第80點提供領標電子憑據書面明細。 三、本案為分組複數決標,不限廠商投標組數,每組決標家數為1家。
其他: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否 桃園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330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號、電話:03-3322101分機5717、傳真:03-3391726) 地方政府-桃園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330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號15樓、電話:03-3322101分機6634-6636、傳真:03-3324575)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桃園市調查處-(地址:330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9號;桃園南門郵局第7-19號信箱、電話:03-3328888、傳真:03-3347847)
受理單位:品項編號 2
受理單位:品項名稱 第2組:抗血清、分子鑑定及其他類
受理單位:預估數量 1
受理單位:單位
受理單位:預算金額 720,000元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機關代碼 3.80.14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甘敏郎、楊怡玟
聯絡電話
(03)4331025
機關代碼
3.80.14
單位名稱
桃園市政府衛生局
機關地址
330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55號
聯絡人
甘敏郎、楊怡玟
聯絡電話
(03)4331025
傳真號碼
(03)4511663
電子郵件信箱
財物採購性質
辦理方式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第1組、第2組後續擴充均各為新臺幣72萬元整(依原契約條件及價金辦理)至114年11月15日。
是否受機關補助
補助機關
A.21.2 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
補助金額
720,000元
是否為政策及業務宣導業務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2
招標狀態
第二次及以後公開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13/04/19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桃園市政府衛生局秘書室(330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55號4樓後棟)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0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13/04/26 17:00
開標時間
113/04/29 10:00
開標地點
桃園市政府衛生局402會議室前(330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55號4樓後棟)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第1組新臺幣3萬6,000元整、第2組新臺幣3萬6,000元整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桃園市政府衛生局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帳戶
3.80.14(衛生局保管金專戶)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或英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桃園市政府衛生局收發室(330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55號1樓)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桃園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廠商應於決標日起至113年11月15日或契約上限金額(第1組:新臺幣72萬元整;第2組:新臺幣72萬元整) 用罄止,二者以先屆者為準。(詳契約第7條)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一、詳見投標須知第64點: (一)投標廠商聲明書:第1項至第10項應逐項填寫,投標人欄位應加蓋廠商及負責人印章或簽署。 (二)廠商登記或設立證明-營業項目代碼、營業項目:C、F大類廠商公司或商業登記設立之證明文件。 (三)納稅證明資料(最近一期或前一期)。 二、價格審查: (一)投標廠商報價未高於公告預算。 (二)投標廠商總標價撰寫形式符合規定。 (三)檢附招標投標及契約文件、投標標價清單。 三、廠商違法或違約行為,經機關依政府採購法第101條第1項規定通知後,於程序進行中,尚未依第102條第3項規定刊登政府採購公報者,不具備履約能力之基本資格,不得參與本機關之採購。
其他:確認無資格限制競爭情形
其他: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其他:附加說明
一、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請於113年4月20日(等標期四分之一)前,以書面向招標機關請求釋疑(採購法41條及施行細則43條)。 二、電子領標廠商請依投標須知第80點提供領標電子憑據書面明細。 三、本案為分組複數決標,不限廠商投標組數,每組決標家數為1家。
其他: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否 桃園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330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號、電話:03-3322101分機5717、傳真:03-3391726) 地方政府-桃園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330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號15樓、電話:03-3322101分機6634-6636、傳真:03-3324575)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桃園市調查處-(地址:330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9號;桃園南門郵局第7-19號信箱、電話:03-3328888、傳真:03-3347847)
受理單位:品項編號
2
受理單位:品項名稱
第2組:抗血清、分子鑑定及其他類
受理單位:預估數量
1
受理單位:單位
受理單位:預算金額
720,000元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機關採購慣性 免費開放
決標折數分佈 (v7 LIVE) 共 17 案
決標方式分佈
決標折數分佈 (v7 LIVE) 共 356 案
決標方式分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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