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單位名稱 | 桃園市政府衛生局 |
|---|---|
| 機關代碼 | 3.80.14 |
| 標的分類 | 勞務類 93 - 健康及社會服務 |
| 決標方式 | 準用最有利標 |
| 聯絡人 | 宋姵瑢;張秋滿 |
| 聯絡電話 | (03)3340935#3009 |
| 機關地址 | 330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55號 |
| 傳真號碼 | (03)3362516 |
| 電子郵件信箱 | [email protected] |
| 財物採購性質 |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
| 採購金額級距 | 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
| 辦理方式 | 自辦 |
| 依據法條 | 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9款 |
|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 否 |
|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 否 |
|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 否 |
|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 否 |
|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 否 |
|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 是 |
|---|---|
| 後續擴充 | 是 |
|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 110年度期間如有需求依原契約條件及價金保留後續擴充新臺幣45萬元整至111年3月1日止;另依原契約條件及價金保留後續擴充221萬1,600元整至111年12月31日,111年度倘有需求依原契約條件及價金保留後續擴充45萬元整至112年3月1日止。 |
| 是否受機關補助 | 否 |
| 是否含特別預算 | 否 |
| 招標方式 | 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之限制性招標 |
|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 01 |
| 招標狀態 | 第一次限制性招標 |
| 機關自定公告日 | 109/11/19 |
| 是否複數決標 | 是 |
| 是否訂有底價 | 是 |
|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 是 |
| 所占配分或權重是否為20%以上 | 是 |
| 是否屬特殊採購 | 否 |
|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 否 |
| 是否屬統包 | 否 |
|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 否 |
|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 否 |
|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 否 |
|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 否 |
|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 否 |
|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 否 |
|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 是 |
|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 0元 |
| 系統使用費 | 20元 |
| 文件代收費 | 0元 |
| 總計 | 20元 |
|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 是 |
|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 330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55號(4樓後棟秘書室) |
|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 0元(僅供書面文件) |
|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 否 |
| 截止投標 | 109/11/30 17:00 |
| 開標時間 | 109/12/01 10:00 |
| 開標地點 | 330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55號(3樓局長接待室) |
|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 否 |
| 投標文字 | 正體中文或英文 |
|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 330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55號(1樓收文處) |
|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 否 |
| 履約地點 | 桃園市(非原住民地區) |
| 履約期限 | 自110年1月1日起至110年12月31日完成履約(預估) |
| 是否刊登公報 | 是 |
|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 是 |
| 廠商資格摘要 | ㄧ、投標廠商聲明書 二、廠商登記或設立證明: 1、投標廠商需符合下列資格之一: (1)已立案且經評鑑合格設有精神科或身心科之醫療院所。 (2)依法設置之心理諮商所或心理治療所。 (3)依法登記之精神醫療相關學、協會團體及機關(構)。 (4)心理諮商輔導相關學、協會團體及機關(構)。 (5)依法登記可提供合格心理諮商服務之機關(構)、學(協)會及財團法人基金會。 2、投標廠商需檢附之文件: (1)醫事機構:由縣市政府機關或其授權機關核發之開業執照。(資格符合前項(1)或(2)者) (2)非醫事機構之其他單位:由縣市政府機關或其授權機關核發之立案證明或登記證明文件(資格符合前項(3) 、(4)或(5)者)。 |
|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 否 |
| 附加說明 | 一、評選會議擇日召開,時間地點屆時由需求單位另行通知。 二、簡報之先後順序,按機關編列收訖徵審文件之外標封編列序號為準;若遇無效標者,依序遞補。廠商簡報時,其他廠商應先行退場。 三、進行簡報時倘唱名3次廠商未在場者,視同放棄簡報及答詢機會,由委員逕依服務建議書評分,該簡報及答詢評分項目以0分計。 四、投標廠商依招標文件規定進行簡報時,應以投標文件之內容為限,不得於簡報時再發放任何書面資料或更改其投標文件內容,以維公允。 五、廠商如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應於109年11月21日前(等標期四分之一以上)以書面向招標機關請求釋疑(採購法第41條)。 六、採分組複數決標(分3組,各決標1家廠商),不限廠商投標組數,每家廠商最多得標1組。 |
|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 否 |
|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 桃園市政府衛生局 |
| 申訴受理單位 | 桃園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330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號、電話:03-3322101分機5717、傳真:03-3391726) |
| 檢舉受理單位 | 地方政府-桃園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330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號15樓、電話:03-3322101分機6634-6636、傳真:03-3324575、檢舉專線(03)3391466)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桃園市調查處(地址:330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9號;桃園南門郵局第7-19號信箱、電話:03-3328888、傳真:03-3347847)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
| 品項編號 | 1 |
| 品項名稱 | B組(平鎮區、中壢區、龍潭區、楊梅區、歡音區、新屋) |
| 預估數量 | 1 |
| 單位 | 式 |
| 預算金額_2 | 737,200元 |
| 品項編號_2 | 2 |
| 品項編號_3 | 3 |
| 品項名稱_2 | C組(桃園市地方法院、龜山區、蘆竹區) |
| 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
| 截標時間 | 109/11/30 17:00 |
| 原始連結 |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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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 桃園市政府衛生局 歷年「勞務類」類別採購紀錄,預測以下活躍廠商最可能參與本案競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