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060301-A007 已決標公告 公告金額

「106年度桃園市自殺通報暨高風險個案關懷訪視計畫」勞務採購招標案

💰 預算金額: NT$ 343萬
⚖️ 決標方式: 準用最有利標
政府採購網原文/領標
桃園市政府衛生局 決標日:106/03/21
🏆 本案已決標公告 已決標
得標廠商名冊與決標金額已更新,可查閱下方決標報告 | 截標:2017/03/01 17:00 | 開標:2017/03/01 17:30
採購特徵雷達 投標門檻與工項規格速覽 (Structure Feature Cards)
押標金要求
免押標金
免繳押標金
免備標押金,降低資金壓力
履約保證金
常規條款
依契約範本辦理
通常為決標金額 5%~10%
廠商資格門檻
法定資格
常規基本資格
合法設立登記與納稅證明即可
工項物料與物調
契約規格
常規工料規範
常規規範
無特殊指定規格限制
採購全生命週期
WINNER 得標廠商
衛生福利部桃園療養院
統編:未公開
決標金額
$ 9,791,000
原始預算
$ 3,428,006
底價金額
$ 9,791,000
底價標比
100.0 %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桃園市政府衛生局
機關代碼 3.80.14
標的分類 勞務類 93 - 健康及社會服務
決標方式 準用最有利標
聯絡人 李莘瑜、李宛芝
聯絡電話 (03)3340935#3007
機關地址 330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55號
傳真號碼 (03)3364637
電子郵件信箱 [email protected]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查核金額以上未達巨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9款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否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否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否
臺星經濟夥伴協定排除理由 38.我國ASTEP開放清單未開放之服務項目。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是
後續擴充 是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保留後續擴充196萬元整至107年3月6日。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
補助機關 A.21 衛生福利部
補助金額 4,200,000元
是否含特別預算 否
招標方式 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之限制性招標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限制性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06/02/07
是否複數決標 是
是否訂有底價 是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是
所占配分或權重是否為20%以上 是
是否屬特殊採購 否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否
是否屬統包 否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否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否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否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是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330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55號(秘書室)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0元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否
截止投標 106/03/01 17:00
開標時間 106/03/01 17:30
開標地點 330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55號(102會議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否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330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55號(收發室)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否
履約地點 桃園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決標次日至107年1 月3日止
是否刊登公報 是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是
廠商資格摘要 ㄧ、投標廠商聲明書 二、廠商登記或設立證明:僅需(1)或(2)任一項符合 (1)精神專科之醫療機構應檢附文件:最近一期醫院評鑑合證明及醫療機構開業執照。 (2)非屬營利事業之法人、機構或團體應附文件:由縣市政府機關或其授權機關核發之立案證書及法人登記證書。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否
附加說明 一、評選會議之時間及地點另行通知。 二、評審作業: (一)投標文件經審查合於招標文件規定者,始得為評選之對象。 (二)符合本案招標文件規定之廠商,本機關召開評選會議廠商得前來說明。 三、廠商簡報程序 (一)廠商簡報時間以15分鐘為限;詢答採統問統答方式進行,回答時間以20分鐘為限。 (二)評選委員針對投標廠商提供之服務建議書提出詢問,投標廠商須針對委員提問進行答詢。 (三)投標廠商於簡報時應派負責本案之專任工作人員列席詢答,人數限3人以下。 (四)簡報之先後順序,按機關編列收訖徵審文件之外標封編列序號為準;若遇無效標者,依序遞補。廠商簡報時,其他廠商應先行退場。 (五)進行簡報時倘唱名3次廠商未在場者,視同放棄簡報及答詢機會,由委員逕依服務建議書評分,該簡報及答詢評分項目以0分計。 (六)簡報所須設備,由投標廠商自行攜帶,並預為準備。 (七)投標廠商依招標文件規定進行簡報時,應以投標文件之內容為限,不得於簡報時再發放任何書面資料或更改其投標文件內容,以維公允。 (八)凡被聘請為評選委員者,不得參加投標廠商之工作成員或顧問,亦不得參加投標或協助廠商投標。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否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桃園市政府衛生局
申訴受理單位 桃園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330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號、電話:03-3322101分機5717、傳真:03-3391726)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桃園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330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號4樓、電話:03-3322101分機6634-6636、傳真:03-3324575、檢舉專線(03)3391466)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桃園市調查處(地址:330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9號;33099桃園郵局第60000號信箱、電話:03-3328888、傳真:03-3345155)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台北郵政14-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品項編號 1
品項名稱 「106年度桃園市自殺通報暨高風險個案關懷訪視計畫」勞務採購招標案(A區)
預估數量 1
單位 1
預算金額_2 3,428,006元
品項編號_2 2
品項名稱_2 「106年度桃園市自殺通報暨高風險個案關懷訪視計畫」勞務採購招標案(B區)
截標時間 106/03/01 17:00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機關代碼 3.80.14
決標方式 準用最有利標
聯絡人
李莘瑜、李宛芝
聯絡電話
(03)3340935#3007
機關地址
330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55號
傳真號碼
(03)3364637
電子郵件信箱
財物採購性質
採購金額級距
辦理方式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否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否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否
臺星經濟夥伴協定排除理由
38.我國ASTEP開放清單未開放之服務項目。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是
後續擴充
是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保留後續擴充196萬元整至107年3月6日。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
補助機關
A.21 衛生福利部
補助金額
4,200,000元
是否含特別預算
否
招標方式
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之限制性招標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限制性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06/02/07
是否複數決標
是
是否訂有底價
是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是
所占配分或權重是否為20%以上
是
是否屬特殊採購
否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否
是否屬統包
否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否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否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否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是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330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55號(秘書室)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0元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否
截止投標
106/03/01 17:00
開標時間
106/03/01 17:30
開標地點
330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55號(102會議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否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330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55號(收發室)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否
履約地點
桃園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決標次日至107年1 月3日止
是否刊登公報
是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是
廠商資格摘要
ㄧ、投標廠商聲明書 二、廠商登記或設立證明:僅需(1)或(2)任一項符合 (1)精神專科之醫療機構應檢附文件:最近一期醫院評鑑合證明及醫療機構開業執照。 (2)非屬營利事業之法人、機構或團體應附文件:由縣市政府機關或其授權機關核發之立案證書及法人登記證書。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否
附加說明
一、評選會議之時間及地點另行通知。 二、評審作業: (一)投標文件經審查合於招標文件規定者,始得為評選之對象。 (二)符合本案招標文件規定之廠商,本機關召開評選會議廠商得前來說明。 三、廠商簡報程序 (一)廠商簡報時間以15分鐘為限;詢答採統問統答方式進行,回答時間以20分鐘為限。 (二)評選委員針對投標廠商提供之服務建議書提出詢問,投標廠商須針對委員提問進行答詢。 (三)投標廠商於簡報時應派負責本案之專任工作人員列席詢答,人數限3人以下。 (四)簡報之先後順序,按機關編列收訖徵審文件之外標封編列序號為準;若遇無效標者,依序遞補。廠商簡報時,其他廠商應先行退場。 (五)進行簡報時倘唱名3次廠商未在場者,視同放棄簡報及答詢機會,由委員逕依服務建議書評分,該簡報及答詢評分項目以0分計。 (六)簡報所須設備,由投標廠商自行攜帶,並預為準備。 (七)投標廠商依招標文件規定進行簡報時,應以投標文件之內容為限,不得於簡報時再發放任何書面資料或更改其投標文件內容,以維公允。 (八)凡被聘請為評選委員者,不得參加投標廠商之工作成員或顧問,亦不得參加投標或協助廠商投標。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否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桃園市政府衛生局
申訴受理單位
桃園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330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號、電話:03-3322101分機5717、傳真:03-3391726)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桃園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330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號4樓、電話:03-3322101分機6634-6636、傳真:03-3324575、檢舉專線(03)3391466)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桃園市調查處(地址:330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9號;33099桃園郵局第60000號信箱、電話:03-3328888、傳真:03-3345155)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台北郵政14-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品項編號
1
品項名稱
「106年度桃園市自殺通報暨高風險個案關懷訪視計畫」勞務採購招標案(A區)
預估數量
1
單位
1
預算金額_2
3,428,006元
品項編號_2
2
品項名稱_2
「106年度桃園市自殺通報暨高風險個案關懷訪視計畫」勞務採購招標案(B區)
截標時間
106/03/01 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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