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131108-6 已決標公告 巨額採購

委託辦理114-115年度以家庭為中心之整合性服務方案

💰 預算金額: NT$ 1.38億
⚖️ 決標方式: 準用最有利標
政府採購網原文/領標
桃園市政府工務局 決標日:113/12/26
🏆 本案已決標公告 已決標
得標廠商名冊與決標金額已更新,可查閱下方決標報告 | 截標:2024/12/09 09:00 | 開標:2024/12/09 13:30
採購特徵雷達 投標門檻與工項規格速覽 (Structure Feature Cards)
押標金要求
免押標金
免繳押標金
免備標押金,降低資金壓力
履約保證金
免保證金
免履約保證金
得標簽約無大額質押壓力
廠商資格門檻
法定資格
常規基本資格
合法設立登記與納稅證明即可
工項物料與物調
契約規格
常規工料規範
常規規範
無特殊指定規格限制
採購全生命週期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桃園市政府工務局
機關代碼 3.80.11
標的分類 勞務類 933 - 社會服務
決標方式 準用最有利標
聯絡人 盧玉娟小姐
聯絡電話 (03)3322111#326
機關地址 330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51號6樓
傳真號碼 (03)3336110
電子郵件信箱 [email protected]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巨額
辦理方式 代辦
洽辦機關 3.80.12.1桃園市政府家庭暴力暨性侵害防治中心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9款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否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否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否
臺星經濟夥伴協定排除理由 38.我國ASTEP開放清單未開放之服務項目。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否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是
後續擴充 是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一)機關得視實際需要及廠商履約情形與原得標廠商辦理後續擴充,期限至117年12月31日,經費上限1億6,178萬元。 (二)於履約期限屆滿前15日,機關得辦理完成期末評鑑或成果發表,期末評鑑達80分(甲等)以上者,得與廠商辦理後續擴充1年,以議價方式進行。後續擴充1年期限屆滿前15日,得再辦理完成期末評鑑或成果發表,期末評鑑達80分(甲等)以上者,得與廠商再辦理後續擴充1年,最多後續擴充2年。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
補助機關 A.21 衛生福利部
補助金額 7,700,000元
是否為政策及業務宣導業務 否
招標方式 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之限制性招標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更正序號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限制性招標
公告日 113/11/29
原公告日 113/11/12
是否複數決標 是
是否訂有底價 否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是
所占配分或權重是否為20%以上 否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固定費用或費率,而僅評選組成該費用或費率之內容(最有利標評選辦法第9條第2項) 是
是否依最有利標評選辦法第12條第2款、第13條或第15條第1項第2款規定,決定最有利標 否
是否屬特殊採購 否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否
是否屬統包 否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否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否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否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是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3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2元
總計 52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桃園市政府工務局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否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否
是否異動招標文件 是
截止投標 113/12/09 09:00
開標時間 113/12/09 13:30
開標地點 桃園市政府(前棟)8樓開標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否
是否須繳納履約保證金 否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或英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親送或寄達桃園市政府7樓工務局採購管理科收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否
履約地點 桃園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詳附加說明。
是否刊登公報 是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是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勞務採購案
廠商資格摘要 (一)廠商資格:(以下擇一即可) 1.非屬營利事業之社會福利相關團體 2.非屬營利事業之社會福利相關社團法人 3.非屬營利事業之社會福利相關財團法人(不包括學校) 4.社會工作師事務所 (二)應附具之文件(如為登記或設立之證明,得以列印公開於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網站之資料代之。): 1.資格文件: (1)非屬營利事業之社會福利相關社會團體 A.立案證明 B.組織章程(辦理事項應載有社會福利相關事項) (2)非屬營利事業之社會福利相關社團法人 A.立案證明 B.法人登記證書 C.組織章程(辦理事項應載有社會福利相關事項) (3)非屬營利事業之社會福利相關財團法人(不包括學校) A.立案證明 B.法人登記證書 C.捐助章程(辦理事項應載有社會福利相關事項) (4)社會工作師事務所: A.開業執照。 B.負責人之社會工作師執業執照 (1)投標廠商聲明書(正本,依規定格式填妥並加蓋相關印章)。 (2)服務建議書。 (3)電子領標憑據。
其他: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其他: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資格項目:廠商或其受雇人、從業人員具有專門技能之證明 附加說明: 如政府機關或其授權機構核發之專業、專技或特許證書、執照、考試及格證書、合格證書、檢定證明或其他類似之文件。
其他: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特定資格 否
其他:附加說明 【履約期限】:廠商應於114 年 1 月 1 日(倘不及於114 年1 月1 日前決標則自決標日次日起)至115 年12 月31 日之期間內履行採購標的之供應。 【履約地點】:桃園市全區(除配合工作內容特質、個案需求及辦理活動外,壢楊觀新區、平鎮區及領航員原則應於機關提供之公有館舍履約,其餘各區於其自行租賃之辦公處所履約) 【招標文件領取方式及地點】: 廠商請以電子領標方式下載所有招標文件,本府不提供紙本領標作業。(依政府採購法「電子採購作業辦法」第六條規定辦理) 【備註】: 1.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應以書面向洽辦機關請求釋疑之期限:自公告日或邀標日起等標期之四分之一,其尾數不足一日者,以一日計。 2.機關以書面向請求釋疑之廠商答復之期限: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43條第3項規定。(機關最後釋疑之次日起算至截止投標日或資格審查截止收件日之日數,不得少於原等標期之四分之一,其未滿1日者以1日計;前述日數有不足者,截止日至少應延後至補足不足之日數。)廠商如對招標文件內容有不明瞭事項,請逕洽本案洽辦機關:桃園市政府家庭暴力暨性侵害防治中心成人保護組(03-3322111分機326)盧玉娟小姐查詢,如對招標公告內容及電子領標文件傳送有不明瞭事項,可洽工務局採購管理科(03-3322101分機6770)或撥打0800080512(客服專線)查詢。 3.得標廠商應於決標後逕洽洽辦機關:桃園市政府家庭暴力暨性侵害防治中心辦理訂約手續。 4.請各領標廠商於領標日起至截止投標前,每日再次查看本案是否有補充或變更等相關公告,以確保自身權益。 【第1次更正說明】 1. 依據桃園市政府家庭暴力暨性侵害防治中心成人保護組113年11月27日核准簽辦理。 2. 本次公告修正詳如修改對照表。 3. 截止收件時間、開標時間及開標地點未異動。 4. 請重新下載招標文件。
其他: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否
疑義、異議: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桃園市政府家庭暴力暨性侵害防治中心成人保護組 桃園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330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號、電話:03-3322101分機5717、傳真:03-3391726) 地方政府-桃園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330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號11樓、電話:03-3322101分機6634-6636、傳真:03-3324575)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桃園市調查處-(地址:330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9號;桃園南門郵局第7-19號信箱、電話:03-3328888、傳真:03-3347847)
受理單位:品項編號 6
受理單位:品項名稱 項目六:領航員中心
受理單位:預估數量 1
受理單位:單位 區
受理單位:預算金額 14,680,000元
受理單位: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機關代碼 3.80.11
決標方式 準用最有利標
聯絡人
盧玉娟小姐
聯絡電話
(03)3322111#326
機關地址
330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51號6樓
傳真號碼
(03)3336110
電子郵件信箱
財物採購性質
採購金額級距
辦理方式
洽辦機關
3.80.12.1桃園市政府家庭暴力暨性侵害防治中心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否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否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否
臺星經濟夥伴協定排除理由
38.我國ASTEP開放清單未開放之服務項目。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否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是
後續擴充
是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一)機關得視實際需要及廠商履約情形與原得標廠商辦理後續擴充,期限至117年12月31日,經費上限1億6,178萬元。 (二)於履約期限屆滿前15日,機關得辦理完成期末評鑑或成果發表,期末評鑑達80分(甲等)以上者,得與廠商辦理後續擴充1年,以議價方式進行。後續擴充1年期限屆滿前15日,得再辦理完成期末評鑑或成果發表,期末評鑑達80分(甲等)以上者,得與廠商再辦理後續擴充1年,最多後續擴充2年。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
補助機關
A.21 衛生福利部
補助金額
7,700,000元
是否為政策及業務宣導業務
否
招標方式
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之限制性招標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更正序號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限制性招標
公告日
113/11/29
原公告日
113/11/12
是否複數決標
是
是否訂有底價
否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是
所占配分或權重是否為20%以上
否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固定費用或費率,而僅評選組成該費用或費率之內容(最有利標評選辦法第9條第2項)
是
是否依最有利標評選辦法第12條第2款、第13條或第15條第1項第2款規定,決定最有利標
否
是否屬特殊採購
否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否
是否屬統包
否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否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否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否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是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3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2元
總計
52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桃園市政府工務局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否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否
是否異動招標文件
是
截止投標
113/12/09 09:00
開標時間
113/12/09 13:30
開標地點
桃園市政府(前棟)8樓開標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否
是否須繳納履約保證金
否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或英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親送或寄達桃園市政府7樓工務局採購管理科收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否
履約地點
桃園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詳附加說明。
是否刊登公報
是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是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勞務採購案
廠商資格摘要
(一)廠商資格:(以下擇一即可) 1.非屬營利事業之社會福利相關團體 2.非屬營利事業之社會福利相關社團法人 3.非屬營利事業之社會福利相關財團法人(不包括學校) 4.社會工作師事務所 (二)應附具之文件(如為登記或設立之證明,得以列印公開於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網站之資料代之。): 1.資格文件: (1)非屬營利事業之社會福利相關社會團體 A.立案證明 B.組織章程(辦理事項應載有社會福利相關事項) (2)非屬營利事業之社會福利相關社團法人 A.立案證明 B.法人登記證書 C.組織章程(辦理事項應載有社會福利相關事項) (3)非屬營利事業之社會福利相關財團法人(不包括學校) A.立案證明 B.法人登記證書 C.捐助章程(辦理事項應載有社會福利相關事項) (4)社會工作師事務所: A.開業執照。 B.負責人之社會工作師執業執照 (1)投標廠商聲明書(正本,依規定格式填妥並加蓋相關印章)。 (2)服務建議書。 (3)電子領標憑據。
其他: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其他: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資格項目:廠商或其受雇人、從業人員具有專門技能之證明 附加說明: 如政府機關或其授權機構核發之專業、專技或特許證書、執照、考試及格證書、合格證書、檢定證明或其他類似之文件。
其他: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特定資格
否
其他:附加說明
【履約期限】:廠商應於114 年 1 月 1 日(倘不及於114 年1 月1 日前決標則自決標日次日起)至115 年12 月31 日之期間內履行採購標的之供應。 【履約地點】:桃園市全區(除配合工作內容特質、個案需求及辦理活動外,壢楊觀新區、平鎮區及領航員原則應於機關提供之公有館舍履約,其餘各區於其自行租賃之辦公處所履約) 【招標文件領取方式及地點】: 廠商請以電子領標方式下載所有招標文件,本府不提供紙本領標作業。(依政府採購法「電子採購作業辦法」第六條規定辦理) 【備註】: 1.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應以書面向洽辦機關請求釋疑之期限:自公告日或邀標日起等標期之四分之一,其尾數不足一日者,以一日計。 2.機關以書面向請求釋疑之廠商答復之期限: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43條第3項規定。(機關最後釋疑之次日起算至截止投標日或資格審查截止收件日之日數,不得少於原等標期之四分之一,其未滿1日者以1日計;前述日數有不足者,截止日至少應延後至補足不足之日數。)廠商如對招標文件內容有不明瞭事項,請逕洽本案洽辦機關:桃園市政府家庭暴力暨性侵害防治中心成人保護組(03-3322111分機326)盧玉娟小姐查詢,如對招標公告內容及電子領標文件傳送有不明瞭事項,可洽工務局採購管理科(03-3322101分機6770)或撥打0800080512(客服專線)查詢。 3.得標廠商應於決標後逕洽洽辦機關:桃園市政府家庭暴力暨性侵害防治中心辦理訂約手續。 4.請各領標廠商於領標日起至截止投標前,每日再次查看本案是否有補充或變更等相關公告,以確保自身權益。 【第1次更正說明】 1. 依據桃園市政府家庭暴力暨性侵害防治中心成人保護組113年11月27日核准簽辦理。 2. 本次公告修正詳如修改對照表。 3. 截止收件時間、開標時間及開標地點未異動。 4. 請重新下載招標文件。
其他: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否
疑義、異議: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桃園市政府家庭暴力暨性侵害防治中心成人保護組 桃園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330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號、電話:03-3322101分機5717、傳真:03-3391726) 地方政府-桃園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330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號11樓、電話:03-3322101分機6634-6636、傳真:03-3324575)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桃園市調查處-(地址:330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9號;桃園南門郵局第7-19號信箱、電話:03-3328888、傳真:03-3347847)
受理單位:品項編號
6
受理單位:品項名稱
項目六:領航員中心
受理單位:預估數量
1
受理單位:單位
區
受理單位:預算金額
14,680,000元
受理單位: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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