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星經濟夥伴協定排除理由
38.我國ASTEP開放清單未開放之服務項目。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本案最長擴充至114年3月31日止,擴充之金額上限為新臺幣1億9,861萬9,749元,詳細擴充機制詳契約第18條第9款。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固定費用或費率,而僅評選組成該費用或費率之內容(最有利標評選辦法第9條第2項)
是
是否依最有利標評選辦法第12條第2款、第13條或第15條第1項第2款規定,決定最有利標
否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開標地點
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3樓南區臺北市政府聯合採購發包中心開標室S302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1099臺北市信義區巿府路1號3樓南區臺北市政府聯合採購發包中心收領標處或掛號郵寄至臺北市府郵局第128信箱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本契約參考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並依機關需求訂定。
廠商資格摘要
投標廠商僅需符合以下任一項:
1.非屬營利事業之法人或團體
2.學校
3.公司登記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之營業代碼、項目不限。
(應檢附證件詳投標須知)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廠商應附具之特定資格證明文件
1.具有相當經驗或實績。
附加說明
※本次招標第1次更正公告,更正事項如下:
一、更正事項:詳本案招標文件修正對照表;含履約期限改為:廠商應於110年1月1日(決標日晚於110年1月1日者,自機關通知日起算)至110年12月31日之期間內履行採購標的之供應。「臨時人員」部分,機關以電子郵件方式開立通知單,機關開立通知單之期限為110年1月1日(決標日晚於110年1月1日者,自機關通知日起算)至110年12月31日止或「臨時人員」預算(新臺幣100萬1,664元)用罄止,兩者以先屆者為準,通知單並明訂增加臨時人員之期間及人數。)(詳契約主文第七條)。
二、以上變更文件異動:投標須知、契約。
三、廠商疑義截止時間展延至109年9月28日,招標機關對前項疑義處理結果,將於109年10月12日前以書面答復請求釋疑廠商。
四、已購領招標文件之廠商,即日起請自政府採購領投標系統(網址:web.pcc.gov.tw/)下載更正之招標文件,不另索費。
五、其餘事項仍依原招標文件及刊登於109年9月7日採購公報之招標公告內容辦理
※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防疫注意事項: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疫情持續升溫,進入市政大樓務必配戴口罩,並配合量測體溫。請廠商提早進入市政大樓並配合防疫措施,以免遲到損害自身權益。
收受投標文件時間
※採書面投標者請於上班日上午8時30分至中午12時及下午1時30分至5時內送達。
※採電子投標者應利用網址:http://web.pcc.gov.tw/ 投標。
※逾截止期限者視為不合格。
其他
※洽辦機關名稱:臺北市政府研究發展考核委員會(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承辦人員:陳奇鴻;電話:02-27208889#58703)。
※決標後訂約、履約管理及驗收等後續相關事宜由洽辦機關辦理。
※開標方式:一次投標不分段開標。
※招標文件內容疑義:投標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應於109年9月15日前,以書面送達招標機關請求釋疑,招標機關對前項疑義處理結果,將於109年10月12日前以書面答復請求釋疑廠商。
※本案以公告之預算金額為固定費用給付(全案為新臺幣6,119萬820元,其中「1999專案」勞務費用每月為新臺幣501萬5,763元整;「臨時人員」每人每日單價為新臺幣3,478元整);「臨時人員」為實作數量結算,預算上限為新臺幣100萬1,664元。
※履約期限(詳契約主文第七條):廠商應於110年1月1日至110年12月31日之期間內履行採購標的之供應。「臨時人員」部分,機關以電子郵件方式開立通知單,機關開立通知單之期限為110年1月1日至110年12月31日止或「臨時人員」預算(新臺幣100萬1,664元)用罄止,兩者以先屆者為準,通知單並明訂增加臨時人員之期間及人數。
申訴受理單位
臺北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9樓東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9、傳真:02-27205870)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臺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一號三樓西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2、傳真:02-27239354)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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