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的分類
未分類
決標方式
未記載
WTO政府採購協定排除理由
38.我國GPA開放清單未開放之服務項目。
臺星經濟夥伴協定排除理由
38.我國ASTEP開放清單未開放之服務項目。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開標地點
110臺北市信義區巿府路1號3樓南區臺北市政府聯合採購發包中心開標室S308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10臺北市信義區巿府路1號3樓南區臺北市政府聯合採購發包中心收領標處或掛號郵寄臺北市府郵局第128信箱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本契約參考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並依機關需求訂定。
廠商資格摘要
(1)非屬營利事業之法人或團體或(2)公司登記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之營業項目代碼須包含I503010 景觀、室內設計業、I599990其他設計業、J503010 廣播節目製作業、J503020 電視節目製作業、J503030 廣播電視節目發行業、J503040 廣播電視廣告業、J601010 藝文服務業、J602010 演藝活動業、J603010 音樂展演空間業、J305010 有聲出版業、J399010 軟體出版業或JB01010 會議及展覽服務業(應檢附證件詳投標須知)。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本次招標第1次更正公告,更正事項如下:
一、更正招標文件:
(1) 詳細價目表:柒、新媒體科技應用建置費用說明「編列費用不得少於新臺幣23,000,000元」修正為「編列費用不得高於新臺幣23,000,000元」,併同刪除誤植工作表分頁。
(2) 需求說明書:伍、二、「(二) 本展區配合展示手法提出展出歌手/團體......,出版過十張以上專輯以及曾入圍金曲獎、金音獎等獎項。」修改為「(二) 本展區配合展示手法提出展出歌手/團體......,出版過五張以上專輯以及曾入圍金曲獎、金音獎等獎項。」
(3) 需求說明書:伍、二、「(九)......影片內如有使用之音樂應取得合法相關永久授權、重製權、公開播送權及公開傳輸權,並可於國內外使用。創作人需同意不行使著作人格權。」修改為「(九)......影片內如有使用之音樂應取得合法相關授權、重製權、公開播送權及公開傳輸權。」
(4) 投標封套:截止投標及開標時間展延至108年8月8日上午10時及下午3時。
二、以上變更文件異動:01.需求說明書_修正版、05.詳細價目表(空白表)_投標單位參考_修正版及投標封套。
三、截止投標及開標時間之展延期限如上所述。
四、廠商疑義截止時間展延至108年7月29日,招標機關對前項疑義處理結果,將於108年8月7日前以書面答復請求釋疑廠商。
五、已購領招標文件之廠商,即日起請自政府採購領投標系統(網址:web.pcc.gov.tw/)下載更正之招標文件,不另索費。
六、其餘事項仍依原招標文件及刊登於108年7月10日採購公報之招標公告內容辦理。
收受投標文件時間
※採書面投標者請於上班日上午8時30分至12時,下午1時30分至5時內送達。
※採電子投標者應利用網址:http://web.pcc.gov.tw/投標。
※逾截止期限者視為不合格。
其他
※洽辦機關名稱:臺北市政府文化局(11008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4樓西北區;承辦人員:鄭雅儷;電話:02-77295357分機603)。
※決標後訂約、履約管理及驗收等後續相關事宜由洽辦機關辦理。
※開標方式:一次投標不分段開標。
※招標文件內容疑義:投標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應於108年7月16日前,以書面送達招標機關請求釋疑(逾期者恕不受理),招標機關對前項疑義處理結果,將於108年8月6日前以書面答復請求釋疑廠商。
※預定決標日期:開標後30日。
※履約期限:廠商應於機關簽約日起至建築體點交後(機關將以書面正式通知)300個日曆天內之期間內履行採購標的之供應(詳契約主文第7條)。
申訴受理單位
臺北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9樓東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9、傳真:02-27205870)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臺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一號三樓西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2、傳真:02-27239354)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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