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單位名稱 | 臺北市政府 |
|---|---|
| 機關代碼 | 3.79 |
| 標的分類 | 勞務類 61 - 機動車輛及機器腳踏車銷售、維修服務 |
| 決標方式 | 最低標 |
| 聯絡人 | 張先生 |
| 聯絡電話 | (02)27208889#1139 |
| 機關地址 | 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3樓南區 |
| 傳真號碼 | (02)27253923 |
| 電子郵件信箱 | [email protected] |
| 財物採購性質 |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
| 採購金額級距 | 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
| 辦理方式 | 代辦 |
| 洽辦機關 | 3.79.15臺北市政府環境保護局 |
| 依據法條 | 採購法第18條、第19條 |
|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 否 |
| WTO政府採購協定排除理由 | 38.我國GPA開放清單未開放之服務項目。 |
|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 否 |
|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 否 |
| 臺星經濟夥伴協定排除理由 | 38.我國ASTEP開放清單未開放之服務項目。 |
|---|---|
|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 是 |
| 後續擴充 | 是 |
|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 本案保留後續擴充權利,機關如有需求且廠商達本案採購規範第七條規定,新增項目先行議價,未新增項目得依原契約單價,辦理後續擴充,擴充金額上限不逾新臺幣225萬元,擴充期限最長3個月(至108年3月31日止)。 |
| 是否受機關補助 | 否 |
| 是否含特別預算 | 否 |
| 招標方式 | 公開招標 |
|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 否 |
|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 01 |
| 更正序號 | 01 |
| 招標狀態 | 第一次公開招標 |
| 公告日 | 106/12/13 |
| 原公告日 | 106/12/07 |
| 是否複數決標 | 是 |
| 是否訂有底價 | 是 |
| 是否屬特殊採購 | 否 |
|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 否 |
| 是否屬統包 | 否 |
|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 否 |
|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 否 |
|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 否 |
|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 否 |
|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 否 |
|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 否 |
|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 是 |
|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 0元 |
| 系統使用費 | 20元 |
| 文件代收費 | 0元 |
| 總計 | 20元 |
|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 否 |
|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 是 |
| 是否異動招標文件 | 是 |
| 截止投標 | 106/12/22 11:00 |
| 開標時間 | 106/12/22 15:30 |
| 開標地點 | 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3樓南區臺北市政府聯合採購發包中心開標室S308 |
|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
| 押標金額度 | 10萬元整 |
| 不可撤銷擔保信用狀電子押標金有效期 | 107/02/20 |
| 投標文字 | 正體中文 |
|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 11099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3樓南區臺北市政府聯合採購發包中心收領標處或掛號郵寄至臺北市府郵局第128信箱。 |
|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 否 |
| 履約地點 | 臺北市(非原住民地區) |
| 履約期限 | 自機關通知本案開始履約日(最早107年1月1日)起至107年12月31日止,或上限金額用罄止,兩者以先屆者為準(詳契約主文第7條)。 |
| 是否刊登公報 | 是 |
|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 否 |
|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 本契約參考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並依機關需求訂定。 |
| 廠商資格摘要 | 公司登記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之營業項目代碼其中之一應包含:CD01030汽車及其零件製造業、JA01010汽車修理業、F114030汽、機車零件配備批發業、F214030汽、機車零件配備零售業、F114010汽車批發業、或F214010汽車零售業(應檢附證件詳投標須知)。 |
|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
| 附加說明 | ※本次招標第1次更正公告,更正事項如下: (一)更正事項詳招標文件修正對照表。 (二)以上變更文件異動:預算單價表、投標須知之投標封套。 (三)截止投標及開標時間分別展延至106年12月22日上午11時及106年12月22日下午3時30分。 (四)廠商疑義截止時間展延至106年12月15日,招標機關對前項疑義處理結果,將於106年12月21日前以書面答覆請求釋疑廠商。 (五)依投標須知第25點及第47點延長押標金有效期限至107年2月20日。 (六)其餘事項仍依原招標文件及刊登於106年12月7日採購公報之招標公告內容辦理。 (七)已購領招標文件之廠商,即日起請自政府採購網(網址:web.pcc.gov.tw)下載更正之招標文件,不另索費。 ---------------------- |
| 收受投標文件時間 | ※採書面投標者,請於上班日上午8時30分至中午12時內送達,下午1時30分至5時內送達。 ※採電子投標者,應利用網址:http://web.pcc.gov.tw/投標。 ※逾截止期限者視為不合格。 |
| 大陸地區廠商得否參與 | 不得。 |
| 其他 | ※洽辦機關名稱:臺北市政府環境保護局(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7樓;承辦人員:陳先生;電話02-27208889轉7306)。 ※決標後訂約、履約管理及驗收等後續相關事宜由洽辦機關辦理。 ※開標方式:一次投標不分段開標。 ※招標文件內容疑義:投標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應於106年 12 月 11 日前以書面送達招標機關請求釋疑(逾期者恕不受理),招標機關對前項疑義處理結果,將於106年 12 月 20 日前以書面答復請求釋疑廠商。 ※預定決標日期:同開標日。 ※本案公告底價:折扣率百分之玖拾玖 |
|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 否 |
|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 臺北市政府 |
| 申訴受理單位 | 臺北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9樓東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9、傳真:02-27205870) |
| 檢舉受理單位 | 地方政府-臺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一號三樓西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2、傳真:02-27239354)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
| 品項編號 | 1 |
| 品項名稱 | 鈑金維修 |
| 預估數量 | 1 |
| 單位 | 式 |
| 截標時間 | 106/12/22 11:00 |
| 原始連結 |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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