採購資料:本採購案是否屬於建築工程:remind
水管、電氣工程之預估金額新臺幣211,157,764元
採購資料:是否適用條約或協定之採購: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
採購資料:是否適用條約或協定之採購: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否
採購資料:是否適用條約或協定之採購: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是
招標資料: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招標資料: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否
招標資料: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招標資料: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否
領投開標:是否提供電子領標: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領投開標:是否提供電子領標:系統使用費:remind
系統使用費為機關文件費之10%,若不足20元以20元計
領投開標:是否提供電子領標:文件代收費:remind
文件代收費為機關文件費之5%
領投開標:截止投標
107/06/14 17:00
領投開標:開標時間
107/06/15 10:00
領投開標:開標地點
臺北市信義區巿府路一號3樓南區S308開標室
領投開標:是否須繳納押標金:押標金額度
新臺幣50,000,000元整(押標金抬頭詳投標須知第24點)
領投開標:是否須繳納押標金:電子押標金有效期
107/10/13
領投開標: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1099臺北市府郵局第128信箱(限時掛號寄送)或臺北市信義區巿府路1號3樓南區臺北市政府聯合採購發包中心收領標處(親送或郵政快捷寄送)
其他:履約期限
自開工日起630日曆天完成(詳契約主文第7條)
其他: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remind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本契約採用本府訂定之範本。
其他:廠商資格摘要
※E101011甲等綜合營造業;E501011甲等自來水管承裝商;E601010甲級電器承裝業;E602011甲級冷凍空調工程業等資格條件。(應附證明文件詳投標須知)
※允許共同投標,家數以 4 家為上限,符合所有資格之廠商仍得單獨投標。
其他: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其他: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特定資格:廠商應附具之特定資格證明文件
1.具有相當財力。
其他:附加說明
[收受投標文件時間]:
※採書面投標者請於上班日上午8時30分至12時及下午1時30分至5時內送達。
※採電子投標者應利用網址:http://web.pcc.gov.tw/ 投標。
※逾截止期限者視為不合格。
[大陸地區廠商得否參與]:不得。
[其他]:
※洽辦機關名稱:臺北市政府工務局新建工程處(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4樓南區;承辦人員:程謨崧;電話:02-7208889分機2503)。
※決標後訂約、履約管理及驗收等後續相關事宜由洽辦機關辦理。
※開標方式:一次投標不分段開標。
※招標文件內容疑義:投標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應於107年6月11日前,以書面送達招標機關請求釋疑(逾期者恕不受理),招標機關對前項疑義處理結果,將於107年6月13日前以書面答復請求釋疑廠商。
※預定決標日期:開標後90天。
※本採購如廠商採共同投標方式請詳閱投標須知第肆節規定。
※本採購為採用最有利標決標,公告預算金額新台幣1,363,996,794元整,投標書標價超過預算金額者,為不合格標。
※本案水管、電氣工程之預估金額新臺幣211,157,764元,含管理費、營業稅及利潤。
※本案經本委員會全體委員同意於招標文件中公告委員名單:林委員利國、陳委員國隆、劉委員國銘、林委員昆虎、歐委員宏麟、林委員立偉、黃委員英、連委員振賢、黃委員勝仁、許委員宏光、黃委員啟信、李委員惠裕、林委員慧忠。
※招標公告附加說明:
1.投標廠商依投標須知可先電話聯絡招標公告連絡人約時間後自行赴履約地點勘查。
2.本案含申請使用執照(於各標工程完成後由本標施工廠商負責整合及申請)及取得綠建築標章(於各標工程完成後由本標施工廠商負責整合及辦理)
※本案係第2次以後招標,無變更招標文件,投標廠商仍可沿用前已電子領標下載之招標文件,惟請配合本次截止投標及開標時間,自行修正已下載「投標封套」之「截止收件時間」與「開標時間」。
※本案係第2次以後招標,依政府採購法規定,開標時得不受3家合格廠商之限制。
其他:疑義、異議、申訴及檢舉受理單位: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臺北市政府聯合採購發包中心
其他:疑義、異議、申訴及檢舉受理單位:申訴受理單位
臺北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9樓東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9、傳真:02-27205870)
其他:疑義、異議、申訴及檢舉受理單位: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臺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一號三樓西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2、傳真:02-27239354)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fetched_at
2018-06-08T10:42:08+08:00
本採購案是否屬於建築工程
是,本案水管、電氣與建築工程合併招標
本採購案是否屬於建築工程:remind
水管、電氣工程之預估金額新臺幣211,157,764元
是否適用條約或協定之採購: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
是否適用條約或協定之採購: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否
是否適用條約或協定之採購: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是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系統使用費:remind
系統使用費為機關文件費之10%,若不足20元以20元計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文件代收費:remind
文件代收費為機關文件費之5%
開標地點
臺北市信義區巿府路一號3樓南區S308開標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押標金額度
新臺幣50,000,000元整(押標金抬頭詳投標須知第24點)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電子押標金有效期
107/10/13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1099臺北市府郵局第128信箱(限時掛號寄送)或臺北市信義區巿府路1號3樓南區臺北市政府聯合採購發包中心收領標處(親送或郵政快捷寄送)
履約期限
自開工日起630日曆天完成(詳契約主文第7條)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remind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本契約採用本府訂定之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E101011甲等綜合營造業;E501011甲等自來水管承裝商;E601010甲級電器承裝業;E602011甲級冷凍空調工程業等資格條件。(應附證明文件詳投標須知) ※允許共同投標,家數以 4 家為上限,符合所有資格之廠商仍得單獨投標。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特定資格:廠商應附具之特定資格證明文件
1.具有相當財力。
附加說明
[收受投標文件時間]: ※採書面投標者請於上班日上午8時30分至12時及下午1時30分至5時內送達。 ※採電子投標者應利用網址:http://web.pcc.gov.tw/ 投標。 ※逾截止期限者視為不合格。 [大陸地區廠商得否參與]:不得。 [其他]: ※洽辦機關名稱:臺北市政府工務局新建工程處(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4樓南區;承辦人員:程謨崧;電話:02-7208889分機2503)。 ※決標後訂約、履約管理及驗收等後續相關事宜由洽辦機關辦理。 ※開標方式:一次投標不分段開標。 ※招標文件內容疑義:投標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應於107年6月11日前,以書面送達招標機關請求釋疑(逾期者恕不受理),招標機關對前項疑義處理結果,將於107年6月13日前以書面答復請求釋疑廠商。 ※預定決標日期:開標後90天。 ※本採購如廠商採共同投標方式請詳閱投標須知第肆節規定。 ※本採購為採用最有利標決標,公告預算金額新台幣1,363,996,794元整,投標書標價超過預算金額者,為不合格標。 ※本案水管、電氣工程之預估金額新臺幣211,157,764元,含管理費、營業稅及利潤。 ※本案經本委員會全體委員同意於招標文件中公告委員名單:林委員利國、陳委員國隆、劉委員國銘、林委員昆虎、歐委員宏麟、林委員立偉、黃委員英、連委員振賢、黃委員勝仁、許委員宏光、黃委員啟信、李委員惠裕、林委員慧忠。 ※招標公告附加說明: 1.投標廠商依投標須知可先電話聯絡招標公告連絡人約時間後自行赴履約地點勘查。 2.本案含申請使用執照(於各標工程完成後由本標施工廠商負責整合及申請)及取得綠建築標章(於各標工程完成後由本標施工廠商負責整合及辦理) ※本案係第2次以後招標,無變更招標文件,投標廠商仍可沿用前已電子領標下載之招標文件,惟請配合本次截止投標及開標時間,自行修正已下載「投標封套」之「截止收件時間」與「開標時間」。 ※本案係第2次以後招標,依政府採購法規定,開標時得不受3家合格廠商之限制。
疑義、異議、申訴及檢舉受理單位: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臺北市政府聯合採購發包中心
疑義、異議、申訴及檢舉受理單位:申訴受理單位
臺北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9樓東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9、傳真:02-27205870)
疑義、異議、申訴及檢舉受理單位: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臺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一號三樓西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2、傳真:02-27239354)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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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開招標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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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北藝術中心接續工程(第二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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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類5125-公共娛樂建築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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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06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