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060503C0067 已決標公告 巨額採購

臺北市政府警察局士林分局社子派出所新建工程

臺北市政府 決標日:107/03/16
🏆 本案已決標公告 已決標
得標廠商名冊與決標金額已更新,可查閱下方決標報告 | 截標:2018/02/27 17:00 | 開標:2018/02/27 18:00
採購特徵雷達 投標門檻與工項規格速覽 (Structure Feature Cards)
押標金要求
須繳押標金
新臺幣3,500萬元整(押標金抬頭詳投標須知第24點)
投標前須完成擔保繳納
履約保證金
常規條款
依契約範本辦理
通常為決標金額 5%~10%
廠商資格門檻
特殊門檻
⚠️ 訂有特定資格門檻
⚠️ 特定資格 🏗️ 甲級營造 📐 須技師簽證
1.具有相當財力。
工項物料與物調
契約規格
常規工料規範
常規規範
無特殊指定規格限制
⚠️ 本案曾於 2018/02/23 流標(原因:流標(無廠商投標或未達法定開標家數))
歷史無法決標累計 3 次
【投標先機研判】 前次係因投標家數不足而流標。依《政府採購法》第48條第2項規定,若本案本次屬第二次(含以上)招標,依法不受三家合格廠商之限制,僅一家投標即可開標,競爭阻力顯著降低!
歷史流廢標詳細履歷
公告日期 結果 投標家數 詳細原因 原文
2018/02/23 流標 0 家 流標(無廠商投標或未達法定開標家數) 檢視
2017/12/26 流標 0 家 流標(無廠商投標或未達法定開標家數) 檢視
2017/08/09 流標 0 家 流標(無廠商投標或未達法定開標家數) 檢視
採購全生命週期
原始預算
$ 712,618,503
底價金額
未公開
決標折數
100.0 %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臺北市政府
機關代碼 3.79
標的分類 工程類 5129 - 其他用途建築工程
決標方式 最有利標
聯絡人 程司倩
聯絡電話 (02)27208889#1139
機關地址 110臺北市信義區巿府路1號3樓南區
傳真號碼 (02)27253923
電子郵件信箱 [email protected]
本採購案是否屬於建築工程 是,本案水管、電氣與建築工程合併招標
水管、電氣工程之預估總金額 123,831,968元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巨額
辦理方式 代辦
洽辦機關 3.79.11.1臺北市政府工務局新建工程處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18條、第19條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否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是
是否採用電子競價 否
是否為商業財物或服務 否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是
後續擴充 否
是否受機關補助 否
是否含特別預算 否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5
招標狀態 第二次及以後公開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07/02/23
是否複數決標 否
是否訂有底價 否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是
所占配分或權重是否為20%以上 是
是否屬特殊採購 否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
公開閱覽標案案號 10607003030300101
是否屬統包 否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否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否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否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是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否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是
截止投標 107/02/27 17:00
開標時間 107/02/27 18:00
開標地點 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3樓南區臺北市政府聯合採購發包中心S302開標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新臺幣3,500萬元整(押標金抬頭詳投標須知第24點)
不可撤銷擔保信用狀電子押標金有效期 107/06/27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1099臺北市府郵局第128信箱或臺北市信義區巿府路1號3樓南區臺北市政府聯合採購發包中心收領標處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否
履約地點 臺北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884日曆天(詳契約主文第7條)
是否刊登公報 是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否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本契約採用本府訂定之範本。
是否屬災區重建工程 否
廠商資格摘要 1.基本資格:須同時符合具有E101011甲等綜合營造業、E501011甲等自來水管承裝商、E601010甲級電器承裝業及E602011乙等冷凍空調工程業等資格條件。允許異業共同投標,家數以3家為上限,符合所有資格之廠商仍得單獨投標。 2.特定資格:財力資格如下: 投標廠商屬營造業類者應檢附經會計師簽證或審計機關審定之上一會計年度或最近一年度財務報告及其所附報表,其內容合於下列規定者: (1)權益不低於新臺幣4,900萬元。 (2)流動資產不低於流動負債。 (3)總負債金額不超過權益4倍。但配合民營化政策之公營事業參加投標者,不在此限。總負債金額應扣除依其他法律政府獎勵民間投資金額。 「上一會計年度」:係指招標之上一商業會計年度(自元月1日至同年12月31日止)。 「最近一年度」:係指招標時前年之商業會計年度,用於上一商業會計年度財務報告未及簽證或審定時使用。 「所附報表」:係指能顯示廠商權益、流動資產、流動負債、總負債金額之有關報表。 應附證明文件:投標廠之財務報告及所附報表,應由會計師依「會計師查核簽證財務報表規則」之規定辦理查核簽證,表達明確查核意見,並檢附會計師開業證明文件或會計師公會會員印鑑證明影本。(詳投標須知)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特定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特定資格證明文件 1.具有相當財力。
收受投標文件時間 ※採書面投標者請於上班日上午8時30分至12時及下午1時30分至5時內送達。 ※逾截止期限者視為不合格。
大陸地區廠商得否參與 不得。
其他 ※洽辦機關名稱:臺北市政府工務局新建工程處(臺北市信義區巿府路1號4樓南區);承辦人員:陳怡秀;電話:02-27287996。 ※決標後訂約、履約管理及驗收等後續相關事宜由洽辦機關辦理。 ※開標方式:一次投標不分段開標。 ※招標文件內容疑義:投標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應於107年2月26日前,以書面送達招標機關請求釋疑(逾期者恕不受理),招標機關對前項疑義處理結果,將於107年2月26日前以書面答復請求釋疑廠商。 ※預定決標日期:開標後90日 ※本採購為適用最有利標決標。 ※廠商報價不得超過本機關公告之預算金額,服務建議書標價超過本機關公告之預算金額者,依投標須知第57點規定判定為不合格標。 ※本採購如廠商採共同投標方式,各成員應備之證明文件請詳閱投標須知第肆節規定。 ※本案經評選委員會全體委員同意於招標文件中公告委員名單如下:依評選須知所載為委員簡裕榮、委員李燦亨、委員凃靜妮、委員高文婷、委員劉國銘、委員高宗正、委員周志峰、委員廖肇昌、委員劉軍希、委員王健忠、委員劉家銘、委員郭玉仙、委員鄭守彬。 ※輔助公告資訊: 一、如因採購計畫變更等因素,機關得暫停或取消採購招標程序,廠商不得據以要求賠償或補償。 二、投標廠商請詳閱招標文件之各項規定,如有疑問請依本案招標文件之投標須知第12點規定期限前,以書面向機關提出疑義。 三、於投標時檢附之服務建議書其內容及相關規定,詳本案招標文件評選須知等。 ※本案水電工程之預估新臺幣123,831,968元係未含稅金額。 ※本案係第2次以後招標,無變更招標文件,投標廠商仍可沿用前已電子領標下載之招標文件,惟請配合本次截止投標及開標時間,自行修正已下載「投標封套」之「截止收件時間」與「開標時間」。 ※本案係第2次以後招標,依政府採購法規定,開標時得不受3家合格廠商之限制。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是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臺北市政府聯合採購發包中心(地址及電話同上之機關資料)
申訴受理單位 臺北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9樓東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9、傳真:02-27205870)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臺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一號三樓西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2、傳真:02-27239354)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07/02/27 17:00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單位名稱
臺北市政府
機關代碼 3.79
決標方式 最有利標
聯絡人
程司倩
聯絡電話
(02)27208889#1139
機關地址
110臺北市信義區巿府路1號3樓南區
傳真號碼
(02)27253923
電子郵件信箱
本採購案是否屬於建築工程
是,本案水管、電氣與建築工程合併招標
水管、電氣工程之預估總金額
123,831,968元
財物採購性質
採購金額級距
辦理方式
洽辦機關
3.79.11.1臺北市政府工務局新建工程處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否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是
是否採用電子競價
否
是否為商業財物或服務
否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是
後續擴充
否
是否受機關補助
否
是否含特別預算
否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5
招標狀態
第二次及以後公開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07/02/23
是否複數決標
否
是否訂有底價
否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是
所占配分或權重是否為20%以上
是
是否屬特殊採購
否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
公開閱覽標案案號
10607003030300101
是否屬統包
否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否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否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否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是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否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是
截止投標
107/02/27 17:00
開標時間
107/02/27 18:00
開標地點
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3樓南區臺北市政府聯合採購發包中心S302開標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新臺幣3,500萬元整(押標金抬頭詳投標須知第24點)
不可撤銷擔保信用狀電子押標金有效期
107/06/27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1099臺北市府郵局第128信箱或臺北市信義區巿府路1號3樓南區臺北市政府聯合採購發包中心收領標處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否
履約地點
臺北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884日曆天(詳契約主文第7條)
是否刊登公報
是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否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本契約採用本府訂定之範本。
是否屬災區重建工程
否
廠商資格摘要
1.基本資格:須同時符合具有E101011甲等綜合營造業、E501011甲等自來水管承裝商、E601010甲級電器承裝業及E602011乙等冷凍空調工程業等資格條件。允許異業共同投標,家數以3家為上限,符合所有資格之廠商仍得單獨投標。 2.特定資格:財力資格如下: 投標廠商屬營造業類者應檢附經會計師簽證或審計機關審定之上一會計年度或最近一年度財務報告及其所附報表,其內容合於下列規定者: (1)權益不低於新臺幣4,900萬元。 (2)流動資產不低於流動負債。 (3)總負債金額不超過權益4倍。但配合民營化政策之公營事業參加投標者,不在此限。總負債金額應扣除依其他法律政府獎勵民間投資金額。 「上一會計年度」:係指招標之上一商業會計年度(自元月1日至同年12月31日止)。 「最近一年度」:係指招標時前年之商業會計年度,用於上一商業會計年度財務報告未及簽證或審定時使用。 「所附報表」:係指能顯示廠商權益、流動資產、流動負債、總負債金額之有關報表。 應附證明文件:投標廠之財務報告及所附報表,應由會計師依「會計師查核簽證財務報表規則」之規定辦理查核簽證,表達明確查核意見,並檢附會計師開業證明文件或會計師公會會員印鑑證明影本。(詳投標須知)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特定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特定資格證明文件
1.具有相當財力。
收受投標文件時間
※採書面投標者請於上班日上午8時30分至12時及下午1時30分至5時內送達。 ※逾截止期限者視為不合格。
大陸地區廠商得否參與
不得。
其他
※洽辦機關名稱:臺北市政府工務局新建工程處(臺北市信義區巿府路1號4樓南區);承辦人員:陳怡秀;電話:02-27287996。 ※決標後訂約、履約管理及驗收等後續相關事宜由洽辦機關辦理。 ※開標方式:一次投標不分段開標。 ※招標文件內容疑義:投標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應於107年2月26日前,以書面送達招標機關請求釋疑(逾期者恕不受理),招標機關對前項疑義處理結果,將於107年2月26日前以書面答復請求釋疑廠商。 ※預定決標日期:開標後90日 ※本採購為適用最有利標決標。 ※廠商報價不得超過本機關公告之預算金額,服務建議書標價超過本機關公告之預算金額者,依投標須知第57點規定判定為不合格標。 ※本採購如廠商採共同投標方式,各成員應備之證明文件請詳閱投標須知第肆節規定。 ※本案經評選委員會全體委員同意於招標文件中公告委員名單如下:依評選須知所載為委員簡裕榮、委員李燦亨、委員凃靜妮、委員高文婷、委員劉國銘、委員高宗正、委員周志峰、委員廖肇昌、委員劉軍希、委員王健忠、委員劉家銘、委員郭玉仙、委員鄭守彬。 ※輔助公告資訊: 一、如因採購計畫變更等因素,機關得暫停或取消採購招標程序,廠商不得據以要求賠償或補償。 二、投標廠商請詳閱招標文件之各項規定,如有疑問請依本案招標文件之投標須知第12點規定期限前,以書面向機關提出疑義。 三、於投標時檢附之服務建議書其內容及相關規定,詳本案招標文件評選須知等。 ※本案水電工程之預估新臺幣123,831,968元係未含稅金額。 ※本案係第2次以後招標,無變更招標文件,投標廠商仍可沿用前已電子領標下載之招標文件,惟請配合本次截止投標及開標時間,自行修正已下載「投標封套」之「截止收件時間」與「開標時間」。 ※本案係第2次以後招標,依政府採購法規定,開標時得不受3家合格廠商之限制。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是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臺北市政府聯合採購發包中心(地址及電話同上之機關資料)
申訴受理單位
臺北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9樓東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9、傳真:02-27205870)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臺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一號三樓西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2、傳真:02-27239354)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07/02/27 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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