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單位名稱 | 臺北市政府 |
|---|---|
| 機關代碼 | 3.79 |
| 標的分類 | 財物類 449 - 其他特殊用途之機具及其零件 |
| 決標方式 | 最低標 |
| 聯絡人 | 張鈺苓 |
| 聯絡電話 | (02)27208889#1114 |
| 機關地址 | 110臺北市信義區巿府路1號3樓南區 |
| 傳真號碼 | (02)27253923 |
| 電子郵件信箱 | [email protected] |
| 財物採購性質 | 買受,定製 |
| 採購金額級距 | 查核金額以上未達巨額 |
| 辦理方式 | 代辦 |
| 洽辦機關 | 3.79.74臺北市政府體育局 |
| 依據法條 | 採購法第18條、第19條 |
|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 是 |
|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 否 |
|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 是 |
| 是否採用電子競價 | 否 |
| 是否為商業財物或服務 | 否 |
|---|---|
|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 是 |
| 預計金額 | 74,700,000元 |
| 預計金額是否公開 | 是 |
| 後續擴充 | 是 |
|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 後續擴充金額500萬元(臺北市地區:228萬元、新北市地區:127萬元及桃園/新竹縣市地區:145萬元),倘屬新增項目者,將依政府採購法第18條第4項規定辦理議價。倘屬原契約既有項目者,係以原契約條件及價金續約核算付款,因後續擴充至原契約所列項目之數量有所增加者,個別項目實做數量較契約所列項目增減未達百分之三十以上時,其單價不予調整,逕以換文方式辦理,免召開議價會議。 |
| 是否受機關補助 | 否 |
| 是否含特別預算 | 否 |
| 招標方式 | 公開招標 |
|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 是 |
|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 01 |
| 更正序號 | 02 |
| 招標狀態 | 第一次公開招標 |
| 公告日 | 106/06/02 |
| 原公告日 | 106/05/11 |
| 是否複數決標 | 是 |
| 是否訂有底價 | 是 |
| 是否屬特殊採購 | 否 |
|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 否 |
| 是否屬統包 | 否 |
|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 否 |
|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 否 |
|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 否 |
|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 否 |
|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 否 |
|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 否 |
|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 是 |
|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 0元 |
| 系統使用費 | 20元 |
| 文件代收費 | 0元 |
| 總計 | 20元 |
|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 否 |
|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 是 |
| 是否異動招標文件 | 是 |
| 截止投標 | 106/06/14 11:00 |
| 開標時間 | 106/06/14 15:00 |
| 開標地點 | 110臺北市信義區巿府路1號3樓南區臺北市政府聯合採購發包中心開標室S302 |
|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
| 押標金額度 | 詳附加說明欄 |
| 不可撤銷擔保信用狀電子押標金有效期 | 106/08/13 |
| 投標文字 | 正體中文 |
|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 110臺北市信義區巿府路1號3樓南區臺北市政府聯合採購發包中心收領標處或掛號郵寄臺北市府郵局第128信箱 |
|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 否 |
| 履約地點 | 臺北市(非原住民地區) |
| 履約期限 | 詳附加說明欄 |
| 是否刊登公報 | 是 |
|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 否 |
|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 本契約參考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並依機關需求訂定。 |
| 廠商資格摘要 | 公司登記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之營業項目代碼須包含I401010一般廣告服務業、I501010產品設計業、JB01010會議及展覽服務業或J601010藝文服務業(應檢附證件詳投標須知)。 |
|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
| 附加說明 | ※本次招標第2次更正公告,更正事項如下: 一、修正「投標須知」: (1) 第十三點、第三項(一) 1. (16) a.公司登記證明文件 ■ 營業項目代碼、營業項目:I401010一般廣告服務業、I501010產品設計業、JB01010會議及展覽服務業或J601010藝文服務業。 (2) 第十三點、第三項(二) 1. (4) 查覆單經塗改或無查覆單位圖章者無效,為不合格標。 (3) 第四十三點、同一廠商對同一標案只能寄送一份投標文件。廠商與其分支機構,或其二以上分支機構,均不得對同一標案分別投標。但如屬複數決標者,得對不同分項分別裝封投標。 二、新增本案規劃、設計等前階段之成果:詳12-1.基本設計書、12-2.細部設計書(草案)。 三、以上變更文件異動:投標須知、(附錄七)投標封套、(附表一)投標廠商資格/價格審查表、12-1.基本設計書、12-2.細部設計書(草案)。 四、截止投標展延至106年6月14日上午11時及開標時間展延至106年6月14日下午3時。 五、廠商疑義截止時間展延至105年6月2日,招標機關對前項疑義處理結果,將於106年6月13日前以書面答復請求釋疑廠商。 六、已購領招標文件之廠商,即日起請自政府採購領投標系統(網址:web.pcc.gov.tw/)下載更正之招標文件,不另索費。 七、請注意投標須知第25點及第47點延長押標金有效期之規定。 八、其餘事項仍依原招標文件及刊登於106年5月15日、106年5月11日採購公報之招標公告內容辦理。 ※本次招標第1次更正公告,更正事項如下: 一、更正招標公告「附加說明」欄 ※招標文件內容疑義時間:投標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應於106年5月18日前,以書面送達招標機關請求釋疑,招標機關對前項疑義處理結果,將於106年6月9日前以書面答復請求釋疑廠商。 二、其餘事項仍依原招標文件及刊登於106年5月11日採購公報之招標公告內容辦理。 |
| 收受投標文件時間 | ※採書面投標者請於上班日上午8時30分至12時,下午1時30分至5時內送達。 ※採電子投標者應利用網址:http://web.pcc.gov.tw/投標。 ※逾截止期限者視為不合格。 |
| 大陸地區廠商得否參與 | 不得。 |
| 公告底價 | 項次一、臺北市地區:新臺幣33,900,000元整。 項次二、新北市地區:新臺幣19,350,000元整。 項次三、桃園/新竹縣市地區:新臺幣21,450,000元整。 |
| 其他 | ※洽辦機關名稱:臺北市政府體育局(10553臺北市松山區南京東路4段10號;承辦人員:林宗憲;電話:02-25702330分機6540)。 ※決標後訂約、履約管理及驗收等後續相關事宜由洽辦機關辦理。 ※開標方式:一次投標分段開標。 ※招標文件內容疑義:投標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應於106年5月17日前,以書面送達招標機關請求釋疑,招標機關對前項疑義處理結果,將於106年6月8日前以書面答復請求釋疑廠商。 ※預定決標日期:開標後30日。 ※履約地點:包含臺北市、新北市、桃園/新竹縣市地區。 ※履約期限:自決標日起至106年9月30日或上限金額用罄為止,兩者以先屆者為準(詳契約主文第7條)。 ※押標金額度: 項次一、臺北市地區:新臺幣160萬元整。 項次二、新北市地區:新臺幣90萬元整。 項次三、桃園/新竹縣市地區:新臺幣100萬元整。 |
|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 是 |
|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 臺北市政府聯合採購發包中心 |
| 申訴受理單位 | 臺北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9樓東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9、傳真:02-27205870) |
| 檢舉受理單位 | 地方政府-臺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一號三樓西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2、傳真:02-27239354)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台北郵政14-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
| 品項編號 | 1 |
| 品項名稱 | 項次三、桃園新竹縣市地區 |
| 預估數量 | 1 |
| 單位 | 式 |
| 預算金額_2 | 33,980,000元 |
| 品項編號_2 | 2 |
| 品項名稱_2 | 項次二、新北市地區 |
| 預算金額_3 | 19,410,000元 |
| 品項編號_3 | 3 |
| 截標時間 | 106/06/14 11:00 |
| 原始連結 |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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