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S115003 已決標公告

115年度消防系統改善工程委託設計及監造技術服務採購案

工程全生命週期
WINNER 得標廠商
春亞消防設備師事務所
統編:未公開
決標金額
$ 292,511
原始預算
$ 292,511
底價金額
未公開
決標折數
100.0 %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臺北市中山區永安國民小學
機關代碼 3.79.9.3
標的分類 勞務類 8672 - 工程服務
決標方式 參考最有利標精神
聯絡人 陳信鴻
聯絡電話 (02)25335672#230
機關代碼 3.79.9.3
單位名稱 總務處
機關地址 104臺北市中山區臺北市中山區明水路397巷19弄1號
聯絡人 陳信鴻
聯絡電話 (02)25335672#230
傳真號碼 (02)85091863
電子郵件信箱 [email protected]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未達公告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49條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預計金額 292,511元
預計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補助機關 3.79.4 臺北市政府教育局
補助金額 292,511元
是否為政策及業務宣導業務
本採購是否屬中央政府計畫型案件
招標方式 公開取得報價單或企劃書
是否電子報價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公開取得
機關自定公告日 114/12/26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固定費用或費率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14/12/30 17:00
開標時間 114/12/31 08:40
開標地點 臺北市中山區永安國民小學二樓會議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否須繳納履約保證金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04臺北市中山區臺北市中山區明水路397巷19弄1號(1F總務處)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優先決標予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團體或庇護工場
履約地點 臺北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決標⽇起⾄⼯程驗收合格⽇⽌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採用臺北市政府頒訂範本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1.專業技師事務所: a.技師執業執照,科別: 電機工程科 。 b.技師公會會員證。 c.暫行執業證書(申請暫行從事消防安全設備之設計、監造業務)。 d.於有效期間內之「消防設備人員執業執照」。 2.I101061工程技術顧問業 a.工程技術顧問公司登記證。 b.技師執業執照,科別: 電機工程科 c.中華民國工程技術顧問商業同業公會或地方同業公會之會員證。 d.具消防設備師證書(含有效期間內之「消防設備人員執業執照」及消防設 備師公會會員證);或有暫行執業證書(申請暫行從事消防安全設備之設計、 監造業務)及於有效期間內之「消防設備人員執業執照」。 a.公司登記證明文件(營業項目代碼、營業項目:(1)消防設備師事務所。 (2)E603040消防安全設備安裝工程業、IF01010消防安全設備檢修業) (1)屬消防設備師者,應檢附「消防設備師證書」、有效期間內之「消防設備人員執業執照」及消防設備師公會會員證。 (2)屬具暫行執業證書,應檢附暫行執業證書(申請暫行從事消防安全設備 之設計、監造業務)及於有效期間內之「消防設備人員執業執照」。
其他:確認無資格限制競爭情形
其他: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其他: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資格項目: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3年內無退票紀錄之信用證明文件,並符合下列規定。 (1)查詢日期,應為截止投標日前半年以內。 (2)票據交換所、金融機構或政府電子採購網出具之第1類或第2類票據信用資料查覆單。 (3)查覆單上應載明之內容如下: a.資料來源為票據交換機構。 b.非拒絕往來戶。 c.最近3年內無退票紀錄。 d.資料查詢日期。 e.廠商統一編號或名稱。 (4)查覆單經塗改或無查覆單位圖章者無效,為不合格標。但經由政府電子採購網產製票據信用
其他:附加說明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1.本案屬未達公告⾦額,採公開取得⽅式辦理招標,依規定辦理第⼀次公告結果,若未能取得三家以上廠商之書⾯報價或企劃書者,經機⾸⻑核准,改採限制性招標。 2.截標期限:114年12⽉30⽇(二)下午5:00⽌。 3.開標資格審查:114年12⽉31⽇(三)上午09:00。 4.企劃書評審、議價、決標:114年12⽉31⽇(三)上午1000開標資格審查後接續召開,廠商須出席簡報。 5.開標地點:本校2樓會議室。 6.開標或評選日如遇不可抗力之災害,本校停止上班,無法如期開標或評選時,開標或評選時間由本機關另行電話或傳真通知投標廠商。 7.本案採固定價格決標,惟仍應將報價內容附於服務企劃書內。 8.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應以書⾯向招標機關請求釋疑,廠商請求釋疑之期限為114年12⽉29⽇(一)⽌;本校釋疑之期限為114年12⽉29⽇(一)⽌。 9.本案115年度預算未完成立法程序前,得先保留決標,俟預算通過後始決標生效,相關決標原則載於本案投標須知第59點第(四)項。 10.本案⾃機關簽約⽇起⾄⼯程驗收合格⽇⽌,其中有關規劃及設計部分⾃決標⽇起35⽇曆天內完成。
其他: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臺北市中山區永安國民小學 臺北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9樓東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9、傳真:02-27596695)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地方政府-臺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3樓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2、傳真:02-272393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機關代碼 3.79.9.3
聯絡人
陳信鴻
聯絡電話
(02)25335672#230
機關代碼
3.79.9.3
單位名稱
總務處
機關地址
104臺北市中山區臺北市中山區明水路397巷19弄1號
聯絡人
陳信鴻
聯絡電話
(02)25335672#230
傳真號碼
(02)85091863
電子郵件信箱
財物採購性質
採購金額級距
辦理方式
依據法條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預計金額
292,511元
預計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補助機關
3.79.4 臺北市政府教育局
補助金額
292,511元
是否為政策及業務宣導業務
本採購是否屬中央政府計畫型案件
招標方式
公開取得報價單或企劃書
是否電子報價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公開取得
機關自定公告日
114/12/26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固定費用或費率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14/12/30 17:00
開標時間
114/12/31 08:40
開標地點
臺北市中山區永安國民小學二樓會議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否須繳納履約保證金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04臺北市中山區臺北市中山區明水路397巷19弄1號(1F總務處)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優先決標予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團體或庇護工場
履約地點
臺北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決標⽇起⾄⼯程驗收合格⽇⽌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採用臺北市政府頒訂範本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1.專業技師事務所: a.技師執業執照,科別: 電機工程科 。 b.技師公會會員證。 c.暫行執業證書(申請暫行從事消防安全設備之設計、監造業務)。 d.於有效期間內之「消防設備人員執業執照」。 2.I101061工程技術顧問業 a.工程技術顧問公司登記證。 b.技師執業執照,科別: 電機工程科 c.中華民國工程技術顧問商業同業公會或地方同業公會之會員證。 d.具消防設備師證書(含有效期間內之「消防設備人員執業執照」及消防設 備師公會會員證);或有暫行執業證書(申請暫行從事消防安全設備之設計、 監造業務)及於有效期間內之「消防設備人員執業執照」。 a.公司登記證明文件(營業項目代碼、營業項目:(1)消防設備師事務所。 (2)E603040消防安全設備安裝工程業、IF01010消防安全設備檢修業) (1)屬消防設備師者,應檢附「消防設備師證書」、有效期間內之「消防設備人員執業執照」及消防設備師公會會員證。 (2)屬具暫行執業證書,應檢附暫行執業證書(申請暫行從事消防安全設備 之設計、監造業務)及於有效期間內之「消防設備人員執業執照」。
其他:確認無資格限制競爭情形
其他: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其他: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資格項目: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3年內無退票紀錄之信用證明文件,並符合下列規定。 (1)查詢日期,應為截止投標日前半年以內。 (2)票據交換所、金融機構或政府電子採購網出具之第1類或第2類票據信用資料查覆單。 (3)查覆單上應載明之內容如下: a.資料來源為票據交換機構。 b.非拒絕往來戶。 c.最近3年內無退票紀錄。 d.資料查詢日期。 e.廠商統一編號或名稱。 (4)查覆單經塗改或無查覆單位圖章者無效,為不合格標。但經由政府電子採購網產製票據信用
其他:附加說明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1.本案屬未達公告⾦額,採公開取得⽅式辦理招標,依規定辦理第⼀次公告結果,若未能取得三家以上廠商之書⾯報價或企劃書者,經機⾸⻑核准,改採限制性招標。 2.截標期限:114年12⽉30⽇(二)下午5:00⽌。 3.開標資格審查:114年12⽉31⽇(三)上午09:00。 4.企劃書評審、議價、決標:114年12⽉31⽇(三)上午1000開標資格審查後接續召開,廠商須出席簡報。 5.開標地點:本校2樓會議室。 6.開標或評選日如遇不可抗力之災害,本校停止上班,無法如期開標或評選時,開標或評選時間由本機關另行電話或傳真通知投標廠商。 7.本案採固定價格決標,惟仍應將報價內容附於服務企劃書內。 8.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應以書⾯向招標機關請求釋疑,廠商請求釋疑之期限為114年12⽉29⽇(一)⽌;本校釋疑之期限為114年12⽉29⽇(一)⽌。 9.本案115年度預算未完成立法程序前,得先保留決標,俟預算通過後始決標生效,相關決標原則載於本案投標須知第59點第(四)項。 10.本案⾃機關簽約⽇起⾄⼯程驗收合格⽇⽌,其中有關規劃及設計部分⾃決標⽇起35⽇曆天內完成。
其他: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臺北市中山區永安國民小學 臺北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9樓東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9、傳真:02-27596695)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地方政府-臺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3樓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2、傳真:02-272393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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