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T112013 已決標公告

112年度身心障礙者職能加值培育(職業訓練)-小班制

工程全生命週期
WINNER 得標廠商
社團法人台北市視障生活品質福利促進會
統編:未公開
決標金額
$ 2,681,888
原始預算
$ 2,700,000
底價金額
未公開
決標折數
99.33 %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臺北市勞動力重建運用處
機關代碼 3.79.76.2
標的分類 勞務類 97 - 其他服務
決標方式 準用最有利標
聯絡人 洪幸利、廖月莉
聯絡電話 (02)23381600#5111/4305
機關代碼 3.79.76.2
單位名稱 臺北市勞動力重建運用處
機關地址 108臺北市萬華區艋舺大道101號4、5樓
聯絡人 洪幸利、廖月莉
聯絡電話 (02)23381600#5111/4305
傳真號碼 (02)23026573
電子郵件信箱 [email protected]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9款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招標方式 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之限制性招標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更正序號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限制性招標
公告日 112/03/01
原公告日 112/02/24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所占配分或權重是否為20%以上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108臺北市萬華區艋舺大道101號4樓, 秘書室。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招標文件工本費售價新臺幣296元,先至秘書室出納繳費後領取,採電子領標者免費,(網址http//web.pcc.gov.tw)下載本機關採購招標文件電子檔,如系統無法正常執行時,請洽中華電信數據分公司網路中心。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是否異動招標文件
截止投標 112/03/09 17:00
開標時間 112/03/10 10:00
開標地點 108臺北市萬華區艋舺大道101號4樓,開標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否須繳納履約保證金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08臺北市萬華區艋舺大道101號4、5樓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臺北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自決標日起至113年3月15日止(含結訓後3個月之就業輔導追蹤在內-課程至遲應於112年12月1日前辦理完畢,結訓後3個月內(113年3月1日前)應辦理1次就業輔導追蹤,廠商完成全案就業輔導追蹤後14日內(113年3月15日前)備齊應備文件申請驗收)。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本案採用臺北市政府勞務採購契約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投標廠商應檢附以下文件,附於投標封套內: 一、人工領標收據或領標電子憑據書面明細 二、投標廠商聲明書 三、納稅證明資料(最近一期或前一期) 四、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記錄之金融機構證明文件(查詢日期應為截止投標日前半年以內) 五、廠商登記或設立證明影本 (一)非屬營利事業之法人團體: 1.依法核准設立之登記證明文件。2.章程:辦理就業促進事項者或職業訓練或人才培育教育訓練相關事項。(二)學校:經其目的事業主管機關核准設立證明文件。(三)其他業類: 1.商業登記證明文件或其他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文件。2.核准登記立案之職業訓練機構。 六、臺北市政府採購廠商誠信治理承諾書 七、臺北市政府所屬各機關學校捐款收支管理要點切結書 八、服務建議書一式9份。 九、詳細價目表。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資格項目: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如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會計師簽證之財務報表或金融機構或徵信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等
附加說明 公告日起至112年3月9日於辦公時間內,請至本處秘書室繳費領取或以電話詢洽郵購方式(地址:108臺北市萬華區艋舺大道101號4樓;電話:23381600轉4305),或以電子領標下載招標文件。(網址:http//web.pcc.gov.tw)。
保固保證金 無。
廠商書面提出疑義期限 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應以書面向本處提出,請求釋疑之期限自公告日或邀標日起算,詳細日期詳招標公告,若廠商請求釋疑逾招標文件規定期限者,本機關得不予受理,並以書面通知廠商。
本處釋疑期限 本處最後釋疑之次日起算至截止投標日或資格審查截止收件日之日數,不得少於原等標期之四分之一,其未滿1日者以1日計(日數有不足者,截止日延後至補足不足之日數)。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臺北市勞動力重建運用處
申訴受理單位 臺北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9樓東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9、傳真:02-27596695)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臺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3樓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2、傳真:02-27239354)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12/03/09 17:00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機關代碼 3.79.76.2
決標方式 準用最有利標
聯絡人
洪幸利、廖月莉
聯絡電話
(02)23381600#5111/4305
機關代碼
3.79.76.2
單位名稱
臺北市勞動力重建運用處
機關地址
108臺北市萬華區艋舺大道101號4、5樓
聯絡人
洪幸利、廖月莉
聯絡電話
(02)23381600#5111/4305
傳真號碼
(02)23026573
電子郵件信箱
財物採購性質
辦理方式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招標方式
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之限制性招標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更正序號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限制性招標
公告日
112/03/01
原公告日
112/02/24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所占配分或權重是否為20%以上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108臺北市萬華區艋舺大道101號4樓, 秘書室。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招標文件工本費售價新臺幣296元,先至秘書室出納繳費後領取,採電子領標者免費,(網址http//web.pcc.gov.tw)下載本機關採購招標文件電子檔,如系統無法正常執行時,請洽中華電信數據分公司網路中心。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是否異動招標文件
截止投標
112/03/09 17:00
開標時間
112/03/10 10:00
開標地點
108臺北市萬華區艋舺大道101號4樓,開標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否須繳納履約保證金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08臺北市萬華區艋舺大道101號4、5樓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臺北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自決標日起至113年3月15日止(含結訓後3個月之就業輔導追蹤在內-課程至遲應於112年12月1日前辦理完畢,結訓後3個月內(113年3月1日前)應辦理1次就業輔導追蹤,廠商完成全案就業輔導追蹤後14日內(113年3月15日前)備齊應備文件申請驗收)。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本案採用臺北市政府勞務採購契約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投標廠商應檢附以下文件,附於投標封套內: 一、人工領標收據或領標電子憑據書面明細 二、投標廠商聲明書 三、納稅證明資料(最近一期或前一期) 四、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記錄之金融機構證明文件(查詢日期應為截止投標日前半年以內) 五、廠商登記或設立證明影本 (一)非屬營利事業之法人團體: 1.依法核准設立之登記證明文件。2.章程:辦理就業促進事項者或職業訓練或人才培育教育訓練相關事項。(二)學校:經其目的事業主管機關核准設立證明文件。(三)其他業類: 1.商業登記證明文件或其他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文件。2.核准登記立案之職業訓練機構。 六、臺北市政府採購廠商誠信治理承諾書 七、臺北市政府所屬各機關學校捐款收支管理要點切結書 八、服務建議書一式9份。 九、詳細價目表。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資格項目: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如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會計師簽證之財務報表或金融機構或徵信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等
附加說明
公告日起至112年3月9日於辦公時間內,請至本處秘書室繳費領取或以電話詢洽郵購方式(地址:108臺北市萬華區艋舺大道101號4樓;電話:23381600轉4305),或以電子領標下載招標文件。(網址:http//web.pcc.gov.tw)。
保固保證金
無。
廠商書面提出疑義期限
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應以書面向本處提出,請求釋疑之期限自公告日或邀標日起算,詳細日期詳招標公告,若廠商請求釋疑逾招標文件規定期限者,本機關得不予受理,並以書面通知廠商。
本處釋疑期限
本處最後釋疑之次日起算至截止投標日或資格審查截止收件日之日數,不得少於原等標期之四分之一,其未滿1日者以1日計(日數有不足者,截止日延後至補足不足之日數)。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臺北市勞動力重建運用處
申訴受理單位
臺北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9樓東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9、傳真:02-27596695)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臺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3樓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2、傳真:02-27239354)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12/03/09 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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決標方式分佈
決標折數分佈 (v7 LIVE) 共 6 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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