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 | 結果 | 投標家數 | 詳細原因 | 原文 |
|---|---|---|---|---|
| 2021/12/28 | 流標 | 0 家 | 流標(無廠商投標或未達法定開標家數) | 檢視 |
| 單位名稱 | 臺北市政府法務局 |
|---|---|
| 機關代碼 | 3.79.75 |
| 標的分類 | 勞務類 911 - 政府行政服務 |
| 決標方式 | 最低標 |
| 聯絡人 | 蔡春香 |
| 聯絡電話 | (02)27208889#3007 |
| 機關地址 | 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8樓東北區 |
| 傳真號碼 | (02)27593266 |
| 電子郵件信箱 | [email protected] |
| 財物採購性質 |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
| 採購金額級距 | 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
| 辦理方式 | 自辦 |
| 依據法條 | 採購法第18條、第19條 |
|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 否 |
|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 否 |
|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 否 |
|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 否 |
|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 否 |
|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 是 |
|---|---|
| 後續擴充 | 是 |
|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 一、需求說明書工作項目一至二之111年12月部分以原契約條件及價金續約核算付款,不另辦理議價,上限金額為7萬3,614元。 二、需求說明書工作項目三後續擴充上限金額為47萬5,000元,俟預算經議會審議通過,與本局完成議價後,於111年1月16日以後開始增派1人(至111年12月31日)。 三、倘本局未於111年12月31日前完成招標次年度採購案時,保留後續擴充2個月,以原契約條件及價金核算付款,不另辦理議價,上限金額為22萬6,416元。 |
| 是否受機關補助 | 否 |
| 是否含特別預算 | 否 |
| 招標方式 | 公開招標 |
|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 否 |
|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 02 |
| 招標狀態 | 第二次及以後公開招標 |
| 機關自定公告日 | 110/12/29 |
| 是否複數決標 | 否 |
| 是否訂有底價 | 是 |
| 是否屬特殊採購 | 否 |
|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 否 |
| 是否屬統包 | 否 |
|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 否 |
|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 否 |
|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 否 |
|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 否 |
|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 否 |
|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 否 |
|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 是 |
|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 0元 |
| 系統使用費 | 20元 |
| 文件代收費 | 0元 |
| 總計 | 20元 |
|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 否 |
|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 否 |
| 截止投標 | 111/01/03 17:00 |
| 開標時間 | 111/01/04 10:00 |
| 開標地點 | 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9樓東北區陳述意見室 |
|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 否 |
| 是否須繳納履約保證金 | 是 |
| 須繳納履約保證金之必要理由 | 確保廠商完成履約。 |
| 投標文字 | 正體中文 |
|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 郵寄: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8樓東北區法務局秘書室/專人送達:1樓東區消費者服務中心櫃檯(詳「附加說明」) |
|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 否 |
| 履約地點 | 臺北市(非原住民地區) |
| 履約期限 | 自機關通知日起至111年11月30日 |
| 是否刊登公報 | 是 |
|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 否 |
|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 本案採用本府109年8月25日府授工採字第1093014792號函修頒勞務採購契約範本。 |
| 廠商資格摘要 | 一、登記或設立證明文件(營業項目、代碼):資料處理服務業(I301020)、建築物清潔服務業(J101010)或除許可業務外,得經營法令非禁止或限制之業務(ZZ99999)。 二、納稅證明資料(最近一期或前一期)、依法免稅者須附免稅證明。 三、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之金融機構證明文件(查詢日期應為截止投標日前半年以內)。 |
|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
| 附加說明 | 一、本次招標較第1次公告招標,已修正契約第7條有關履約期限之約定,請投標廠商重新領標並檢附「本次招標之領標電子憑據書面明細」。 二、本採購訂底價,並公告底價,底價為新臺幣80萬元整。 三、本案僅提供電子領標,不提供現場領標,不提供電子投標。 四、投標廠商若對本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應於110年12月30日前以書面向本局提出,本局對於前項疑義之處理結果,於110年12月30日前以書面答復請求釋疑之廠商。 五、本案預定決標日為110年1月7日前。 六、本案公告預算尚未經臺北市議會審議通過前,依本投標須知第59點規定辦理。 七、疫情期間進入本市政大樓須全程配戴口罩,並配合實聯制及量測體溫。電梯及各樓層辦公區域皆採門禁管制,投標廠商應自行注意時間並寬估時程,避免延誤影響自身權益。 八、投標文件郵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8樓東北區法務局秘書室(27208889#3007),如專人送達請至1樓東區消費者服務中心櫃檯,收件服務時間為上午9時至下午5時,中午休息時間為12時至下午1時30分。 |
|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 否 臺北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9樓東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9、傳真:02-27205870) 地方政府-臺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3樓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2、傳真:02-27239354)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
| 原始連結 |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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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 臺北市政府法務局 歷年「勞務類」類別採購紀錄,預測以下活躍廠商最可能參與本案競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