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 | 結果 | 投標家數 | 詳細原因 | 原文 |
|---|---|---|---|---|
| 無法決標 | 0 家 | 未公開具體原因 | 檢視 |
| 單位名稱 | 臺北市政府體育局 |
|---|---|
| 機關代碼 | 3.79.74 |
| 標的分類 | 工程類 5137 - 運動及娛樂工程 |
| 決標方式 | 最有利標 |
| 聯絡人 | 翁先生 |
| 聯絡電話 | (02)25702330#6533 |
| 機關地址 | 105臺北市松山區南京東路4段10號 |
| 傳真號碼 | (02)25791849 |
| 電子郵件信箱 | [email protected] |
| 本採購案是否屬於建築工程 | 否,本案非屬建築工程 |
| 財物採購性質 |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
| 採購金額級距 | 查核金額以上未達巨額 |
| 辦理方式 | 自辦 |
| 依據法條 | 採購法第18條、第19條 |
|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 否 |
|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 否 |
|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 否 |
|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 否 |
|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 否 |
|---|---|
|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 是 |
| 後續擴充 | 否 |
| 是否受機關補助 | 否 |
| 是否為政策及業務宣導業務 | 否 |
| 本採購是否屬中央政府計畫型案件 | 否 |
| 招標方式 | 公開招標 |
|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 02 |
| 招標狀態 | 第二次及以後公開招標 |
| 機關自定公告日 | 115/02/04 |
| 是否複數決標 | 否 |
| 是否訂有底價 | 否 |
|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 是 |
| 所占配分或權重是否為20%以上 | 是 |
| 是否屬特殊採購 | 否 |
|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 否 |
| 適用條款 | 因招標作業時程需要,經機關首長或其授權人員核准 |
| 核准文號 | MCAA1153021143 |
| 是否屬統包 | 否 |
|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 否 |
|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 否 |
|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 否 |
|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 否 |
|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 否 |
|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 否 |
|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 是 |
|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 0元 |
| 系統使用費 | 20元 |
| 文件代收費 | 0元 |
| 總計 | 20元 |
|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 否 |
|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 否 |
| 截止投標 | 115/02/09 17:00 |
| 開標時間 | 115/02/10 10:00 |
| 開標地點 | 105臺北市松山區南京東路4段10號701會議室 |
|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
| 押標金額度 | 1500000 |
|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 臺北市政府體育局 |
|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帳戶 | 臺北市政府體育局押標金虛擬帳號 |
| 投標文字 | 正體中文 |
|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 105臺北市松山區南京東路4段10號2樓秘書室 |
|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 否 |
| 履約地點 | 臺北市(非原住民地區) |
| 履約期限 | 本工程訂有分段履約期限,詳見契約。 |
| 是否刊登公報 | 是 |
|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 否 |
|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 採用臺北市政府採購契約樣稿。 |
|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
| 是否屬災區重建工程 | 否 |
| 廠商資格摘要 |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1.E101011綜合營造業:乙等(含以上)。 a.承攬工程手冊(手冊內容應包括負責人、專任工程人員、獎懲紀錄、評鑑事項等內容。未附上述內容或手冊上之評鑑事項載有評鑑等級且評鑑為第3級者,為不合格標)。 b.綜合營造業登記證。(如承攬手冊內附有登記證影本者,得免重複提供。)。 (可為決標對象,但決標金額高於營造業法所規定之承攬造價限額者,不得做為決標對象;採共同投標者,依共同投標協議書所載各成員所占契約金額比率核算各成員之決標金額,但協議書內容未載明各成員所占契約金額比率者,得通知投標廠商提出說明並更正之。承攬工程造價限額認定,依「營造業承攬工程造價限額工程規模範圍申報淨值及一定期間承攬總額認定辦法」第4條及第4條之1規定辦理。) |
| 確認無資格限制競爭情形 | 是 |
|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 是 |
|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 資格項目: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如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等 |
| 附加說明 | 一、投標廠商請檢附向公司或商業登記主管機關申請發給之「公司證明登記文件」、「商業證明證明文件」或列印公開於該主管機關網站之登記資料投標,未檢附者為不合格標。 二、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3年內無退票紀錄之金融機構證明文件(查詢日記應為截止投標日前六個月以內、信用證明文件為票據交換所或委託金融機構出具之第一類或第二類票據信用資料查覆單應蓋查覆單位章,查覆單位經塗改或無查覆單位圖章者無效,為不合格標)。 三、最近一期或前一期納稅證明文件。 四、以上證明文件係審標必要條件,如未依規定檢附視為不合格標。 五、如本案因故流標、廢標、暫停招標後重新招標或變更招標文件,已電子領標之招標文件,及其領標電子憑據書面明細,廠商得採用前已領標之領標憑據。 六、因115年度預算尚未經本市議會核定通過,本案經費規模先由本府核定本機關額度分配規劃,並先行辦理招標及保留決標事宜,俟預算經立法機關通過後,如未來本市議會刪減該項計畫預算,本計畫有配合刪減經費時,擬以本機關其餘計畫之經費分攤或變更計畫內容刪減工作項目因應。 七、對招標內容疑義:投標廠商對招標內容有疑義者,應於115年2月5日下午5時前以書面送達書面送達招標機關釋疑,招標機關對疑義處理結果,將於115年2月6日下午5時前以書面答覆請求釋疑廠商。 八、餘請參閱招標公告相關規範。 |
|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 否 |
|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 臺北市政府體育局 |
| 申訴受理單位 | 臺北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9樓東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9、傳真:02-27596695) |
| 檢舉受理單位 |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地方政府-臺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3樓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2、傳真:02-27239354) |
| 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
| 截標時間 | 115/02/09 17:00 |
| 原始連結 |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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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 臺北市政府體育局 歷年「工程類」類別採購紀錄,預測以下活躍廠商最可能參與本案競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