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單位名稱 | 臺北市北投區大屯國民小學 |
|---|---|
| 機關代碼 | 3.79.7.99 |
| 標的分類 | 勞務類 642 - 提供食物服務 |
| 決標方式 | 準用最有利標 |
| 聯絡人 | 曾俊明 |
| 聯絡電話 | (02)28914353#13 |
| 機關地址 | 112臺北市北投區復興三路312號 |
| 傳真號碼 | (02)28935641 |
| 電子郵件信箱 | [email protected] |
| 財物採購性質 |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
| 採購金額級距 | 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
| 辦理方式 | 自辦 |
| 依據法條 | 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9款 |
|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 否 |
|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 否 |
|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 否 |
|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 否 |
|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 否 |
|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 是 |
|---|---|
| 預計金額 | 2,115,000元 |
| 預計金額是否公開 | 是 |
| 後續擴充 | 是 |
|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 本契約期間1年,契約期滿乙方有意續約者,應於契約期限屆前兩個月向本校提出申請,經午餐委員會審議評定,履約績效良好者,得辦理議約續約。本契約得予延長1年,擴充期間預估數量同108學年度,後續擴充金額約估2,115,000元整。但相關補助或獎勵金之內容、條件及金額若有變更則不在此限。 |
| 是否受機關補助 | 是 |
| 補助機關 | 3.79.4 臺北市政府教育局 |
| 補助金額 | 108,000元 |
| 補助機關_2 | 3.9 教育部 |
| 補助金額_2 | 105,000元 |
| 是否含特別預算 | 否 |
| 招標方式 | 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之限制性招標 |
|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 01 |
| 招標狀態 | 第一次限制性招標 |
| 機關自定公告日 | 108/06/06 |
| 是否複數決標 | 否 |
| 是否訂有底價 | 否 |
|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 否 |
|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固定費用或費率 | 是 |
| 是否屬特殊採購 | 否 |
|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 否 |
| 是否屬統包 | 否 |
|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 否 |
|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 否 |
|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 否 |
|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 否 |
|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 否 |
|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 否 |
|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 是 |
|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 0元 |
| 系統使用費 | 20元 |
| 文件代收費 | 0元 |
| 總計 | 20元 |
|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 否 |
|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 否 |
| 截止投標 | 108/06/24 12:00 |
| 開標時間 | 108/06/25 10:00 |
| 開標地點 | 112臺北市北投區復興三路312號 |
|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
| 押標金額度 | 100,000 |
| 投標文字 | 正體中文 |
|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 112臺北市北投區復興三路312號 |
|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 否 |
| 履約地點 | 臺北市(非原住民地區) |
| 履約期限 | 108年8月1日至109年7月31日 |
| 是否刊登公報 | 是 |
|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 否 |
|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 採用本府教育局108年5月28日北市教體字第1083049126號函修頒版本 另配合採購法修正案,依本府108年6月3日府授工採字第1083011601號函修訂投標須知 |
| 廠商資格摘要 | 一、F501060餐館業、F501990其他餐飲業、C199030即食餐食製造業; 二、其他證明文件:依學校餐廳廚房員生消費合作社衛生管理辦法第17條規定學校外購盒餐或團體膳食之廠商,應取得政府機關優良食品標誌驗證或經衛生福利主管機關稽查、抽驗、評鑑為衛生優良者。 |
|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
| 附加說明 | 一、開標時間說明:本案預定於108年06月25日上午10時00分辦理開標、投標廠商資格審查,108年06月25日下午13時00分舉行評選會議。 二、投標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如有疑義者,應於等標期之四分之一(108年06月10日下午17時整)期限前,以書面送達本校請求釋疑(逾期者恕不受理);另本機關釋疑之期限不逾截止投標日或資格審查截止收件日之前1日。 三、本案因有關評選項目、評訂方式、評審標準等均有前例可供依循,將於開標前成立評選委員會,由評選各委員辦理投標廠商評選,以及協助機關解釋與評選過程或評選結果有關之事項。 四、固定費用之注意事項: 1.本案固定費用為:小學部和教職員工每人每餐新臺幣55元整、幼兒園幼生每人每餐新臺幣42元整。 2.依工程會99年4月14日工程企字第09900145930號函函頒「機關辦理最有利標採固定費用或費率之參考作業方式」第貳二點,廠商報價超過前揭固定費用者為不合格標。 3.本案依前揭固定費用辦理議價程序(不訂底價;議價程序不得免除,無須議減價格,可議定其他內容),並依照原定固定費用決標。機關洽優勝廠商議定之內容,不得更改原招標文件之規定,或降低廠商投標文件所承諾之內容。廠商報價高於招標文件所載明之固定費用或費率者,依政府採購法第50條第1項第2款及招標文件(投標須知第六點)規定,不予決標。 五、推動可溯源生鮮食材政策辦理方式說明如下: 1.臺北市政府為確保食材把關,自108學年度起由臺北市政府產業發展局(市場管理處)委託檢驗之蔬菜平臺(包括本市第一及第二果菜批發市場,以下簡稱蔬菜平臺)供應有機截切蔬菜,1週供應1次,教育局以每人100g補助定額8元為上限,以供應量計價,由機關支付經費予蔬菜平臺,並該補助經費不納入本採購預算金額及採購金額(因有機蔬菜係屬生鮮農漁產品,不適用政府採購法),所需數量由機關或機關請廠商依「學校午餐食物內容及營養基準」規定及實際需求提供,於學期供餐日供應。 2.蔬菜平臺供應有機蔬菜係經有機認證截切廠進行截切,本採購契約價金包含有機蔬菜截切費,由廠商取得有機截切蔬菜後支付2元/100g截切費予蔬菜平臺,廠商應驗收取得之有機蔬菜,確認截切包裝、標示及重量無誤後,進行清洗及烹煮,該有機蔬菜應獨立烹煮,並於校園食材登錄平臺(或中央主管機關指定之系統平臺)登載有機截切蔬菜供應生食總重量,全數供應於機關,絕不供應其他用途,如供應其他用途予以重罰。 3.如教育局未來頒訂相關補助學校午餐計畫,依契約規定辦理契約變更後賡續執行。 4.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與教育部為辦理「食安五環」推動學校午餐使用可溯源生鮮食材政策,提供辦理縣市每人每日一餐3.5元獎勵金,執行方式依中央核定獎勵方案辦理,本項金額納入預算金額及採購金額計算,依臺北市政府教育局函頒實施計畫執行。 六、本校位處山區,車輛及大型機具無法直接到達廚房位置,欲參與投標廠商需事先到校觀察地形,得標後不得以搬運困難或其他理由要求增加費用。另因學校位處山區,考慮山區食材搬運不易且運送成本高,每月(寒暑假除外)由教育局協助補助廠商1萬2千元搬運費用,預估補助9個月,合計共108,000元。實際仍以教育局核定為準,本校無法保證教育局持續補助。本項金額「納入」預算金額及採購金額計算。 |
|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 否 |
|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 臺北市北投區大屯國民小學 |
| 申訴受理單位 | 臺北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9樓東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9、傳真:02-27205870) |
| 檢舉受理單位 | 地方政府-臺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一號三樓西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2、傳真:02-27239354)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
| 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
| 截標時間 | 108/06/24 12:00 |
| 原始連結 |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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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 臺北市北投區大屯國民小學 歷年「勞務類」類別採購紀錄,預測以下活躍廠商最可能參與本案競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