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單位名稱 | 臺北市政府公務人員訓練處 |
|---|---|
| 機關代碼 | 3.79.68 |
| 標的分類 | 勞務類 642 - 提供食物服務 |
| 決標方式 | 準用最有利標 |
| 聯絡人 | 總務組吳小姐或蘇小姐 |
| 聯絡電話 | (02)29320212#361或360 |
| 機關地址 | 116臺北市文山區萬美街2段21巷20號 |
| 傳真號碼 | (02)29323299 |
| 電子郵件信箱 | [email protected] |
| 財物採購性質 |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
| 採購金額級距 | 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
| 辦理方式 | 自辦 |
| 依據法條 | 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9款 |
|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 否 |
|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 否 |
|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 否 |
|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 是 |
| 後續擴充 | 否 |
| 是否受機關補助 | 否 |
|---|---|
| 是否含特別預算 | 否 |
| 招標方式 | 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之限制性招標 |
|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 01 |
| 更正序號 | 01 |
| 招標狀態 | 第一次限制性招標 |
| 公告日 | 105/11/16 |
| 原公告日 | 105/11/04 |
| 是否複數決標 | 否 |
| 是否訂有底價 | 否 |
|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 否 |
|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固定費用或費率 | 是 |
| 是否屬特殊採購 | 否 |
|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 否 |
| 是否屬統包 | 否 |
|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 否 |
|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 否 |
|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 否 |
|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 否 |
|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 否 |
|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 否 |
|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 是 |
|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 0元 |
| 系統使用費 | 20元 |
| 文件代收費 | 0元 |
| 總計 | 20元 |
|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 否 |
|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 否 |
| 是否異動招標文件 | 是 |
| 截止投標 | 105/11/22 09:00 |
| 開標時間 | 105/11/22 10:00 |
| 開標地點 | 11693臺北市文山區萬美街2段21巷20號C區2樓C209簡報室 |
|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
| 押標金額度 | 20萬元 |
| 投標文字 | 正體中文 |
|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 11693臺北市文山區萬美街2段21巷20號C區1樓總務組 |
|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 否 |
| 履約地點 | 臺北市(非原住民地區) |
| 履約期限 | 機關通知日至106年12月31日或契約價金用磬止 |
| 是否刊登公報 | 是 |
|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 否 |
|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 採用臺北市政府頒布版本 |
| 廠商資格摘要 | 本案廠商須為即食餐食製造業(C199030)、餐館業(F501060)、其他餐飲業(F501990)或其他營業項目與本採購標的相符之合法立案公司行號,並應於截止投標期限前檢送投標證件審查表所列:廠商登記或設立證明、納稅證明、信用證明等相關證明文件影本審查。 |
|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
| 附加說明 | 1.等標期間內廠商得以電子領標:政府電子採購網網址http://web.pcc.gov.tw 2.廠商請求釋疑以自公告日起算等標期之四分之一(不足1日以1日計)為期限,廠商對本案招標文件內容如有疑義,應於105年11月8日前,以書面向本機關提出。另本機關釋疑之期限將不逾截止投標日前一日 3.疑義、異議受理窗口:本處總務組電話:02-29320212分機361,傳真:02-29323299,地址:臺北市文山區萬美街2段21巷20號。 4.預定決標日為105年12月1日(或參考投標須知第47點,投標文件有效期。) 5.履約保證金額度為45萬元。 6.本採購案採總價決標,單價訂約。契約中不含預估需求數量。單價計算法:1.早餐價格依市場行情訂定、午餐75元/人、晚餐75元/人,依實際用餐人數、情況計價。 7.本採購案契約執行之上限金額為新臺幣478萬1,550元,契約期限自機關通知日至106年12月31日止。兩者無論何者先屆至,即表示契約完成。 8.投標廠商應提供服務建議書(企劃書)9份。 9.本案開標後,進行第一階段資格審查,資格審查不合格者,其服務建議書(企劃書)不予評審。本處於資格審查後,通知合格廠商參加(日期另訂),於本處C209簡報室召開第2階段服務建議書(企劃書)審查,經評選出符合需要廠商後,另擇期辦理議價程序。本案採固定價格,議約不議價。 10.本處餐廳提供文山特殊教育學校學生外場實習。 11.擬依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98年3月13日工程管字第09800076340號函,略以:「可於招標文件載明『預算未完成立法程序前,得先保留決標』之措施,以利工程提前執行」辦理保留決標。 12.餘詳投標須知等招標文件。 13.11/15修正:招標文件新增評選須知等評選文件及修正投標封套時間。 |
|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 否 |
|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 臺北市政府公務人員訓練處 |
| 申訴受理單位 | 臺北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9樓東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9、傳真:02-27205870) |
| 檢舉受理單位 | 地方政府-臺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一號三樓西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2、傳真:02-27239354)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4臺北市中山區松江路318號7樓;台北郵政14-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5621156)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
| 截標時間 | 105/11/22 09:00 |
| 原始連結 |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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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 臺北市政府公務人員訓練處 歷年「勞務類」類別採購紀錄,預測以下活躍廠商最可能參與本案競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