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143001 已決標公告

114年度「臺北市公有閒置空間綠化工程單價發包案」委託設計監造技術服務案

臺北市政府產業發展局 決標日:114/01/20
工程全生命週期
WINNER 得標廠商
昱林設計顧問有限公司
統編:未公開
決標金額
$ 1,715,640
原始預算
$ 1,715,640
底價金額
未公開
決標折數
100.0 %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臺北市政府產業發展局
機關代碼 3.79.67
標的分類 勞務類 8672 - 工程服務
決標方式 準用最有利標
聯絡人 林佳叡
聯絡電話 (02)27256675
機關代碼 3.79.67
單位名稱 秘書室
機關地址 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
聯絡人 林佳叡
聯絡電話 (02)27256675
傳真號碼 (02)27596608
電子郵件信箱 [email protected]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9款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機關保留本案後續擴充權利,擴充預算金額為新臺幣171萬5,640元整,擴充期間為以原合約工作項目及條件展延至115年度「臺北市公有閒置空間綠化工程單價發包案」全部批次工程驗收合格及完成工程尾款給付後,完成合約應盡事宜止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為政策及業務宣導業務
招標方式 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之限制性招標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限制性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13/12/13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固定費用或費率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13/12/25 15:30
開標時間 113/12/25 16:00
開標地點 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北區2樓產業發展局閱卷室(N204會議室對面)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否須繳納履約保證金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1樓北區60號櫃台 產業發展局秘書室總收文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臺北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自決標次日起至全部批次工程驗收合格及完成工程尾款給付後,完成合約應盡事宜止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採用臺北市政府訂頒範本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一)合法設立之建築師事務所、土木技師事務所、園藝技師事務所或聘有前項技師之工程技術顧問公司。 (二)非屬營利事業之法人或團體(章程:提供土木、園藝技術服務相關)。 (三)公司行號營業項目為景觀、室內設計業者(營業項目代碼I503010)。
其他:確認無資格限制競爭情形
其他: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其他: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資格項目: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3年內無退票紀錄之信用證明文件,並符合下列規定: (1)查詢日期,應為截止投標日前半年以內。 (2)票據交換所、金融機構或政府電子採購網出具之第1類或第2類票據信用資料查覆單。 (3)查覆單上應載明之內容如下: a.資料來源為票據交換機構。 b.非拒絕往來戶。 c.最近3年內無退票紀錄。 d.資料查詢日期。 e.廠商統一編號或名稱。(詳投標須知第13點第3項第2款第1目規定)
其他:附加說明 收件地點為: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1樓北區60號櫃台 產業發展局秘書室總收文(請撥打1999轉分機6681)服務時間為上午8時30分至下午5時30分。 ◎疑義異議受理窗口產業發展局_農業發展科_廖小姐(02)2720-8889轉6683 ◎對招標內容疑義: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應於113年12月17日前,以書面送達招標機關請求釋疑,招標機關對前述疑義處理結果,將於113年12月19日前,以書面答復請求釋疑廠商。 ◎本案公告預算未完成立法程序前,開標結果廠商符合投標須知第59點第1款決標原則時,得先辦理保留決標,並依下列原則辦理: 1.審定預算得以支付之金額高於保留決標金額者,照價決標。 2.審定預算得以支付之金額低於保留決標金額者,經機關評估尚非無法執行時,經廠商書面同意後,以審定預算得以支付之金額決標,或依本須知第84點以保留決標總價與公告預算總價比例調整後,再評估刪減部分項目或數量至審定預算得以支付之金額內後決標;如未能取得廠商書面同意者,則以廢標處理。 ◎開標方式:一次投標不分段開標。 (1)資格審查:113年12月25日下午4時00分。 (2)服務建議書評選:另行通知。 (3)與評選優勝者議價(約):另行通知。 ◎本採購無給付預付款。 ◎履約保證金額度:無。 ◎保固保證金額度:無。 ◎外國廠商不得參與採購。 ◎本案不限定中小企業參與。 ◎本案不允許共同投標。 ◎餘詳招標文件。
其他: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臺北市政府產業發展局 臺北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9樓東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9、傳真:02-27596695) 地方政府-臺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3樓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2、傳真:02-27239354)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受理單位: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機關代碼 3.79.67
決標方式 準用最有利標
聯絡人
林佳叡
聯絡電話
(02)27256675
機關代碼
3.79.67
單位名稱
秘書室
機關地址
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
聯絡人
林佳叡
聯絡電話
(02)27256675
傳真號碼
(02)27596608
電子郵件信箱
財物採購性質
辦理方式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機關保留本案後續擴充權利,擴充預算金額為新臺幣171萬5,640元整,擴充期間為以原合約工作項目及條件展延至115年度「臺北市公有閒置空間綠化工程單價發包案」全部批次工程驗收合格及完成工程尾款給付後,完成合約應盡事宜止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為政策及業務宣導業務
招標方式
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之限制性招標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限制性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13/12/13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固定費用或費率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13/12/25 15:30
開標時間
113/12/25 16:00
開標地點
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北區2樓產業發展局閱卷室(N204會議室對面)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否須繳納履約保證金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1樓北區60號櫃台 產業發展局秘書室總收文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臺北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自決標次日起至全部批次工程驗收合格及完成工程尾款給付後,完成合約應盡事宜止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採用臺北市政府訂頒範本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一)合法設立之建築師事務所、土木技師事務所、園藝技師事務所或聘有前項技師之工程技術顧問公司。 (二)非屬營利事業之法人或團體(章程:提供土木、園藝技術服務相關)。 (三)公司行號營業項目為景觀、室內設計業者(營業項目代碼I503010)。
其他:確認無資格限制競爭情形
其他: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其他: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資格項目: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3年內無退票紀錄之信用證明文件,並符合下列規定: (1)查詢日期,應為截止投標日前半年以內。 (2)票據交換所、金融機構或政府電子採購網出具之第1類或第2類票據信用資料查覆單。 (3)查覆單上應載明之內容如下: a.資料來源為票據交換機構。 b.非拒絕往來戶。 c.最近3年內無退票紀錄。 d.資料查詢日期。 e.廠商統一編號或名稱。(詳投標須知第13點第3項第2款第1目規定)
其他:附加說明
收件地點為: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1樓北區60號櫃台 產業發展局秘書室總收文(請撥打1999轉分機6681)服務時間為上午8時30分至下午5時30分。 ◎疑義異議受理窗口產業發展局_農業發展科_廖小姐(02)2720-8889轉6683 ◎對招標內容疑義: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應於113年12月17日前,以書面送達招標機關請求釋疑,招標機關對前述疑義處理結果,將於113年12月19日前,以書面答復請求釋疑廠商。 ◎本案公告預算未完成立法程序前,開標結果廠商符合投標須知第59點第1款決標原則時,得先辦理保留決標,並依下列原則辦理: 1.審定預算得以支付之金額高於保留決標金額者,照價決標。 2.審定預算得以支付之金額低於保留決標金額者,經機關評估尚非無法執行時,經廠商書面同意後,以審定預算得以支付之金額決標,或依本須知第84點以保留決標總價與公告預算總價比例調整後,再評估刪減部分項目或數量至審定預算得以支付之金額內後決標;如未能取得廠商書面同意者,則以廢標處理。 ◎開標方式:一次投標不分段開標。 (1)資格審查:113年12月25日下午4時00分。 (2)服務建議書評選:另行通知。 (3)與評選優勝者議價(約):另行通知。 ◎本採購無給付預付款。 ◎履約保證金額度:無。 ◎保固保證金額度:無。 ◎外國廠商不得參與採購。 ◎本案不限定中小企業參與。 ◎本案不允許共同投標。 ◎餘詳招標文件。
其他: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臺北市政府產業發展局 臺北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9樓東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9、傳真:02-27596695) 地方政府-臺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3樓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2、傳真:02-27239354)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受理單位: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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