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單位名稱 | 臺北市動物保護處 |
|---|---|
| 機關代碼 | 3.79.67.4 |
| 標的分類 | 勞務類 97 - 其他服務 |
| 決標方式 | 最低標 |
| 聯絡人 | 陳鉅尹 |
| 聯絡電話 | (02)87897158#7130 |
| 機關地址 | 110臺北市信義區吳興街600巷109號 |
| 傳真號碼 | (02)27583533 |
| 電子郵件信箱 | [email protected] |
| 財物採購性質 |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
| 採購金額級距 | 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
| 辦理方式 | 自辦 |
| 依據法條 | 採購法第18條、第19條 |
|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 否 |
|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 否 |
|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 否 |
|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 是 |
| 後續擴充 | 是 |
|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 機關保留後續擴充權利,擴充期限自109年1月1日至109年12月31日止,擴充金額上限為新臺幣1,768,400元整。 |
|---|---|
| 是否受機關補助 | 否 |
| 是否含特別預算 | 否 |
| 招標方式 | 公開招標 |
|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 否 |
|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 01 |
| 招標狀態 | 第一次公開招標 |
| 機關自定公告日 | 107/10/31 |
| 是否複數決標 | 否 |
| 是否訂有底價 | 是 |
| 是否屬特殊採購 | 否 |
|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 否 |
| 是否屬統包 | 否 |
|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 否 |
|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 否 |
|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 否 |
|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 否 |
|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 否 |
|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 否 |
|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 是 |
|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 0元 |
| 系統使用費 | 20元 |
| 文件代收費 | 0元 |
| 總計 | 20元 |
|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 是 |
|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 110臺北市信義區吳興街600巷109號 |
|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 (一)時間:自公告日起至截止收件日止上午9時至12時,下午1時30分至5時30分之辦公時間至本處秘書室洽購。 (二)地點:臺北市信義區吳興街600巷109號。 (三)公本費:招標文件每份售價新臺幣100元,郵遞購領以購買郵政匯票方式繳納,郵寄時應附該匯票及自備回郵信封(26×34公分以上),並貼足國內快捷郵資(臺北市或新北市110元、外縣市150元),郵寄信封請註明「購領案號108001招標文件」 |
|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 是 |
| 截止投標 | 107/11/12 17:00 |
| 開標時間 | 107/11/13 10:00 |
| 開標地點 | 110臺北市信義區吳興街600巷109號 |
|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 否 |
| 投標文字 | 正體中文 |
|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 110臺北市信義區吳興街600巷109號 |
|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 否 |
| 履約地點 | 臺北市(非原住民地區) |
| 履約期限 | 指定日起至108年12月31日止或上限金額用罄止兩者先屆為準 |
| 是否刊登公報 | 是 |
|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 否 |
|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 採用臺北市政府訂定之勞務採購契約範本。 |
| 廠商資格摘要 | 不限定國內中小企業,由政府主管機關核定「公司登記證明文件」、「商業登記證明文件」之營業項目包括J101010建築物清潔服務業、J101030廢棄物清除業、J101040廢棄物處理業、J101090廢棄物清理業、A102080園藝服務業、E103091庭園、景觀工程專業營造業、J101990其他環境衛生及污染防治服務業之ㄧ者。 |
|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
| 附加說明 | ◎本案底價:本案定底價,底價為新臺幣174萬8,900元整。 ◎開標方式:一次投標不分段開標。 ◎資格審查:開標現場審查。 ◎預定決標日期:開標日。 ◎本採購無給付預付款。 ◎履約保證金額度:契約價金之10%。 ◎保固保證金額度:無。 ◎外國廠商不得參與採購。 ◎本案不限定中小企業參與。 ◎本案不允許共同投標。 ◎餘詳招標文件。 ◎對招標內容疑義: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應於107年11月4日前,以書面送達招標機關請求釋疑,招標機關對前述疑義處理結果,將於107年11月9日前,以書面答復請求釋疑廠商。 ◎有關公告預算未完成立法程序前,辦理保留決標後續處理情形,依投標須知第59點第4款辦理。 |
|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 否 |
|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 臺北市動物保護處 |
| 申訴受理單位 | 臺北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9樓東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9、傳真:02-27205870) |
| 檢舉受理單位 | 地方政府-臺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一號三樓西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2、傳真:02-27239354)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
| 截標時間 | 107/11/12 17:00 |
| 原始連結 |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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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 臺北市動物保護處 歷年「勞務類」類別採購紀錄,預測以下活躍廠商最可能參與本案競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