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單位名稱 | 臺北市市場處 |
|---|---|
| 機關代碼 | 3.79.67.1 |
| 標的分類 | 勞務類 8672 - 工程服務 |
| 決標方式 | 準用最有利標 |
| 聯絡人 | 工程科-李明章-分機2318 |
| 聯絡電話 | (02)25505220#2015 |
| 機關地址 | 103臺北市大同區迪化街1段21號6樓 |
| 傳真號碼 | (02)25521718 |
| 電子郵件信箱 | [email protected] |
| 財物採購性質 |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
| 採購金額級距 | 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
| 辦理方式 | 自辦 |
| 依據法條 | 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9款 |
|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 否 |
|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 否 |
|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 否 |
|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 否 |
|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 否 |
|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 是 |
|---|---|
| 後續擴充 | 是 |
|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 預估施工費(含批發市場、公有超市)擴充增購額度上限預計擴充施工費1,200萬元(設計監造服務預計後續擴充金額95萬9,655元)。保留擴充期間為110年度結束或本案履約標的全部工程竣工驗收前(以後到者為上限)。 |
| 是否受機關補助 | 否 |
| 是否含特別預算 | 否 |
| 招標方式 | 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之限制性招標 |
|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 01 |
| 招標狀態 | 第一次限制性招標 |
| 機關自定公告日 | 109/12/31 |
| 是否複數決標 | 否 |
| 是否訂有底價 | 是 |
|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 是 |
| 所占配分或權重是否為20%以上 | 是 |
| 是否屬特殊採購 | 否 |
|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 否 |
| 是否屬統包 | 否 |
|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 否 |
|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 否 |
|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 否 |
|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 否 |
|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 否 |
|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 否 |
|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 是 |
|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 50元 |
| 系統使用費 | 20元 |
| 文件代收費 | 3元 |
| 總計 | 73元 |
|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 臺北市市場處 |
|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 否 |
|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 否 |
| 截止投標 | 110/01/11 17:00 |
| 開標時間 | 110/01/12 09:30 |
| 開標地點 | 103臺北市大同區迪化街1段21號5樓(開標室) |
|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 否 |
| 投標文字 | 正體中文 |
|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 103臺北市大同區迪化街1段21號6樓(總收文) |
|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 否 |
| 履約地點 | 臺北市(非原住民地區) |
| 履約期限 | 詳附加說明欄 |
| 是否刊登公報 | 是 |
|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 否 |
|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 本契約參考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並依機關需求訂定。 |
| 廠商資格摘要 | 國內廠商:(以下營業項目應至少符合一項) (1)專業技師事務所: a.技師執業執照,科別:電機、冷凍空調技師。 b.電機、冷凍空調技師當期公會會員證。 (2)工程技術顧問公司: a.工程技術顧問公司登記證。 b.技師執業執照,科別:電機、冷凍空調技師。 c.中華民國工程技術顧問商業同業公會或地方同業公會之會員證。 d.電機技師當期公會會員證。 |
|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
| 附加說明 | 一、如本案因故流標、廢標、暫停招標後變更招標文件或未變更招標文件重行招標,已電子領標之招標文件,及其領標電子憑據書面明細,廠商得採用前已領標之領標憑據。 二、廠商電子領標請至http://web.pcc.gov.tw/下載本機關招標文件電子檔。開標是日辦理廠商資格審查,評選時間地點本機關另行通知。外國廠商不得參與採購.開標方式:一次投標不分段開標審標.本案不限定中小企業參與.對招標內容疑義: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應於民國110年1月4日以前,以書面送達招標機關請求釋疑,招標機關對前項疑義處理結果,將於民國109年1月8日以前,以書面答復請求釋疑廠商。本案無給付預付款.履約保證金額度:無.保固保證金額度:無.本標的不辦理初驗。履約地點:本處所轄公有市場、商場、超市及地下街。 三、郵購領遞招標文件:新臺幣100元(郵購者請以郵政匯票郵寄本處,受款人:臺北市市場處,並註明欲購標案名稱或標案案號,另加附回郵郵資新臺幣150元整。) 四、履約期限: (一)設計部分: 1.完成初步設計:自機關指定日起【10】日曆天內完成,供機關召開初步設計審查會,廠商應全程出席並做簡報及答詢,至機關同意後續細部設計。 2.完成細部設計:自機關指定日起【15】日曆天內完成,供機關召開設計說明會,廠商應全程出席並做簡報及答詢,至機關同意為止。 3.完成招標文件:自接獲機關指定日起【5】日曆天內提送預算書圖,交由機關辦理發包作業。 4.餘詳契約及契約附件。 (二)監造部分:廠商對監造服務工作之責任以機關書面通知開始日起,至本契約監造標的工程驗收合格止。其他服務部分詳契約附件。 五、本案採建造費用百分比法,設計服務費預算依建造費用百分比法8.49%計算(約新臺幣211萬9,558元)(施工費2,496萬5,5350元)。 六、投標書及詳細表請填妥並加蓋廠商及負責人章後置於投標文件內,另請加印後分別置入各份服務建議書內。 七、本採購案預算未完成立法程序前,得先保留決標,並依投標須知第五十九條第(四)項規定辦理。 |
|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 否 臺北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9樓東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9、傳真:02-27205870) 地方政府-臺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一號三樓西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2、傳真:02-27239354)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
| 受理單位: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
| 原始連結 |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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