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關地址
104臺北市中山區中山北路3段62-2號3樓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機關評鑑優等或廣播金鐘獎入圍者,得依原契約條件及價金擴充1年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04臺北市中山區中山北路3段62-2號3樓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優先決標予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團體或庇護工場
否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採臺北市政府107年11月22日府工採字第1076013321號函修頒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1.人工領標收據或領標電子憑據書面明細(免工本費或機關文件費者免檢附)。
2.投標廠商聲明書。
3.自然人:國民身分證及健保卡正反面影本。
4.廠商納稅證明。(納稅證明其屬營業稅繳稅證明者,為營業稅繳款書收據聯或主管稽徵機關核章之最近一期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收執聯。廠商不及提出最近一期證明者,得以前一期之納稅證明代之。新設立且未屆第一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及申領統一發票購票證相關文件代之;但免繳營業稅之廠商得免提供)。
5.廠商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信用證明。(如票據交換機構之非拒絕往來戶或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會計師簽證之財務報表或金融機構或徵信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
詳服務建議書需求說明及投標需之所載之文件(8份,1正、7副)。
6.招標文件依規定一次投標,不分段開標,請將資格及價格文件(投標書及經費明細表)分別裝訂後,一併裝入投標封套內。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壹:廠商投標文件:
1.人工領標收據或領標電子憑據書面明細(免工本費或機關文件費者免檢附)。
2.投標廠商聲明書。
3.自然人:國民身分證及健保卡正反面影本。
4.廠商納稅證明。
5.廠商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信用證明。
6.詳服務建議書需求說明及投標需之所載之文件(8份,1正、7副)。
7.招標文件依規定一次投標,不分段開標,請將資格及價格文件(投標書及經費明細表)分別裝訂後,一併裝入投標封套內。
貳、釋疑期限: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應以書面向本機關提出,請求釋疑之期限自公告日或邀標日起算,詳細日期詳招標公告;另本機關釋疑之期限不逾截止投標日或資格審查截止收件日之前1日。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臺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一號三樓西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2、傳真:02-27239354)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品項名稱
臺北廣播電臺108年FM委製節目勞務採購案-新聞政令宣導類-晨間新聞節目
品項名稱_2
臺北廣播電臺108年FM委製節目勞務採購案-教育文化類-藝文觀光美食節目
品項名稱_3
臺北廣播電臺108年FM委製節目勞務採購案-公共服務費-公共議題類節目
品項名稱_4
臺北廣播電臺108年FM委製節目勞務採購案-公共服務類-教育相關議題節目
品項名稱_5
臺北廣播電臺108年FM委製節目勞務採購案-教育文化類-閱讀類節目
品項名稱_6
臺北廣播電臺108年FM委製節目勞務採購案-大眾娛樂類-西洋音樂節目
品項名稱_7
臺北廣播電臺108年FM委製節目勞務採購案-大眾娛樂類-非流行音樂節目
品項名稱_8
臺北廣播電臺108年FM委製節目勞務採購案-公共服務類-社會關懷節目
品項名稱_9
臺北廣播電臺108年FM委製節目勞務採購案-大眾娛樂類-古典音樂節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