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單位名稱 | 臺北市政府客家事務委員會 |
|---|---|
| 機關代碼 | 3.79.64 |
| 標的分類 | 勞務類 96 - 娛樂,文化,體育服務 |
| 決標方式 | 準用最有利標 |
| 聯絡人 | 范姜惠鈴(業務);徐家敏(採購) |
| 聯絡電話 | (02)27026141#228;322 |
| 機關代碼 | 3.79.64 |
| 單位名稱 | 臺北市政府客家事務委員會 |
| 機關地址 | 106臺北市大安區信義路3段157巷11號 |
| 聯絡人 | 范姜惠鈴(業務);徐家敏(採購) |
| 聯絡電話 | (02)27026141#228;322 |
| 傳真號碼 | (02)23252341 |
| 電子郵件信箱 | [email protected] |
| 財物採購性質 |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
| 採購金額級距 | 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
| 辦理方式 | 自辦 |
| 依據法條 | 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9款 |
|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 否 |
|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 否 |
|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 否 |
|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 否 |
|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 否 |
|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 是 |
| 後續擴充 | 否 |
| 是否受機關補助 | 否 |
| 是否含特別預算 | 否 |
| 招標方式 | 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之限制性招標 |
|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 01 |
| 招標狀態 | 第一次限制性招標 |
| 機關自定公告日 | 109/06/05 |
| 是否複數決標 | 否 |
| 是否訂有底價 | 是 |
|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 是 |
| 所占配分或權重是否為20%以上 | 是 |
| 是否屬特殊採購 | 否 |
|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 否 |
| 是否屬統包 | 否 |
|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 否 |
|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 否 |
|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 否 |
|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 否 |
|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 否 |
|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 否 |
|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 是 |
|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 0元 |
| 系統使用費 | 20元 |
| 文件代收費 | 0元 |
| 總計 | 20元 |
|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 是 |
|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 106臺北市大安區信義路3段157巷11號3樓秘書室 |
|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 每份100元現金購買 |
|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 否 |
| 截止投標 | 109/06/15 17:00 |
| 開標時間 | 109/06/16 10:00 |
| 開標地點 | 106臺北市大安區信義路3段157巷11號2樓會議室 |
|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 否 |
| 投標文字 | 正體中文 |
|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 106臺北市大安區信義路3段157巷11號3樓秘書室 |
|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 否 |
| 履約地點 | 臺北市(非原住民地區) |
| 履約期限 | 決標日起至109年12月18日 |
| 是否刊登公報 | 是 |
|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 否 |
|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 採臺北市政府頒訂 |
| 廠商資格摘要 | 1.投標廠商基本資格: (1)所營事業之登記為J6藝文業或JB會議及展覽服務業項目之公司。 (2)非屬營利事業之法人或團體(依法核准設立之登記證明文件及章程需含與教育或文化工作相關內容)。 2.投標廠商應附證明文件: (1)廠商登記或設立證明-(11)章程或業務項目含與教育或文化工作相關之非屬營利事業之法人或團體,或(16)其他業類或其他證明文件。 (2)廠商納稅證明。 (3)廠商信用證明。 (4)投標廠商聲明書。 (5)授權書。 |
|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 否 |
| 附加說明 | 1.法令依據:本案本會依「採購評選委員會組織準則」成立評選委員會,並依「採購評選委員會審議規則」、投標須知及準用「最有利標評選辦法」等相關規定辦理評選。 2.服務建議書及其附件內容,應依本案招標文件規定之服務範圍及項目研擬;評選項目、評選標準及評定方式,詳評選須知。 3.招標文件領取方式及地點: (1)親自領標:自公告日起至截止投標日止,上午8時30分至12時,下午1時30分至5時30分,於本會秘書室購領。(2)電子領標:自公告日起截至投標日止,經政府電子採購系統(web.pcc.gov.tw)下載本會招標文件電子檔。 4.廠商投標文件採人工投標者應依下列規定辦理: (1)採一次投標不分段開標者:依招標文件規定得將資格、規格及價格文件分別裝訂後,採人工或電子領標人工投標者,一併裝入投標封套(箱)內書面密封後,於截止收件期限前以郵遞或專人寄(送)達本會投標,如有延誤,應自行負責。 (2)服務建議書:裝入投標封套(箱)。 (3)投標封套(箱):指投標文件最外層之封套或不透明之容器,其封面應標示廠商名稱、地址、電話及標案案號或採購名稱。 (4)投標封套(箱):得使用本會所提供或由投標廠商自行製作或購用;但其封面內容應標示明確,以避免開標審標發生錯誤,如無法判別所擬參加之標案,視為不合格標。 3.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如有疑義,應於109年6月8日前書面向本會提出,本會109年6月12日前釋疑(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及投標須知第12點規定辦理。) 4.履約保證金新臺幣16萬元整(不逾預算金額10%),無須繳納保固保證金。 5.報價應含營業稅。 6.採購承辦人:徐家敏小姐,電子信箱:[email protected] 7.本案預計決標日期為109年7月31日前。 8.廠商於決標前不得與委員就本採購有接洽、請託、關說、行賄或施壓之情形,廠商有前揭情形之一,經委員書面通知機關者,機關應依採購法第50條第1項第1款或第7款處理。一旦接獲委員書面通知廠商有上開情形,機關即可依規定就廠商所投之標不予開標、不予決標。另如有委員於評選委員會中以口頭陳述某廠商曾於採購案評選前有上開情形者,機關可將該委員意見載入會議紀錄中,作為處理之書面依據。 |
|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 否 |
|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 臺北市政府客家事務委員會 |
| 申訴受理單位 | 臺北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9樓東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9、傳真:02-27205870) |
| 檢舉受理單位 | 地方政府-臺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一號三樓西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2、傳真:02-27239354)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
| 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
| 截標時間 | 109/06/15 17:00 |
| 原始連結 |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