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1402 已決標公告

114年度校舍拆遷專科教室整修統包工程

臺北市立大安國民中學 決標日:114/02/24
工程全生命週期
WINNER 得標廠商
歐銳室內裝修設計工程有限公司
統編:未公開
決標金額
$ 4,700,000
原始預算
$ 4,700,000
底價金額
未公開
決標折數
100.0 %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臺北市立大安國民中學
機關代碼 3.79.6.8
標的分類 工程類 5177 - 室內裝潢工程
決標方式 最有利標
聯絡人 蕭雅方
聯絡電話 (02)27557131#113
機關代碼 3.79.6.8
單位名稱 臺北市立大安國民中學
機關地址 106臺北市大安區大安路二段63號
聯絡人 蕭雅方
聯絡電話 (02)27557131#113
傳真號碼 (02)27069623
電子郵件信箱 [email protected]
本採購案是否屬於建築工程 否,本案非屬建築工程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18條、第19條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預計金額 4,700,000元
預計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為政策及業務宣導業務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2
招標狀態 第二次及以後公開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14/02/17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所占配分或權重是否為20%以上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固定費用或費率,而僅評選組成該費用或費率之內容(最有利標評選辦法第9條第2項)
是否依最有利標評選辦法第12條第2款、第13條或第15條第1項第2款規定,決定最有利標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本案完成後所應達到之功能、效益、標準、品質或特性 本案工程目標是利用至善樓教室空間整修為專科教室,將日新樓、勤業樓建物內設置的專科教室遷出,以利後續建物拆除。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14/02/21 17:00
開標時間 114/02/24 10:00
開標地點 106臺北市大安區大安路二段63號2樓簡報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尚未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新臺幣20萬元整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06臺北市大安區大安路二段63號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臺北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第1階段主要整修工程工項履約期限為 114年3月31日;第2階段活動式吸音隔屏履約期限為114年5月29日。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採113年12月13日府授工採字第1133034456號函修頒版本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是否屬災區重建工程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投標廠商需同時符合設計廠商及施工廠商資格,如僅符合資格之一部分者,就其他應符合資格之一部分,得以分包廠商代之: 設計廠商應符合下列任一項資格: (1) E801060 室內裝修業(須含設計資格)。 (2) 建築師事務所。 施工廠商應符合下列任一項資格: (1) E101011 綜合營造業。 (2) E801060 室內裝修業(須含施工資格)。 (3) E102011土木包工業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資格項目: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3年內無退票紀錄之信用證明文件,並符合下列規定。 (1)查詢日期,應為截止投標日前半年以內。 (2)票據交換所、金融機構或政府電子採購網出具之第1類或第2類票據信用資料查覆單。 (3)查覆單上應載明之內容如下: a.資料來源為票據交換機構。 b.非拒絕往來戶。 c.最近3年內無退票紀錄。(退票但已辦妥清償註記者,視同為無退票紀錄。機關有證據顯示廠商於截止投標期限前,係拒絕往來戶或有退票紀錄者,依證據處理。) d.
附加說明 1.為環保考量及依「政府採購法」第九十三條之一與「政府採購電子領投標作業規定」第七條規定,本採購案僅提供電子領標,請於政府採購領投標系統網站(http:// web.pcc.gov.tw/)下載招標文件電子檔(詳投標須知附錄一「電子 領標作業說明」);政府採購領投標系統網站下載招標文件電子檔,免費(不含中華電信處理費)。 2.本案服務需求內容詳「「114年度校舍拆遷專科教室整修統包工程」採購案需求說明書。 3.本校本案標案聯絡人及電話:(02)27557131轉113,蕭雅方。 4.本案預計於114年2月24日上午10時舉行開標作業,地點為臺北市大安區大安路二段63號2樓簡報室。 5.本案預計於114年2月24日下午1時30分舉行評選作業,需準備簡報,依投標送件時間先後作為簡報順序,簡報時間為12分鐘,地點為臺北市大安區大安路二段63號2樓簡報室。 6. 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以書面向招標機關請求釋疑,釋疑之期限為114年2月18日下午5時前。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臺北市立大安國民中學
申訴受理單位 臺北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9樓東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9、傳真:02-27596695)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臺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3樓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2、傳真:02-27239354)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14/02/21 17:00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機關代碼 3.79.6.8
決標方式 最有利標
聯絡人
蕭雅方
聯絡電話
(02)27557131#113
機關代碼
3.79.6.8
單位名稱
臺北市立大安國民中學
機關地址
106臺北市大安區大安路二段63號
聯絡人
蕭雅方
聯絡電話
(02)27557131#113
傳真號碼
(02)27069623
電子郵件信箱
本採購案是否屬於建築工程
否,本案非屬建築工程
財物採購性質
辦理方式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預計金額
4,700,000元
預計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為政策及業務宣導業務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2
招標狀態
第二次及以後公開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14/02/17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所占配分或權重是否為20%以上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固定費用或費率,而僅評選組成該費用或費率之內容(最有利標評選辦法第9條第2項)
是否依最有利標評選辦法第12條第2款、第13條或第15條第1項第2款規定,決定最有利標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本案完成後所應達到之功能、效益、標準、品質或特性
本案工程目標是利用至善樓教室空間整修為專科教室,將日新樓、勤業樓建物內設置的專科教室遷出,以利後續建物拆除。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14/02/21 17:00
開標時間
114/02/24 10:00
開標地點
106臺北市大安區大安路二段63號2樓簡報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尚未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新臺幣20萬元整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06臺北市大安區大安路二段63號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臺北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第1階段主要整修工程工項履約期限為 114年3月31日;第2階段活動式吸音隔屏履約期限為114年5月29日。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採113年12月13日府授工採字第1133034456號函修頒版本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是否屬災區重建工程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投標廠商需同時符合設計廠商及施工廠商資格,如僅符合資格之一部分者,就其他應符合資格之一部分,得以分包廠商代之: 設計廠商應符合下列任一項資格: (1) E801060 室內裝修業(須含設計資格)。 (2) 建築師事務所。 施工廠商應符合下列任一項資格: (1) E101011 綜合營造業。 (2) E801060 室內裝修業(須含施工資格)。 (3) E102011土木包工業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資格項目: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3年內無退票紀錄之信用證明文件,並符合下列規定。 (1)查詢日期,應為截止投標日前半年以內。 (2)票據交換所、金融機構或政府電子採購網出具之第1類或第2類票據信用資料查覆單。 (3)查覆單上應載明之內容如下: a.資料來源為票據交換機構。 b.非拒絕往來戶。 c.最近3年內無退票紀錄。(退票但已辦妥清償註記者,視同為無退票紀錄。機關有證據顯示廠商於截止投標期限前,係拒絕往來戶或有退票紀錄者,依證據處理。) d.
附加說明
1.為環保考量及依「政府採購法」第九十三條之一與「政府採購電子領投標作業規定」第七條規定,本採購案僅提供電子領標,請於政府採購領投標系統網站(http:// web.pcc.gov.tw/)下載招標文件電子檔(詳投標須知附錄一「電子 領標作業說明」);政府採購領投標系統網站下載招標文件電子檔,免費(不含中華電信處理費)。 2.本案服務需求內容詳「「114年度校舍拆遷專科教室整修統包工程」採購案需求說明書。 3.本校本案標案聯絡人及電話:(02)27557131轉113,蕭雅方。 4.本案預計於114年2月24日上午10時舉行開標作業,地點為臺北市大安區大安路二段63號2樓簡報室。 5.本案預計於114年2月24日下午1時30分舉行評選作業,需準備簡報,依投標送件時間先後作為簡報順序,簡報時間為12分鐘,地點為臺北市大安區大安路二段63號2樓簡報室。 6. 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以書面向招標機關請求釋疑,釋疑之期限為114年2月18日下午5時前。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臺北市立大安國民中學
申訴受理單位
臺北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9樓東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9、傳真:02-27596695)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臺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3樓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2、傳真:02-27239354)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14/02/21 17:00
機關採購慣性 免費開放
決標折數分佈 (v7 LIVE) 共 12 案
決標方式分佈
決標折數分佈 (v7 LIVE) 共 43 案
決標方式分佈
- 廣告版位 (Google AdSense) -
延伸閱讀
暫無相關標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