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擴充之金額上限為562萬4,229元整,擴充期間上限為118年7月31日止,後擴金額以教育部及本府教育局等補助機關核准通過之預算為準,增購項目以本校相關採購案為限。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開標地點
110016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158巷1號(本校開標室)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10016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158巷1號(總務處)
履約期限
廠商應於決標次日起60日內全案完成(不含機關審核時間)。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採⽤臺北市政府契約範本,並依機關需求訂定。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具下列營業項目代碼、營業項目其中之一:EZ14010運動場地⽤設備⼯程業、E603050⾃動控制設備⼯程業、CB01010機械設備製造業、F113010機械批發業、F213010電器零售業、CA02990其他⾦屬製品製造業、E601020電器安裝業、E603130燃氣熱⽔器承裝業、D401010熱能供應業、E604010機械安裝業或EZ03010鎔爐安裝業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資格項目: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如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等
收受投標文件時間
※採書⾯投標者請於上班⽇上午8時00分⾄下午5時內送達。
※逾截⽌期限者視為不合格。
其他應注意事項
⼀、本案應繳納押標⾦5萬6,000元整,得標廠商需繳交履約保證⾦5萬6,000整。
⼆、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應於115年7⽉20⽇下午5時前,以書⾯向招標機關請求釋疑,招標機關對前項疑義之處理結果將依採購法施⾏細則第43條第2項規定,於115年7⽉21⽇下午5時前,以書⾯答復請求釋疑之廠商(電話02-2723-6771#521、傳真02-2729-3744)。
三、本案相關作業期程如下:
(1)資格審查時間:訂於115年7⽉24⽇(五)【9時30分】假本校開標室辦理。(2)評選作業時間:暫訂於115年8⽉3⽇(一)【上午9時30分】假本校校史室辦理(經資格審查符合本案招標文件規定之投標廠商,始得參與;廠商簡報之順序依各合格廠商投標文件送達時間先後順序⽽定,不另⾏於簡報當⽇重新抽籤,且須提供服務建議書(含附件)及簡報電⼦檔)。
(3)議價會議時間:視現場評選作業情況另⾏通知。
四、餘詳投標須知等招標文件。
申訴受理單位
臺北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9樓東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9、傳真:02-27596695)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臺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3樓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2、傳真:02-27239354)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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