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單位名稱 | 臺北市立麗山國民中學 |
|---|---|
| 機關代碼 | 3.79.6.54 |
| 標的分類 | 勞務類 74 - 支援及輔助運輸服務 |
| 決標方式 | 準用最有利標 |
| 聯絡人 | 謝昇津 |
| 聯絡電話 | (02)27991847 |
| 機關地址 | 114臺北市內湖區內湖路1段629巷42號 |
| 傳真號碼 | (02)27999418 |
| 電子郵件信箱 | [email protected] |
| 財物採購性質 |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
| 採購金額級距 | 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
| 辦理方式 | 自辦 |
| 依據法條 | 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9款 |
|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 否 |
|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 否 |
|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 否 |
|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 否 |
|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 否 |
|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 是 |
|---|---|
| 後續擴充 | 否 |
| 是否受機關補助 | 否 |
| 是否含特別預算 | 否 |
| 招標方式 | 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之限制性招標 |
|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 01 |
| 招標狀態 | 第一次限制性招標 |
| 機關自定公告日 | 108/12/26 |
| 是否複數決標 | 否 |
| 是否訂有底價 | 是 |
|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 是 |
| 所占配分或權重是否為20%以上 | 是 |
| 是否屬特殊採購 | 否 |
|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 否 |
| 是否屬統包 | 否 |
|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 否 |
|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 否 |
|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 否 |
|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 否 |
|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 否 |
|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 否 |
|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 是 |
|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 0元 |
| 系統使用費 | 20元 |
| 文件代收費 | 0元 |
| 總計 | 20元 |
|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 否 |
|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 否 |
| 截止投標 | 109/01/06 17:00 |
| 開標時間 | 109/01/07 09:00 |
| 開標地點 | 本校2樓校史室 |
|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
| 押標金額度 | 新臺幣壹拾伍萬元整 |
|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 臺北市立麗山國民中學 |
|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帳戶 | 臺北市立麗山國民中學 |
| 投標文字 | 正體中文 |
|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 114臺北市內湖區內湖路1段629巷42號(總務處) |
|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 否 |
| 履約地點 | 臺北市(非原住民地區) |
| 履約期限 | 自決標日起至110年6月30日止 |
| 是否刊登公報 | 是 |
|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 否 |
|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 採用臺北市政府頒訂範本 |
| 廠商資格摘要 | ■J902011旅行業(綜合旅行業、甲種旅行業或乙種旅行業)。 ■交通部觀光局核准之旅行業執照(未受停權處分或有效期內)。 |
|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
| 附加說明 | 1.本案採購履約期限:109年09月24-26日(第一順位)、或109年09月28-30日(第二順位)、或109年09月16-18日(第三順位),如遇天災、重大疫情或事變等不可抗力事由,機關保留行程調整、延期或更動履約日期之權利(履約日期非經機關同意者,不得變更;若履約日期經機關與廠商雙方協議同意變更者,得以換文方式辨理本契約變更)。 2.本案預估金額為預估參加人數,實際付款金額以實際參加人數核銷;機關不保證最低參加人數,投(得)標廠商應自行評估風險,盈虧自負。 3.本案預估參加學生人數577人(包含清寒學生及身心障礙學生預估42人),採單價決標;行政工作人員32人,採固定金額每人新台幣2,600元整。 4.履約期限:自決標日起至110年06月30日以內(含)或完成採購履約標的。 5.招標廠商對文件有疑義者應於等標期四分之一即108年12月30日前以書面送達招標機關請求解釋,招標機關對前項疑義處理結果將於109年01月05前以書面答覆請求釋疑廠商。 6.本採購訂於109年01月07日(二)上午09時00分於本校2樓校史室開標,另訂定109年01月09日(四)上午10時00分於本校2樓校史室辦理廠商企畫書或服務建議書簡報及評選會議,並評選優勝廠商依序進行議價。請投標廠商準備簡報資料,本校備有投影機設備,不足部分請廠商自行備妥。 7.請投標廠商於開標當日攜帶資格文件正本(請勿放入標單內),以便於決標當日,機關與得標廠商辦理資格文件正本核對之手續。 |
|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 否 |
|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 臺北市立麗山國民中學 |
| 申訴受理單位 | 臺北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9樓東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9、傳真:02-27205870) |
| 檢舉受理單位 | 地方政府-臺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一號三樓西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2、傳真:02-27239354)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
| 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
| 截標時間 | 109/01/06 17:00 |
| 原始連結 |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
|---|
根據 臺北市立麗山國民中學 歷年「勞務類」類別採購紀錄,預測以下活躍廠商最可能參與本案競標: